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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然而,纳尔逊却固执的将戒指硬塞到房东手上“拿去!我既然已经说过会替她缴房租,就一定会缴,言而无信岂是大丈夫所为?你不需要再给她两个礼拜时间,两个礼拜之后你也用不着再过来。”
房东看看面前即使被詹晓路扶着,却仍充满尊贵风范且说一不二气势的纳尔逊,再看看自己手上那枚形状小巧却光彩耀人的戒指,沉声一叹“好,那我就把它收下了。”便将戒指装入衣袋。
房东走后,詹晓路望着纳尔逊“那个你给大叔的戒指是不是很贵?”
纳尔逊笑答“我怎么知道,一个朋友送的,但愿能值几个钱,不然回头房东来找我们算帐,我们可就惨了,不过我那朋友看上去倒是挺有钱的样子,应该不会送个便宜货给我。”
詹晓路听得简直呆若木鸡,原来这家伙不但根本不知道那枚戒指的价值,甚至连能不能抵房租都没一点把握,真服了他先前还能那般斩钉截铁的跟房东说什么用它交这儿的房租绝对绰绰有余。
那戒指完全就有可能一文不值,但相反地,也有可能价值不菲,可他居然这么简简单单地便转手给了别人。
詹晓路脑袋突然一阵犯晕,深吸口气,再深吸口气“你平白无故为什么要替我缴房租?你根本就没必要这么做。”
纳尔逊想了想“你可是我的救命恩人,帮你缴房租也算是报答你救命之恩了,不是吗?”
“我救你并不是指望你会报答。”詹晓路大眼圆瞪。
“我知道。”纳尔逊唇边的笑,轻柔如浮云,亮眼如明星“可我就是想要报答你!”
今日,天气晴朗,阳光明媚。
院子里是绿油油的草地和一棵不知名的大树,树下是个葡萄架,似乎才搭起来不久,竹子还是翠绿色的。小小的叶子已经开始爬满了藤架,长出了嫩嫩的青芽,偶尔还会看见一两只蝴蝶翩翩飞来。
只是几天的时间,却像是过了很久,从未有过这样的宁静,静得彷佛时间都停止了流动,世间一切都不再那么重要。
天堂,应该也不过如此了吧。
几缕柔和的晨曦照进屋子,暖暖地亲吻着纳尔逊的脸庞,窗台上是盆小小的仙人掌,还带着几滴晶莹剔透的露珠。
一切的宁静总是要被打破的,比如那个一直不停进出的小小身影,一下跑过来一下又跑过去,忙得不亦乐乎,一会洗衣服、一会晒衣服、一会进厨房去烧饭做菜、一会又听见她在拖地的声音。
而现在,她站在厨房里认真地料理着早餐,为什么要这么忙呢?
“来,早上吃这个。”詹晓路笑着,又跑了过来,手里端着一碗牛肉汤和一碗牛肉。
终于有顿荤的了!纳尔逊像孩子一样笑了起来“很好吃的样子,你自己煮的吗?很香哦。”
“受伤的人就该吃点好的,来,自己吃吧,我还要去工作。”
“哎呀,好难受!”听到要自己吃,他忽然就捂住中弹的右胳膊,痛苦地叫道。
詹晓路无可奈何地噘起嘴“我刚才还看见你活蹦乱跳的,别以为我没看见,你的伤根本就已经好的差不多了!”
“被发现了?”他装出一副很吃惊、很诧异的样子。
“天!”她受不了地拍着头,说:“你是个怪物吗?”
“为什么这样问?”
詹晓路把碗放到窗台上“你见过谁受那么重的伤,半个月就可以好那么多的?你不是个怪物是什么?”
