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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爵的骏马被大卸若干块扔进了油锅,烹煮了多时,打开锅盖已经变成香喷喷的美味,六百人分食一匹马,的确有些僧多粥少,但士兵们还是有序的排队领取。
乔万尼两口吃完自己那份肉羹,放下碗勺转头就要下楼去。
“老乔,急着走干嘛?”阿姆斯壮端着碗在后门叫住了他。
“回我的病房,那里面还有很多病人需要料理,指挥官阁下。”他说。
“耽误你两分钟,相信没有谁会因为这会误了抢救。”
“有何吩咐,长官?”乔万尼问。
“不,不是吩咐,而是想说点感谢的话,老乔。”阿姆斯壮真诚的道。
“你指的是什么?”乔万尼明知故问道。
“真的,今天感谢你!是你一语中的,把公爵说动了,我才留了下来。”
“矮人都喝得酩酊大醉,你从暗门逃出,没人拦得住你,公爵的骏马日行千里,你路上顺利,三日就能到家,长官,你放弃了有可能是唯一的逃生机会,你不仅是我们的长官,也是猎鹰堡侯爵的继承人,这里的战局并不稳定,万一……”乔万尼说着止住了。
“斯考特家族里没有逃命的继承人。英雄在世,应当荣归故里,我即便苟且回乡,也得身名俱裂,授人笑柄以终老,就连扫厕所和端茶盘的老仆都不会对我心怀半点敬意。”阿姆斯壮道。
“有骨气的斯考特家族,父亲英雄儿好汉。”乔万尼赞道,然后又说:“倒是你的执意留下,让我们在酒神之夜加餐一顿,都是托你的福,长官。”
“得了吧,老乔,这碗也给你,快吃吧,别凉了。”阿姆斯壮将自己的肉羹让给乔万尼。
“难道你不吃?天上龙肉,地下马肉,骐骥城的绝世好马,味道可好了。”乔万尼赞道。
“我是名骑士,骑士不吃马。”阿姆斯壮说。
天很冷,乔万尼搓搓手,吐了口白气。
“那好吧,我可不介意再来一碗!”乔万尼伸手接过美味的肉羹,吹了吹,呼噜呼噜把它干掉了。
他们身旁,维比端着两碗肉羹走过,来到马尔斯的房门外,一碗给了门外的伤兵蓝侬,另一碗通过门洞递给了马尔斯。
“闻着挺香的,就是肉少了点,只有一小块在里面。”蓝侬捧着碗说。
维比转头回来说:“你就知足吧,伙计,能活到今天,真是上帝的眷顾。”
“是,长官!我也这么认为。”蓝侬道。
“希望好运一直相伴你,好好享用,搞不好这是最后的晚餐!”维比说完就走了。
天台上所有的士兵都得到了自己的肉羹,维比带着几个炊事兵扛着汤锅继续下到碉城的楼道里,给值勤在那里的弓箭手、炮手、医士还有伤员等派发食物。
蓝侬一手捧着碗,一手抓起碗里面的肉,只有一块不大的肉,他摇摇头,抓起来咬了一口,一口就吃掉了一大半,嚼吧嚼吧了一会,然后将另一块也塞进嘴里,就着热汤咕咚咕咚吞下肚,他感觉胃里暖暖的,肚子也不怎么叫了。
他看见门洞里伸出一只空碗,料是马尔斯也吃完了。
“你觉得味道怎么样,马尔斯?这可是我家乡的味道!”蓝侬说着,结果马尔斯手里的空碗,将几滴残羹倒进了自己口中。
“公爵的马味道还行。”
“绝世好马,口感也是一绝,何况饿了这么多天,能不好吃吗。”蓝侬喃喃自语道,他已经将两个碗里的汤汁舔得一点不剩,炊事兵正好推着餐车来回收餐具,蓝侬将空碗放在了上面,又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背门而坐。
“嘿,蓝侬,你说伦勃朗死的时候,你和他在一起?”马尔斯在门后说话。
“是,我和他在一起,我想救他,但是我做不到,最后反是他救了我,就在矮脚鬼的火炮打过来的一瞬,他将我退下了石堆。”蓝侬描述道。
“他是个勇敢的人。”马尔斯叹道。
“是的,他死前还跟我说,他在军中服役这么多年,完全是为了养活他因伤致残的儿子,并将他名下的庄园过继到其子名下,他服役了二十七年,差点就功德圆满了。”
“怎么会这样,他的儿子受了什么伤?”马尔斯并不知道伦勃朗的具体情况。
“他说,他的儿子杰夫,以前是索桥城公爵的麾下一员,在一次执行任务的过程中,被海角湿地的巨蟒卷住了,差点没被吃掉,后来被战友救下,然后成了废人。”
