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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名,是一部以论述作战原则和作战方法为主旨的古代军事理论专著,在中国古代军事思想和军事学术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占有重要位置。在继承以为代表的古典兵学思想的基础上,结合历代战争实践经验所综述和总结的内容丰富的军事原则,它从客观实际出发,辩证地分析研究战争的思想方法;采用的以单音词设条立目的编纂体例,以古代兵法为立论依据、以古代战例为论证事例的论史结合、正反对比的著述方式,从现存古代兵书情况看是最早的,在我国军事学术发展史上起着发凡启例的重要作用。
作品内容
一、计战凡用兵之道,以计为首。未战之时,先料敌将之贤愚,敌之强弱,兵之众寡,地之险易,粮食局之虚实。计料已寒,然后出兵,无有不胜。法曰:料敌制胜,计险厄远近,上将之道也。
二、谋战凡敌始有谋,我从而攻之,使彼计衰而屈服。法曰:上兵伐谋。
三、间战凡欲征伐,先用间谍,觇敌之众寡、虚实、动静,然后兴师,则大功可立,战无不胜。法曰:无所不用间也。
四、选战凡与敌战,须要选拣勇将、锐卒,使为先锋,一则壮其志,一则挫敌威。法曰:兵无选锋曰北。
五、步战凡步兵与车骑战者,必依丘陵、险阴、林木而战则胜。若遇平易之道,须用拒马枪为方阵,步兵在内。马军、步兵中分为驻队、战队。驻队守阵,战队出战;战队守劝,驻队出战。敌攻我一面,则我两哨出兵,从旁以掩之;敌攻我两面,我分兵从后以捣之;敌攻我四面,我为圆阵,分兵四出以右击之。敌若败走,以骑兵追之,步兵随其后,乃必胜之方。法曰:步兵与车骑占著,必依丘陵、险阴,如无险阴,令我士卒为行马、疾藜。
六、骑战凡骑兵与步兵战者,若遇山林、险阻、陂泽之地,疾行急去,是必败之地,勿得与战。欲战者,须得平易之地,进退无碍,战则必胜。法曰:易地则用骑。
七、舟战凡与敌战于江湖之间,必有舟可楫,须居上风、上流。上风者,顺风,用火以焚之;上流者,随势,使战舰以冲之,则战无不胜。法曰:欲战者,无迎水流。
八、车战凡与步、骑战于平原旷野,必须用偏箱、鹿角车为方阵,以战则胜。所谓一则治力,一则前拒,一则整束部伍也。法曰:广地则用军车。
九、信战凡与敌战,士卒蹈万死一生之地,而无悔惧之心者,皆信令使然也。上好信以任诚,则下用情而无疑,故战无不胜。法曰:信则不欺。
十、教战凡欲兴师,必先教战。三军之士,素习离合、聚散之法,备谙坐作、进退之令,使之遇敌,视旌麾以应变,听金鼓而进退。如此,则战无不胜。法曰: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
十一、众战凡战,若我众敌寡,不可战于险阻之间,须要平易宽广之地。闻鼓则进,闻金则止,无有不胜。法曰:用众进止。
十二、寡战凡战,若以寡敌众,必以日暮,或伏于深草,或邀于隘路,战则必胜。法曰:用少者务隘。
十三、爱战凡与敌战,士卒宁进死,而不肯退生者,皆将恩惠使然也。三军知在上之人爱我如子之至,则我之爱上也如父之极。故坠毁危亡之地,而无不愿死以报上之德。法曰:视民如爱子,故可与之俱死。
十四、威战凡与敌战,士卒前进而不敢退后,是畏我而不畏敌也。若敢退而不敢进者,是畏敌而不畏我也。将使士卒赴汤蹈火而不违者,是威严使然也。法曰:威克厥,爱允济。