这几天来,詹晓路过的一直非常地提心吊胆,总是担心房东大叔会上门来找他们算帐,但是半个月都快过去了,房东大叔却始终没来,由此可见那戒指还真的不是一个便宜货。
而纳尔逊似乎根本就不担心房东大叔会来算帐似的,整天吃得好、睡得香,没心没肺的活得像个白痴。
纳尔逊将詹晓路手上的饭碗接过来,放到一边,笑了笑,的确,说起自己伤口的恢复,他确实是和怪物不相上下,一直被家里某个家伙叫作蟑螂,顽强的蟑螂,永远不会死的蟑螂。而且总是可以愈合得完美无暇,不留任何疤痕,这也是他对自己的身体最满意的一点。
“去做什么工作?我看你每天都忙成那个样子,不累吗?生活就应该悠哉。”
“怎么可能悠哉?如果不工作,就会饿死,而且我觉得有点事做,人生才会比较充实!”说完,詹晓路突然像是想起什么,从衣兜里拿出一片cd片给他“对了,这是我刚买的。”她抬起手臂,朝他比了个拉小提琴的姿势“是小提琴曲哦,很好听。”
“你喜欢小提琴?”
“是啊。”詹晓路笑了起来,那张笑靥纯净而又自然,彷佛是朵盛开在春天里的百合,让人看着目眩神迷“我喜欢它的旋律,那么优雅高贵,每一首曲子,每一个调子我都觉得是那么亲切,那么美妙!我简直没有办法对你形容我对它的喜爱,我甚至觉得,只要是喜欢小提琴的人,都不会是坏人。”她神采飞扬地说道,完全沉浸在自己对于小提琴的喜爱中。
若不是家里太穷,她早就已经报名去学小提琴了,然而现在自己也只能偶尔买cd片,陶醉于从光驱中流泄出的旋律,这对她来说,已经算是非常奢侈的一种享受。
只要喜欢小提琴的人都不会是坏人?纳尔逊不禁想起了他二哥,那个高高在上的经常拉着个小提琴就自以为是的家伙,估计这小丫头是没见过他,不然她就不会说这句话了。那种笑面虎,杀人不见血,叫人吃一肚子亏还不得不往下咽的卑鄙、奸诈、无耻的魔鬼!
“啊!”詹晓路忽然害羞起来“天哪,我怎么和你说了这些?真不好意思。”
“是啊,你这个小东西居然也会喜欢音乐,真是看不出来。”他突然很想逗逗她。
“你这家伙!什么叫我也会喜欢音乐?这就是你对待救命恩人的态度吗?前几天还哭着喊着要报答我,今天居然就换成了这幅嘴脸,我早应该把你扔大街上喂狗!”詹晓路气得要跳脚了,这个死男人,身体一好就变了样,以前还很客气、很可爱地说。
“谁哭着喊着要报答你,我只是当时看你没钱付房租,可怜你才帮你一把的,那戒指够不够付房租钱我都不知道,而且我也不是完全为了你,要知道我现在也住你家,你要是缴不起房租被扫地出门,我也会无处安身,再者说你不是也根本就不指望我报答的吗?”
看着她脸青一阵白一阵,纳尔逊觉得有趣极了,又笑道:“好啦,不气了,我只是觉得很好奇,怎么你也会长音乐细胞?我还以为你就是一个小丫头!”
“我今年十二月份就二十岁了。”
十二月份?纳尔逊扒了下手指头,就是说,还有四个多月才到二十,现在不过是个十九岁的小丫头。
现在的小丫头发育的怎么都这么好吗?他大略目测了一下,看她的个子,大概有一百六十五公分上下,比自己少了近二十公分,还是蛮速配的,皮肤也不错,水当当、清莹莹的,而且还是自己最喜欢的白嫩,个性也很讨喜,虽然五官不是非常好看,可是却越看越耐看,怎么都看不腻。
不错,真不错,不知道为什么,纳尔逊对这小丫头已然是越瞧越顺眼,怎么看就怎么喜欢,没来由的喜欢。
春天、春天,他的春天莫不是真的就要来了?
