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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下着雨,雨中带雪。偶有年轻的恋人依偎在一起,共撑一把雨伞,从窗前经过。
常征坐在咖啡馆靠窗的位置,看着窗外的风景,喝一口特浓咖啡,酝酿着创作思绪。
放下咖啡杯,他开始打字:
人物设定
主角:陈阳,男,外号小五。夜/总会经理,会武术,讲义气。
女1:颜迪,邻家型女孩。陈阳的夜总/会同事,端茶送水不出台。后被人调戏,陈阳救之。第一次给了陈阳,陈阳娶其为正室。
女2:方楠,背景深厚的美艳熟/女,某公司女老板。陈阳初期为她司机,后爱上陈阳。历经波折二人终于走到一起。在野外被陈阳办了。
女3:乔乔,大户千金,陈阳死党,拉拉,喜欢女人。经常调戏其他女子。后在国外游泳池中被陈阳办了,产下一对双胞胎。
女4:杨微,国外背景,其家族背景属于黑白红通吃类型。冷艳,心智过人,擅长谋略布局。后放弃家族事业,与陈阳走到一起。办了?没办?此处存疑,视情节发展及市场需求而定。
女5+∨,:苏菲,外号公主,国外黑涩会老大的女儿,大洋马。容貌天使,身材魔鬼。双性取向,男女通吃,个性放浪。在跑车里被陈阳办了。
……
人设写完后,就要开始写故事大纲了。故事大纲就是全书的小样,相当于作者预先把书写一遍。
常征有写大纲的习惯,磨刀不误砍柴工。有了大纲,才知道后面十万字要如何写,再后面十万字要如何写。包袱在哪里抖,梗在哪里出,坑在那里挖、哪里填。作者心中得有数。
网文更新压力大,没有大纲,但每天都要保持更新,写不出来也得写,那只能凑字数赶工了。水多了,小溪汇聚成海洋,把自己都给淹死了。网络读者的忍耐力一般比较强,但总有限度,你长期划船不上岸,逼急了我就弃书。
常征刚出道做写手的时候,吃过不写大纲的亏。接连太监几本之后,他终于码出了三万字的大纲。就是这三万字,让他有了第一本完本作品,《狂气傲然》。这书是都市异能,他模仿《邪气凛然》写的。
他要模仿《邪气凛然》,自然得把这书研究透彻。研究了好几遍,就把书中主要人物和情节记住了。现在也没忘。
人物和情节都可以最大化的还原出来,但现在常征还面临一个课题。那就是叙事视角的课题。
《邪气凛然》原著是第一人称叙事,舞大自己扮演陈阳,“我”就是陈阳,我为自己代言。
常征可不太擅长写第一人称,他从没写过第一人称。所以他决定采取惯用的第三人称视角,来写《邪气凛然》。
常征续了杯咖啡,进入故事大纲书写环节。
《邪气凛然》的主要情节常征都记得。陈阳刚出场时,是一家夜/总会的经理。陈阳的老大叫叶欢,叶欢有青帮背景,他很看重陈阳,一直把陈阳当做重点培养对象来培养。陈阳也很感激叶欢,视叶欢如父兄。
后陈阳为了救叶欢的女儿,把青帮老大的独子打成了太监。遂被追杀,只得跑路。陈阳没想到,追杀自己的杀手,竟是叶欢的心腹、他手下的红棍。
陈阳心如刀割,在一个胖子的帮助下,偷渡去了温哥华。在温哥华,陈阳打出了自己的江山,统治了加拿大西海岸的地下势力,被人尊称为“五爷”。后陈阳转战美国,和罗斯柴尔德家族结为盟友,在美国也有了自己的地盘。<... -->>
室外下着雨,雨中带雪。偶有年轻的恋人依偎在一起,共撑一把雨伞,从窗前经过。
常征坐在咖啡馆靠窗的位置,看着窗外的风景,喝一口特浓咖啡,酝酿着创作思绪。
放下咖啡杯,他开始打字:
人物设定
主角:陈阳,男,外号小五。夜/总会经理,会武术,讲义气。
女1:颜迪,邻家型女孩。陈阳的夜总/会同事,端茶送水不出台。后被人调戏,陈阳救之。第一次给了陈阳,陈阳娶其为正室。
女2:方楠,背景深厚的美艳熟/女,某公司女老板。陈阳初期为她司机,后爱上陈阳。历经波折二人终于走到一起。在野外被陈阳办了。
女3:乔乔,大户千金,陈阳死党,拉拉,喜欢女人。经常调戏其他女子。后在国外游泳池中被陈阳办了,产下一对双胞胎。
女4:杨微,国外背景,其家族背景属于黑白红通吃类型。冷艳,心智过人,擅长谋略布局。后放弃家族事业,与陈阳走到一起。办了?没办?此处存疑,视情节发展及市场需求而定。
女5+∨,:苏菲,外号公主,国外黑涩会老大的女儿,大洋马。容貌天使,身材魔鬼。双性取向,男女通吃,个性放浪。在跑车里被陈阳办了。
……
人设写完后,就要开始写故事大纲了。故事大纲就是全书的小样,相当于作者预先把书写一遍。
常征有写大纲的习惯,磨刀不误砍柴工。有了大纲,才知道后面十万字要如何写,再后面十万字要如何写。包袱在哪里抖,梗在哪里出,坑在那里挖、哪里填。作者心中得有数。
网文更新压力大,没有大纲,但每天都要保持更新,写不出来也得写,那只能凑字数赶工了。水多了,小溪汇聚成海洋,把自己都给淹死了。网络读者的忍耐力一般比较强,但总有限度,你长期划船不上岸,逼急了我就弃书。
常征刚出道做写手的时候,吃过不写大纲的亏。接连太监几本之后,他终于码出了三万字的大纲。就是这三万字,让他有了第一本完本作品,《狂气傲然》。这书是都市异能,他模仿《邪气凛然》写的。
他要模仿《邪气凛然》,自然得把这书研究透彻。研究了好几遍,就把书中主要人物和情节记住了。现在也没忘。
人物和情节都可以最大化的还原出来,但现在常征还面临一个课题。那就是叙事视角的课题。
《邪气凛然》原著是第一人称叙事,舞大自己扮演陈阳,“我”就是陈阳,我为自己代言。
常征可不太擅长写第一人称,他从没写过第一人称。所以他决定采取惯用的第三人称视角,来写《邪气凛然》。
常征续了杯咖啡,进入故事大纲书写环节。
《邪气凛然》的主要情节常征都记得。陈阳刚出场时,是一家夜/总会的经理。陈阳的老大叫叶欢,叶欢有青帮背景,他很看重陈阳,一直把陈阳当做重点培养对象来培养。陈阳也很感激叶欢,视叶欢如父兄。
后陈阳为了救叶欢的女儿,把青帮老大的独子打成了太监。遂被追杀,只得跑路。陈阳没想到,追杀自己的杀手,竟是叶欢的心腹、他手下的红棍。
陈阳心如刀割,在一个胖子的帮助下,偷渡去了温哥华。在温哥华,陈阳打出了自己的江山,统治了加拿大西海岸的地下势力,被人尊称为“五爷”。后陈阳转战美国,和罗斯柴尔德家族结为盟友,在美国也有了自己的地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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