十五、赏战凡高城深池,矢石繁下,士卒争先登;白刃始合,士卒争先赴者,必诱之以重赏,则敌无不克焉。法曰: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十六、罚战凡战,使士卒遇敌敢进而不敢退,退一寸者,必惩之以重刑,故可以取胜也。法曰:罚不迁列。
十七、主战凡战,若彼为客、我为主,不可轻战。为吾兵安,士卒顾家,当集人聚谷,保城备险,绝其粮道。彼挑战不得,转输不至,候其困敝击之,必胜。法曰:自战其地为散地。
十八、客战凡战,若彼为主、我为客,唯务深入。深入,则为主者不能胜也。谓客在重地,主在散地故耳。法曰:深入则专。
十九、强战凡与敌战,若我众强,可伪示怯弱以诱之,敌必轻来与我战,吾以锐卒击之,其军必败。法曰:能而示之不能。
二十、弱战凡战,若敌众我寡,敌强我弱,须多设旌旗,倍增火灶,示强于敌,使彼莫能测我众寡、强弱之势,则敌必不轻与我战,我可速去,则全军远害。法曰:强弱,形也。
二十一、骄战凡敌人强盛,未能必取,须当卑词厚礼,以骄其志,候其有衅隙可乘,一举可破。法曰:卑而骄之。
二十二、交战凡与敌战,傍与邻国,当卑词厚赂结之,以为己援。若我攻敌人之前,彼犄其后,则敌人必败。法曰:衢地则合交。
二十三、形战凡与敌战,若彼众多,则设虎虚形以分其势,彼不敢不分兵以备我。敌势既分,其兵必寡;我专为一,其卒自众。以众击寡,无有不胜。法曰:形人而我无形。
二十四、势战凡战,所谓势者,乘势也。因敌有破灭之势,则我从而迫之,其军必溃。法曰:因势破之。
二十五、昼战凡与敌昼战,须多设旌旗以为疑兵,使敌莫能测其众寡,则胜。法曰:昼战多旌旗。
二十六、夜战凡与敌夜战,须多用火鼓,所以变乱敌之耳目,使其不知所以备我之计,则胜。法曰:夜战多火鼓。
二十七、备战凡出师征讨,行则备其邀截,止则备其掩袭,营则防其偷盗,风则恐其火攻。若此设备,有胜而无败。法曰:有备不败。
二十八、粮战凡与敌垒相对持,两兵胜负未决,有粮则胜。若我之粮道,必须严加守护,恐为敌人所抄。若敌人饷道,中分兵以绝之。敌既无粮,其兵必走,击之则胜。法曰:军无粮食则亡。
二十九、导战凡与敌战,山川之夷险,道路之迂直,必用乡人引而导之,乃知其利,而战则胜。法曰:不用乡导者,不能得地利。
三十、知战凡兴兵伐敌,所战之地,必预知之;师至之日,能使敌人如期而来,与战则胜。知战地,知战日,则所备者专,所守者固。法曰:知战之地,知战之日,则可千里而会战。
三十一、斥战凡行兵之法,斥堠为先。平易用骑,险阻用步。每五人为甲,人持一白旗,远则军前后左右,接续候望。若见贼兵,以次递转,告白主将,令众预为之备。法曰:以虞待不虞者胜。
三十二、泽战凡出军行师,或遇沮泽、圮毁之地,宜倍道兼行速过,不可稽留也。若不得已,与不能出其地,道远日暮,宿师于其中,必就地形之环龟,都中高四下为圆营,四面受敌。一则防水潦之厄,一则备四围之寇。法曰:历沛圮,坚环龟。
三十三、争战凡与敌战,若有形势便利之处,宜争先据之,以战则胜。若敌人先至,我不可攻,候基有变则击之,乃利。法曰:争地勿攻。
三十四、地战凡与敌战,三军必要得其地利,则可以寡敌众,以弱胜强所谓知敌之可击,知吾卒之可以击,而不知地利,胜之半也。此言既知彼知己,但不得地利之助,则亦不全胜。法曰:天时不如地利。
三十五、山战凡与敌战,或居山林,或在平陆,须居高阜,恃于形势,顺于击刺,便于奔冲,以战则胜。法曰:山上之战,不仰其高。
三十六、谷战凡行军越过山险而阵,必依附山谷,一则利水草,一则附险固,以战则胜。法曰:绝山依谷。