詹晓路是个很单纯的女孩子,她怎么都不会想到,这个男人虽然是在对她和颜悦色地笑着,可是却已经一肚子坏水的在打自己的主意了。
突然很想念刚遇见她时的那一吻“丫头,过来!”纳尔逊朝她勾了勾指头。
丫头?詹晓路心里一颤,小时侯,爸爸也经常会这么叫自己。
“干嘛?”詹晓路很不爽地望着他,可还是乖乖地走了过去。
“坐下,来这里。”他用刚才还装作不能动弹的手拍了拍床边最靠近自己的地方。
詹晓路固然有些不情愿,但还是乖乖坐了下去“干嘛?我要走了。”
“一天不去也不会怎么样。”他看着她粉嘟嘟的嘴唇,两片唇办一张一翕,就好似是柔软的棉花糖等待着他的品尝,上次纯粹是为了堵住她的嘴以防她出声暴露彼此行踪,根本就没好好品尝过她,只是觉得很香很甜很让人留恋罢了,至于这次
“怎么可以不去?”詹晓路说完就从床上站了起来。
刚要走,便被他拦腰抱了回去“我是伤患,你该照顾我。”
“你干什么?放开我!”詹晓路被他搂得死死的,整个人都窝在他的怀里,而且他还光着上半身。
她用力挣扎,却无论如何都挣脱不开他的箝制。
他吻上她的唇,辗转反侧,细细吮吸。
“你干什么?”她含糊不清地呜咽,可是刚张开嘴,便被他的长舌乘虚而入。詹晓路只觉得身体有些酥软起来,这个吻竟是那么的温柔、热情,让她舒服地几乎不愿抗拒,整个人都彷佛在他的亲吻下溶化了一般。
理智渐渐远离自己,甚至不由自主便有了一丝清涩地回应。
“以前没有试过吗?”他更加搂紧了她的纤腰,一手已经探进她的t恤,抚摸起那光滑细腻的背脊
詹晓路忍不住地动了下身体,这一动可不得了,膝盖不小心便碰上了他左边腿根部的伤口。
纳尔逊一声闷哼,便停下了所以动作,詹晓路也骤然清醒过来,看着自己居然就这么坐在这个男人身上,几乎**了整个上身,再想到自己刚才的模样,忽而一声大叫,便从他身上跳了下来。
一边穿着衣服,一边骂着:“活该、讨厌、大**!”
然后脸上一阵阵火辣辣的烧烫,羞愧难当,哼了一声扭头便跑出了房门。
“可惜”纳尔逊叹了口气,随即嘴角荡出一抹漂亮的弧线“下午回来记得带些甜甜的点心,晚饭我想吃辣的,如果有汤喝我会更高兴。”
“作梦!”临出门时,詹晓路朝他大吼了一声。
p; 然而,纳尔逊却固执的将戒指硬塞到房东手上“拿去!我既然已经说过会替她缴房租,就一定会缴,言而无信岂是大丈夫所为?你不需要再给她两个礼拜时间,两个礼拜之后你也用不着再过来。”
房东看看面前即使被詹晓路扶着,却仍充满尊贵风范且说一不二气势的纳尔逊,再看看自己手上那枚形状小巧却光彩耀人的戒指,沉声一叹“好,那我就把它收下了。”便将戒指装入衣袋。
房东走后,詹晓路望着纳尔逊“那个你给大叔的戒指是不是很贵?”
纳尔逊笑答“我怎么知道,一个朋友送的,但愿能值几个钱,不然回头房东来找我们算帐,我们可就惨了,不过我那朋友看上去倒是挺有钱的样子,应该不会送个便宜货给我。”
詹晓路听得简直呆若木鸡,原来这家伙不但根本不知道那枚戒指的价值,甚至连能不能抵房租都没一点把握,真服了他先前还能那般斩钉截铁的跟房东说什么用它交这儿的房租绝对绰绰有余。
那戒指完全就有可能一文不值,但相反地,也有可能价值不菲,可他居然这么简简单单地便转手给了别人。
詹晓路脑袋突然一阵犯晕,深吸口气,再深吸口气“你平白无故为什么要替我缴房租?你根本就没必要这么做。”
纳尔逊想了想“你可是我的救命恩人,帮你缴房租也算是报答你救命之恩了,不是吗?”
“我救你并不是指望你会报答。”詹晓路大眼圆瞪。
“我知道。”纳尔逊唇边的笑,轻柔如浮云,亮眼如明星“可我就是想要报答你!”