“我很遗憾听到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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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爵的骏马被大卸若干块扔进了油锅,烹煮了多时,打开锅盖已经变成香喷喷的美味,六百人分食一匹马,的确有些僧多粥少,但士兵们还是有序的排队领取。
乔万尼两口吃完自己那份肉羹,放下碗勺转头就要下楼去。
“老乔,急着走干嘛?”阿姆斯壮端着碗在后门叫住了他。
“回我的病房,那里面还有很多病人需要料理,指挥官阁下。”他说。
“耽误你两分钟,相信没有谁会因为这会误了抢救。”
“有何吩咐,长官?”乔万尼问。
“不,不是吩咐,而是想说点感谢的话,老乔。”阿姆斯壮真诚的道。
“你指的是什么?”乔万尼明知故问道。
“真的,今天感谢你!是你一语中的,把公爵说动了,我才留了下来。”
“矮人都喝得酩酊大醉,你从暗门逃出,没人拦得住你,公爵的骏马日行千里,你路上顺利,三日就能到家,长官,你放弃了有可能是唯一的逃生机会,你不仅是我们的长官,也是猎鹰堡侯爵的继承人,这里的战局并不稳定,万一……”乔万尼说着止住了。
“斯考特家族里没有逃命的继承人。英雄在世,应当荣归故里,我即便苟且回乡,也得身名俱裂,授人笑柄以终老,就连扫厕所和端茶盘的老仆都不会对我心怀半点敬意。”阿姆斯壮道。
“有骨气的斯考特家族,父亲英雄儿好汉。”乔万尼赞道,然后又说:“倒是你的执意留下,让我们在酒神之夜加餐一顿,都是托你的福,长官。”
“得了吧,老乔,这碗也给你,快吃吧,别凉了。”阿姆斯壮将自己的肉羹让给乔万尼。
“难道你不吃?天上龙肉,地下马肉,骐骥城的绝世好马,味道可好了。”乔万尼赞道。
“我是名骑士,骑士不吃马。”阿姆斯壮说。
天很冷,乔万尼搓搓手,吐了口白气。
“那好吧,我可不介意再来一碗!”乔万尼伸手接过美味的肉羹,吹了吹,呼噜呼噜把它干掉了。
他们身旁,维比端着两碗肉羹走过,来到马尔斯的房门外,一碗给了门外的伤兵蓝侬,另一碗通过门洞递给了马尔斯。
“闻着挺香的,就是肉少了点,只有一小块在里面。”蓝侬捧着碗说。
维比转头回来说:“你就知足吧,伙计,能活到今天,真是上帝的眷顾。”
“是,长官!我也这么认为。”蓝侬道。
“希望好运一直相伴你,好好享用,搞不好这是最后的晚餐!”维比说完就走了。
天台上所有的士兵都得到了自己的肉羹,维比带着几个炊事兵扛着汤锅继续下到碉城的楼道里,给值勤在那里的弓箭手、炮手、医士还有伤员等派发食物。
蓝侬一手捧着碗,一手抓起碗里面的肉,只有一块不大的肉,他摇摇头,抓起来咬了一口,一口就吃掉了一大半,嚼吧嚼吧了一会,然后将另一块也塞进嘴里,就着热汤咕咚咕咚吞下肚,他感觉胃里暖暖的,肚子也不怎么叫了。
他看见门洞里伸出一只空碗,料是马尔斯也吃完了。
“你觉得味道怎么样,马尔斯?这可是我家乡的味道!”蓝侬说着,结果马尔斯手里的空碗,将几滴残羹倒进了自己口中。
“公爵的马味道还行。”
“绝世好马,口感也是一绝,何况饿了这么多天,能不好吃吗。”蓝侬喃喃自语道,他已经将两个碗里的汤汁舔得一点不剩,炊事兵正好推着餐车来回收餐具,蓝侬将空碗放在了上面,又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背门而坐。
“嘿,蓝侬,你说伦勃朗死的时候,你和他在一起?”马尔斯在门后说话。
“是,我和他在一起,我想救他,但是我做不到,最后反是他救了我,就在矮脚鬼的火炮打过来的一瞬,他将我退下了石堆。”蓝侬描述道。
“他是个勇敢的人。”马尔斯叹道。
“是的,他死前还跟我说,他在军中服役这么多年,完全是为了养活他因伤致残的儿子,并将他名下的庄园过继到其子名下,他服役了二十七年,差点就功德圆满了。”
“怎么会这样,他的儿子受了什么伤?”马尔斯并不知道伦勃朗的具体情况。
“他说,他的儿子杰夫,以前是索桥城公爵的麾下一员,在一次执行任务的过程中,被海角湿地的巨蟒卷住了,差点没被吃掉,后来被战友救下,然后成了废人。”
“我很遗憾听到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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