三十七、攻战凡战,所谓攻者,知彼者也。知彼有可破之理,则出兵以攻之,无有不胜。法曰;可胜者,攻也。
三十八、守战凡战,所谓守者,知己者也。知己有未可胜之理,则我且固守,待敌有可胜之理,则出兵以攻之,无有不胜。法曰:知不可胜,则守。
三十九、先战凡与敌战,若敌人初来,阵势未定,行阵未整,先以兵急击之,则胜。法曰:先人有夺人之心。
四十、后战凡战,若敌人行阵整而且锐,未可与战,宜坚壁待之,候其阵久气衰,起而击之,无有不胜。法曰;后于人以待其衰。
四十一、奇战凡战,所谓奇者,攻其无备,出其不意也。交战之际,惊前掩后,冲东击西,使敌莫知所备。如此,则胜。法曰:敌虚,则我必为奇。
四十二、正战凡与敌战,若道路不能通,粮饷不能进,推计不能诱,利害不能惑,须用正兵。正兵者,拣士卒,利器械,明赏罚,信号令,且战且前,则胜矣。法曰:非正兵,安能致远。
四十三、虚战凡与敌战,若我势虚,当伪示以实形,使敌莫能测其虚实所在,必不敢轻与我战,则我可以全师保军。法曰:敌不敢与我战者,乖其所之也。
四十四、实战凡与敌战,若敌人势实,我当严兵以备之,则敌人必不轻动。法曰:实而备之。
四十五、轻战凡与敌战,必须料敌详审而后出兵。若不计而进,不谋而战,则必为敌人所败矣。法曰;勇者必轻合,轻合而不知利。
四十六、重战凡与敌战,须备持重,见利则动,不见利则止,慎不可轻举也。若此,则必不陷于死地。法曰:不动如山。
四十七、利战凡与敌战,其将愚而不知变,可诱之以利。彼贪利而不知害,可设伏兵以击之,其军必败。法曰:利而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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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名,是一部以论述作战原则和作战方法为主旨的古代军事理论专著,在中国古代军事思想和军事学术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占有重要位置。在继承以为代表的古典兵学思想的基础上,结合历代战争实践经验所综述和总结的内容丰富的军事原则,它从客观实际出发,辩证地分析研究战争的思想方法;采用的以单音词设条立目的编纂体例,以古代兵法为立论依据、以古代战例为论证事例的论史结合、正反对比的著述方式,从现存古代兵书情况看是最早的,在我国军事学术发展史上起着发凡启例的重要作用。
作品内容
一、计战凡用兵之道,以计为首。未战之时,先料敌将之贤愚,敌之强弱,兵之众寡,地之险易,粮食局之虚实。计料已寒,然后出兵,无有不胜。法曰:料敌制胜,计险厄远近,上将之道也。
二、谋战凡敌始有谋,我从而攻之,使彼计衰而屈服。法曰:上兵伐谋。
三、间战凡欲征伐,先用间谍,觇敌之众寡、虚实、动静,然后兴师,则大功可立,战无不胜。法曰:无所不用间也。
四、选战凡与敌战,须要选拣勇将、锐卒,使为先锋,一则壮其志,一则挫敌威。法曰:兵无选锋曰北。
五、步战凡步兵与车骑战者,必依丘陵、险阴、林木而战则胜。若遇平易之道,须用拒马枪为方阵,步兵在内。马军、步兵中分为驻队、战队。驻队守阵,战队出战;战队守劝,驻队出战。敌攻我一面,则我两哨出兵,从旁以掩之;敌攻我两面,我分兵从后以捣之;敌攻我四面,我为圆阵,分兵四出以右击之。敌若败走,以骑兵追之,步兵随其后,乃必胜之方。法曰:步兵与车骑占著,必依丘陵、险阴,如无险阴,令我士卒为行马、疾藜。