今日,天气晴朗,阳光明媚。
院子里是绿油油的草地和一棵不知名的大树,树下是个葡萄架,似乎才搭起来不久,竹子还是翠绿色的。小小的叶子已经开始爬满了藤架,长出了嫩嫩的青芽,偶尔还会看见一两只蝴蝶翩翩飞来。
只是几天的时间,却像是过了很久,从未有过这样的宁静,静得彷佛时间都停止了流动,世间一切都不再那么重要。
天堂,应该也不过如此了吧。
几缕柔和的晨曦照进屋子,暖暖地亲吻着纳尔逊的脸庞,窗台上是盆小小的仙人掌,还带着几滴晶莹剔透的露珠。
一切的宁静总是要被打破的,比如那个一直不停进出的小小身影,一下跑过来一下又跑过去,忙得不亦乐乎,一会洗衣服、一会晒衣服、一会进厨房去烧饭做菜、一会又听见她在拖地的声音。
而现在,她站在厨房里认真地料理着早餐,为什么要这么忙呢?
“来,早上吃这个。”詹晓路笑着,又跑了过来,手里端着一碗牛肉汤和一碗牛肉。
终于有顿荤的了!纳尔逊像孩子一样笑了起来“很好吃的样子,你自己煮的吗?很香哦。”
“受伤的人就该吃点好的,来,自己吃吧,我还要去工作。”
“哎呀,好难受!”听到要自己吃,他忽然就捂住中弹的右胳膊,痛苦地叫道。
詹晓路无可奈何地噘起嘴“我刚才还看见你活蹦乱跳的,别以为我没看见,你的伤根本就已经好的差不多了!”
“被发现了?”他装出一副很吃惊、很诧异的样子。
“天!”她受不了地拍着头,说:“你是个怪物吗?”
“为什么这样问?”
詹晓路把碗放到窗台上“你见过谁受那么重的伤,半个月就可以好那么多的?你不是个怪物是什么?”
这几天来,詹晓路过的一直非常地提心吊胆,总是担心房东大叔会上门来找他们算帐,但是半个月都快过去了,房东大叔却始终没来,由此可见那戒指还真的不是一个便宜货。
而纳尔逊似乎根本就不担心房东大叔会来算帐似的,整天吃得好、睡得香,没心没肺的活得像个白痴。
纳尔逊将詹晓路手上的饭碗接过来,放到一边,笑了笑,的确,说起自己伤口的恢复,他确实是和怪物不相上下,一直被家里某个家伙叫作蟑螂,顽强的蟑螂,永远不会死的蟑螂。而且总是可以愈合得完美无暇,不留任何疤痕,这也是他对自己的身体最满意的一点。
“去做什么工作?我看你每天都忙成那个样子,不累吗?生活就应该悠哉。”
“怎么可能悠哉?如果不工作,就会饿死,而且我觉得有点事做,人生才会比较充实!”说完,詹晓路突然像是想起什么,从衣兜里拿出一片cd片给他“对了,这是我刚买的。”她抬起手臂,朝他比了个拉小提琴的姿势“是小提琴曲哦,很好听。”
“你喜欢小提琴?”
“是啊。”詹晓路笑了起来,那张笑靥纯净而又自然,彷佛是朵盛开在春天里的百合,让人看着目眩神迷“我喜欢它的旋律,那么优雅高贵,每一首曲子,每一个调子我都觉得是那么亲切,那么美妙!我简直没有办法对你形容我对它的喜爱,我甚至觉得,只要是喜欢小提琴的人,都不会是坏人。”她神采飞扬地说道,完全沉浸在自己对于小提琴的喜爱中。
若不是家里太穷,她早就已经报名去学小提琴了,然而现在自己也只能偶尔买cd片,陶醉于从光驱中流泄出的旋律,这对她来说,已经算是非常奢侈的一种享受。
只要喜欢小提琴的人都不会是坏人?纳尔逊不禁想起了他二哥,那个高高在上的经常拉着个小提琴就自以为是的家伙,估计这小丫头是没见过他,不然她就不会说这句话了。那种笑面虎,杀人不见血,叫人吃一肚子亏还不得不往下咽的卑鄙、奸诈、无耻的魔鬼!
