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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走了最后一批宾客后,陈潇站在已经空无一人的大堂上,忽然觉得整个身体都虚脱无力了。她酒量并不算好,中午喝了那杯白酒之后一直都强忍着装作若无其事,表面上和人有说有笑的,实际上早就头晕欲裂。
她缩着身体坐在角落里,手里拿着一个酒瓶,瓶子上照出的脸有些扭曲。抬手用力的蹭掉脸上精致的妆容,竟然想要大哭一场。陈潇告诉自己,这一定是酒精的作用,她一点都不难过,又有什么事值得她难过的?
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大醉过了,上一次,是四个月前,情人节那一天。明明是干燥炎热的夏季,忽然好像又回到了那时的寒冷了。
对陈潇来说,向诩是独一无二的初恋,从少女时的懵懂爱恋到六年后的深爱,六年中,向诩从一个青涩憨直的少年,渐渐也变得更加的成熟迷人。有很多人羡慕过他们这样从少年时代就开始的坚守的爱情,陈潇最喜欢的是靠在向诩的肩膀上撒娇任性,只有在他的面前,她才能卸下自己全部的伪装,不再是新闻中那个雷厉风行的千金小姐,只做一个会吃醋会发小脾气的小女生。
而向诩,也始终包容着她。陈潇曾经很深刻的认为,向诩是爱她的,如果不爱又怎么会坚持了那么久都不曾有一丝的倦怠的。如果没有那件事,会订婚的应该是他们两个吧。那么,她肯定不会在最脆弱的时候一个人面对空旷的会场。
已经过去了这么久,她还是不能轻描淡写的叙述那件事,曾有人说因爱生恨,爱的有多深,恨的就有多浓。所以她恨向诩。
情人节那天,陈潇提前安排好了一切。她和向诩约在学校的图书馆见面,那时是寒假,图书馆的人很少。陈潇到的时候,发现向诩已经坐在窗子下的位置温书了,她静悄悄的走过去,从背后蒙住他的眼睛。
向诩放下手里的比,回过头去,“这么早就来了?”
陈潇笑着把手上的保温壶递过去,“最近看你精神都不好,所以特地学着炖了汤给你啊,快点喝光了。”
向诩楞了下,然后伸过手去,他看到陈潇手指上有割破的痕迹,于是在接过保温壶之后,又拉过了陈潇的手,“还疼不疼?”
陈潇摇摇头,其实这个汤她准备了很久,细心的研究菜单,一次又一次的尝试,不小心割破手指的时候,渗出的血滴沾上了食材,她很懊恼,又只好一切重新来过。
和向诩在一起的生活很简单,因为他就是一个简单的不能更加简单的男生了,不喝酒也不吸烟,二十几岁了,都像一张白纸一样,干干净净的透着清新的气息。
如果对别人说,交往了六年的两人,最亲密的接触也只限于牵手和亲吻,那肯定没人会相信吧。可是,向诩就是这样,即使两个人单独出去旅行,躺在同一张大床上,他都只会轻轻的搂住她。
所以,这一天,陈潇忽然提议说,“向诩,我们晚上去酒吧庆祝吧?”
“啊?”
陈潇笑了下,“都已经二十二岁,快要大学毕业的男生,不对,男人了。还没去过酒吧,会不会很怪?而且,今天有个我很喜欢的乐队,会到那里表演。”
于是,向诩答应了陈潇。事实上,她提出的任何事情,只要向诩能做到,从来都不会拒绝。
也是因为这样,陈潇认为,向诩一定是爱她的,即使在最初交往的日子里,他总是若有似无的和她保持着距离,但是那种独一无二的宽容和宠爱足以弥补那些不真实感。
陈潇从来没有问过向诩,为什么喜欢她。十六岁以前的陈潇,暗暗了喜欢了向诩很久。直到那一天,庄思远出事了,那是他们共同的朋友,那时陈潇才发现,原来生命是一种这么脆弱的东西。她在安慰了遥远之后,自己也躲起来难过了很久。
后来,陈潇终于懵懵懂懂的对向诩表白了,第一次那么大胆。
“向诩,我其实,一直都喜欢你。”
向诩的表情只是淡淡的,那些日子,他整个人都魂不守舍。就在陈潇失望的想要走开的时候,向诩拉住了她的手。陈潇愣在原地,看到向诩低下头来,轻轻的... -->>
送走了最后一批宾客后,陈潇站在已经空无一人的大堂上,忽然觉得整个身体都虚脱无力了。她酒量并不算好,中午喝了那杯白酒之后一直都强忍着装作若无其事,表面上和人有说有笑的,实际上早就头晕欲裂。
她缩着身体坐在角落里,手里拿着一个酒瓶,瓶子上照出的脸有些扭曲。抬手用力的蹭掉脸上精致的妆容,竟然想要大哭一场。陈潇告诉自己,这一定是酒精的作用,她一点都不难过,又有什么事值得她难过的?