六、骑战凡骑兵与步兵战者,若遇山林、险阻、陂泽之地,疾行急去,是必败之地,勿得与战。欲战者,须得平易之地,进退无碍,战则必胜。法曰:易地则用骑。
七、舟战凡与敌战于江湖之间,必有舟可楫,须居上风、上流。上风者,顺风,用火以焚之;上流者,随势,使战舰以冲之,则战无不胜。法曰:欲战者,无迎水流。
八、车战凡与步、骑战于平原旷野,必须用偏箱、鹿角车为方阵,以战则胜。所谓一则治力,一则前拒,一则整束部伍也。法曰:广地则用军车。
九、信战凡与敌战,士卒蹈万死一生之地,而无悔惧之心者,皆信令使然也。上好信以任诚,则下用情而无疑,故战无不胜。法曰:信则不欺。
十、教战凡欲兴师,必先教战。三军之士,素习离合、聚散之法,备谙坐作、进退之令,使之遇敌,视旌麾以应变,听金鼓而进退。如此,则战无不胜。法曰: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
十一、众战凡战,若我众敌寡,不可战于险阻之间,须要平易宽广之地。闻鼓则进,闻金则止,无有不胜。法曰:用众进止。
十二、寡战凡战,若以寡敌众,必以日暮,或伏于深草,或邀于隘路,战则必胜。法曰:用少者务隘。
十三、爱战凡与敌战,士卒宁进死,而不肯退生者,皆将恩惠使然也。三军知在上之人爱我如子之至,则我之爱上也如父之极。故坠毁危亡之地,而无不愿死以报上之德。法曰:视民如爱子,故可与之俱死。
十四、威战凡与敌战,士卒前进而不敢退后,是畏我而不畏敌也。若敢退而不敢进者,是畏敌而不畏我也。将使士卒赴汤蹈火而不违者,是威严使然也。法曰:威克厥,爱允济。
十五、赏战凡高城深池,矢石繁下,士卒争先登;白刃始合,士卒争先赴者,必诱之以重赏,则敌无不克焉。法曰: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十六、罚战凡战,使士卒遇敌敢进而不敢退,退一寸者,必惩之以重刑,故可以取胜也。法曰:罚不迁列。
十七、主战凡战,若彼为客、我为主,不可轻战。为吾兵安,士卒顾家,当集人聚谷,保城备险,绝其粮道。彼挑战不得,转输不至,候其困敝击之,必胜。法曰:自战其地为散地。
十八、客战凡战,若彼为主、我为客,唯务深入。深入,则为主者不能胜也。谓客在重地,主在散地故耳。法曰:深入则专。
十九、强战凡与敌战,若我众强,可伪示怯弱以诱之,敌必轻来与我战,吾以锐卒击之,其军必败。法曰:能而示之不能。
二十、弱战凡战,若敌众我寡,敌强我弱,须多设旌旗,倍增火灶,示强于敌,使彼莫能测我众寡、强弱之势,则敌必不轻与我战,我可速去,则全军远害。法曰:强弱,形也。
二十一、骄战凡敌人强盛,未能必取,须当卑词厚礼,以骄其志,候其有衅隙可乘,一举可破。法曰:卑而骄之。
二十二、交战凡与敌战,傍与邻国,当卑词厚赂结之,以为己援。若我攻敌人之前,彼犄其后,则敌人必败。法曰:衢地则合交。
二十三、形战凡与敌战,若彼众多,则设虎虚形以分其势,彼不敢不分兵以备我。敌势既分,其兵必寡;我专为一,其卒自众。以众击寡,无有不胜。法曰:形人而我无形。
二十四、势战凡战,所谓势者,乘势也。因敌有破灭之势,则我从而迫之,其军必溃。法曰:因势破之。
二十五、昼战凡与敌昼战,须多设旌旗以为疑兵,使敌莫能测其众寡,则胜。法曰:昼战多旌旗。
二十六、夜战凡与敌夜战,须多用火鼓,所以变乱敌之耳目,使其不知所以备我之计,则胜。法曰:夜战多火鼓。