“啊!”詹晓路忽然害羞起来“天哪,我怎么和你说了这些?真不好意思。”
“是啊,你这个小东西居然也会喜欢音乐,真是看不出来。”他突然很想逗逗她。
“你这家伙!什么叫我也会喜欢音乐?这就是你对待救命恩人的态度吗?前几天还哭着喊着要报答我,今天居然就换成了这幅嘴脸,我早应该把你扔大街上喂狗!”詹晓路气得要跳脚了,这个死男人,身体一好就变了样,以前还很客气、很可爱地说。
“谁哭着喊着要报答你,我只是当时看你没钱付房租,可怜你才帮你一把的,那戒指够不够付房租钱我都不知道,而且我也不是完全为了你,要知道我现在也住你家,你要是缴不起房租被扫地出门,我也会无处安身,再者说你不是也根本就不指望我报答的吗?”
看着她脸青一阵白一阵,纳尔逊觉得有趣极了,又笑道:“好啦,不气了,我只是觉得很好奇,怎么你也会长音乐细胞?我还以为你就是一个小丫头!”
“我今年十二月份就二十岁了。”
十二月份?纳尔逊扒了下手指头,就是说,还有四个多月才到二十,现在不过是个十九岁的小丫头。
现在的小丫头发育的怎么都这么好吗?他大略目测了一下,看她的个子,大概有一百六十五公分上下,比自己少了近二十公分,还是蛮速配的,皮肤也不错,水当当、清莹莹的,而且还是自己最喜欢的白嫩,个性也很讨喜,虽然五官不是非常好看,可是却越看越耐看,怎么都看不腻。
不错,真不错,不知道为什么,纳尔逊对这小丫头已然是越瞧越顺眼,怎么看就怎么喜欢,没来由的喜欢。
春天、春天,他的春天莫不是真的就要来了?
詹晓路是个很单纯的女孩子,她怎么都不会想到,这个男人虽然是在对她和颜悦色地笑着,可是却已经一肚子坏水的在打自己的主意了。
突然很想念刚遇见她时的那一吻“丫头,过来!”纳尔逊朝她勾了勾指头。
丫头?詹晓路心里一颤,小时侯,爸爸也经常会这么叫自己。
“干嘛?”詹晓路很不爽地望着他,可还是乖乖地走了过去。
“坐下,来这里。”他用刚才还装作不能动弹的手拍了拍床边最靠近自己的地方。
詹晓路固然有些不情愿,但还是乖乖坐了下去“干嘛?我要走了。”
“一天不去也不会怎么样。”他看着她粉嘟嘟的嘴唇,两片唇办一张一翕,就好似是柔软的棉花糖等待着他的品尝,上次纯粹是为了堵住她的嘴以防她出声暴露彼此行踪,根本就没好好品尝过她,只是觉得很香很甜很让人留恋罢了,至于这次
“怎么可以不去?”詹晓路说完就从床上站了起来。
刚要走,便被他拦腰抱了回去“我是伤患,你该照顾我。”
“你干什么?放开我!”詹晓路被他搂得死死的,整个人都窝在他的怀里,而且他还光着上半身。
她用力挣扎,却无论如何都挣脱不开他的箝制。
他吻上她的唇,辗转反侧,细细吮吸。
“你干什么?”她含糊不清地呜咽,可是刚张开嘴,便被他的长舌乘虚而入。詹晓路只觉得身体有些酥软起来,这个吻竟是那么的温柔、热情,让她舒服地几乎不愿抗拒,整个人都彷佛在他的亲吻下溶化了一般。
理智渐渐远离自己,甚至不由自主便有了一丝清涩地回应。
“以前没有试过吗?”他更加搂紧了她的纤腰,一手已经探进她的t恤,抚摸起那光滑细腻的背脊
詹晓路忍不住地动了下身体,这一动可不得了,膝盖不小心便碰上了他左边腿根部的伤口。
纳尔逊一声闷哼,便停下了所以动作,詹晓路也骤然清醒过来,看着自己居然就这么坐在这个男人身上,几乎**了整个上身,再想到自己刚才的模样,忽而一声大叫,便从他身上跳了下来。
一边穿着衣服,一边骂着:“活该、讨厌、大**!”
然后脸上一阵阵火辣辣的烧烫,羞愧难当,哼了一声扭头便跑出了房门。
“可惜”纳尔逊叹了口气,随即嘴角荡出一抹漂亮的弧线“下午回来记得带些甜甜的点心,晚饭我想吃辣的,如果有汤喝我会更高兴。”
“作梦!”临出门时,詹晓路朝他大吼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