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大醉过了,上一次,是四个月前,情人节那一天。明明是干燥炎热的夏季,忽然好像又回到了那时的寒冷了。
对陈潇来说,向诩是独一无二的初恋,从少女时的懵懂爱恋到六年后的深爱,六年中,向诩从一个青涩憨直的少年,渐渐也变得更加的成熟迷人。有很多人羡慕过他们这样从少年时代就开始的坚守的爱情,陈潇最喜欢的是靠在向诩的肩膀上撒娇任性,只有在他的面前,她才能卸下自己全部的伪装,不再是新闻中那个雷厉风行的千金小姐,只做一个会吃醋会发小脾气的小女生。
而向诩,也始终包容着她。陈潇曾经很深刻的认为,向诩是爱她的,如果不爱又怎么会坚持了那么久都不曾有一丝的倦怠的。如果没有那件事,会订婚的应该是他们两个吧。那么,她肯定不会在最脆弱的时候一个人面对空旷的会场。
已经过去了这么久,她还是不能轻描淡写的叙述那件事,曾有人说因爱生恨,爱的有多深,恨的就有多浓。所以她恨向诩。
情人节那天,陈潇提前安排好了一切。她和向诩约在学校的图书馆见面,那时是寒假,图书馆的人很少。陈潇到的时候,发现向诩已经坐在窗子下的位置温书了,她静悄悄的走过去,从背后蒙住他的眼睛。
向诩放下手里的比,回过头去,“这么早就来了?”
陈潇笑着把手上的保温壶递过去,“最近看你精神都不好,所以特地学着炖了汤给你啊,快点喝光了。”
向诩楞了下,然后伸过手去,他看到陈潇手指上有割破的痕迹,于是在接过保温壶之后,又拉过了陈潇的手,“还疼不疼?”
陈潇摇摇头,其实这个汤她准备了很久,细心的研究菜单,一次又一次的尝试,不小心割破手指的时候,渗出的血滴沾上了食材,她很懊恼,又只好一切重新来过。
和向诩在一起的生活很简单,因为他就是一个简单的不能更加简单的男生了,不喝酒也不吸烟,二十几岁了,都像一张白纸一样,干干净净的透着清新的气息。
如果对别人说,交往了六年的两人,最亲密的接触也只限于牵手和亲吻,那肯定没人会相信吧。可是,向诩就是这样,即使两个人单独出去旅行,躺在同一张大床上,他都只会轻轻的搂住她。
所以,这一天,陈潇忽然提议说,“向诩,我们晚上去酒吧庆祝吧?”
“啊?”
陈潇笑了下,“都已经二十二岁,快要大学毕业的男生,不对,男人了。还没去过酒吧,会不会很怪?而且,今天有个我很喜欢的乐队,会到那里表演。”
于是,向诩答应了陈潇。事实上,她提出的任何事情,只要向诩能做到,从来都不会拒绝。
也是因为这样,陈潇认为,向诩一定是爱她的,即使在最初交往的日子里,他总是若有似无的和她保持着距离,但是那种独一无二的宽容和宠爱足以弥补那些不真实感。
陈潇从来没有问过向诩,为什么喜欢她。十六岁以前的陈潇,暗暗了喜欢了向诩很久。直到那一天,庄思远出事了,那是他们共同的朋友,那时陈潇才发现,原来生命是一种这么脆弱的东西。她在安慰了遥远之后,自己也躲起来难过了很久。
后来,陈潇终于懵懵懂懂的对向诩表白了,第一次那么大胆。
“向诩,我其实,一直都喜欢你。”
向诩的表情只是淡淡的,那些日子,他整个人都魂不守舍。就在陈潇失望的想要走开的时候,向诩拉住了她的手。陈潇愣在原地,看到向诩低下头来,轻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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