二十七、备战凡出师征讨,行则备其邀截,止则备其掩袭,营则防其偷盗,风则恐其火攻。若此设备,有胜而无败。法曰:有备不败。
二十八、粮战凡与敌垒相对持,两兵胜负未决,有粮则胜。若我之粮道,必须严加守护,恐为敌人所抄。若敌人饷道,中分兵以绝之。敌既无粮,其兵必走,击之则胜。法曰:军无粮食则亡。
二十九、导战凡与敌战,山川之夷险,道路之迂直,必用乡人引而导之,乃知其利,而战则胜。法曰:不用乡导者,不能得地利。
三十、知战凡兴兵伐敌,所战之地,必预知之;师至之日,能使敌人如期而来,与战则胜。知战地,知战日,则所备者专,所守者固。法曰:知战之地,知战之日,则可千里而会战。
三十一、斥战凡行兵之法,斥堠为先。平易用骑,险阻用步。每五人为甲,人持一白旗,远则军前后左右,接续候望。若见贼兵,以次递转,告白主将,令众预为之备。法曰:以虞待不虞者胜。
三十二、泽战凡出军行师,或遇沮泽、圮毁之地,宜倍道兼行速过,不可稽留也。若不得已,与不能出其地,道远日暮,宿师于其中,必就地形之环龟,都中高四下为圆营,四面受敌。一则防水潦之厄,一则备四围之寇。法曰:历沛圮,坚环龟。
三十三、争战凡与敌战,若有形势便利之处,宜争先据之,以战则胜。若敌人先至,我不可攻,候基有变则击之,乃利。法曰:争地勿攻。
三十四、地战凡与敌战,三军必要得其地利,则可以寡敌众,以弱胜强所谓知敌之可击,知吾卒之可以击,而不知地利,胜之半也。此言既知彼知己,但不得地利之助,则亦不全胜。法曰:天时不如地利。
三十五、山战凡与敌战,或居山林,或在平陆,须居高阜,恃于形势,顺于击刺,便于奔冲,以战则胜。法曰:山上之战,不仰其高。
三十六、谷战凡行军越过山险而阵,必依附山谷,一则利水草,一则附险固,以战则胜。法曰:绝山依谷。
三十七、攻战凡战,所谓攻者,知彼者也。知彼有可破之理,则出兵以攻之,无有不胜。法曰;可胜者,攻也。
三十八、守战凡战,所谓守者,知己者也。知己有未可胜之理,则我且固守,待敌有可胜之理,则出兵以攻之,无有不胜。法曰:知不可胜,则守。
三十九、先战凡与敌战,若敌人初来,阵势未定,行阵未整,先以兵急击之,则胜。法曰:先人有夺人之心。
四十、后战凡战,若敌人行阵整而且锐,未可与战,宜坚壁待之,候其阵久气衰,起而击之,无有不胜。法曰;后于人以待其衰。
四十一、奇战凡战,所谓奇者,攻其无备,出其不意也。交战之际,惊前掩后,冲东击西,使敌莫知所备。如此,则胜。法曰:敌虚,则我必为奇。
四十二、正战凡与敌战,若道路不能通,粮饷不能进,推计不能诱,利害不能惑,须用正兵。正兵者,拣士卒,利器械,明赏罚,信号令,且战且前,则胜矣。法曰:非正兵,安能致远。
四十三、虚战凡与敌战,若我势虚,当伪示以实形,使敌莫能测其虚实所在,必不敢轻与我战,则我可以全师保军。法曰:敌不敢与我战者,乖其所之也。
四十四、实战凡与敌战,若敌人势实,我当严兵以备之,则敌人必不轻动。法曰:实而备之。
四十五、轻战凡与敌战,必须料敌详审而后出兵。若不计而进,不谋而战,则必为敌人所败矣。法曰;勇者必轻合,轻合而不知利。
四十六、重战凡与敌战,须备持重,见利则动,不见利则止,慎不可轻举也。若此,则必不陷于死地。法曰:不动如山。
四十七、利战凡与敌战,其将愚而不知变,可诱之以利。彼贪利而不知害,可设伏兵以击之,其军必败。法曰:利而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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