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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qq上一位聊得很投机的朋友问我,你的爱情观是什么?这个问题来得有点突然,加上她又是个懵懂不知世事的小女生,所以我也不知道该从哪里入手回答她这个问题。
或许,十年前我也拿同样的问题去问过某个人,也或许那个人曾经给过我长篇累牍的爱情言论,但我现在却忘记了,即使我把脑海里的记忆翻了个遍,也寻不见相关东西的踪迹。而我这段记忆的缺失,也正是我没有与qq上那位朋友讨论爱情的原因。因为十几岁的孩子,是不能从根本上去理解与爱情有关的林林总总的,所以从某种角度上来说,跟她讲再多也是白搭。
虽然当时并没有给她答案,但我却在内心里反复思考着这个问题,尤其是对此时已经坠入爱情旋涡的我来说,这个问题的思考并不多余,也并不复杂。
一眨眼,十年已经过去,嘴巴上的绒毛也已经变黑变硬了。现在,当我漫步湖边的时候,看见有人当众相拥而吻,我竟然也能够熟视无睹了,完全忘却了少年时此种情境下那份面红耳赤的羞怯。仍然是现在,当我看到夫妻二人手牵着手,提着一把青菜或者一条鱼从街口的菜场里走出来的时候,一颗心却暗暗地羡慕起他们。也许,湖边拥吻的那对过了当晚就会分手,但这种在锅碗瓢盆油盐酱醋里积攒出来的爱情却似陈年的酒,时间越长味道越香。
细想想,爱情其实真的很简单。
把削好的苹果递到她手里,用湿润的纸巾帮她擦去额头的汗珠,给她的早餐端上刚热过的牛奶,帮她炒菜做饭刷锅洗碗,帮她捶背捏腿揉肩膀。这些那些,却又不局限于这些那些。
她不在身边的时候总是想着她,总是想听到她的声音,总是回味着她长发里飘出来的淡淡香味。实在太想她了,就用手机给她打个骚扰电话,让她知道我在想她。
她要工作的时候,我总是希望她能认真工作,自己却总是忍不住趁她不注意的时候伸出食指去挠她痒痒。
关于她的点点滴滴,自己总是珍藏于内心的最深处,惟恐被人偷去,转过身去,自己却总是莫名其妙地就拿出来向朋友们大声宣告。
她问傻问题的时候,自己会不厌其烦地回答了一遍又一遍。“等我老了,你还会爱我吗?”“会”“我的牙齿都掉光了,你还会吻我吗?”“会,我吻你的牙床。”
她在身边的时候,自己就要在一连串自己也解释不清的矛盾中频繁变换角色。既会敬她如母,又会怜她如女;既会赖她如姐,又会宠她如妹;既会从她如师,又会引她为徒;既会亲她如友,又会气她如仇。
小别之前,总是喜欢在她的额头印上自己的吻,让我嘴唇的温度始终留在她身上。归来之时,总是喜欢将她横着抱起,用旋转的弧度来表达我的欢欣,任由她紧趴在自己肩上大呼小叫。
她的悲伤和喜悦总是喜欢拿来说与我听,我也是。我办公桌的玻璃板下压着她的照片,有事没事地总要看上几回傻笑几回,她也是。
她的朋友成了我的朋友,我的朋友成了她的朋友。我们拥有共同的梦想,共同的餐桌,共同的枕头,共同的被子。她会很自然地张嘴咬住我夹给她的菜,我也会很乐意替她解决剩在碗里的饭。
我总是在追忆着与她的过去,认为与她相识是自己的幸运。我总是珍惜着与她的现在,珍惜着每一个牵手每一个拥抱。我总是憧憬着与她的未来,将来与她生一群孩子,然后就默默地看着孩子长大。
这就是我的爱情观,我写下来却并不打算给那个朋友看,因为我知道,这些土得掉渣的生活是为她们这些新新人类所不齿的。她们内心里也如十年前的我那样,期待一场轰轰烈烈地爱情,而绝对不是我现在所说的这种平实得无风也无浪的生活。我能理解并且会很坦然地接受她们的不齿,毕竟她们还只是孩子。
我想,也许再过十年,当生活的记忆都沉淀下来之后,或许她们也会总结出类似的文字,因为那个时间,她们都已经长大了。
二五年七月十七日凌晨三点于新街口
前日,qq上一位聊得很投机的朋友问我,你的爱情观是什么?这个问题来得有点突然,加上她又是个懵懂不知世事的小女生,所以我也不知道该从哪里入手回答她这个问题。
或许,十年前我也拿同样的问题去问过某个人,也或许那个人曾经给过我长篇累牍的爱情言论,但我现在却忘记了,即使我把脑海里的记忆翻了个遍,也寻不见相关东西的踪迹。而我这段记忆的缺失,也正是我没有与qq上那位朋友讨论爱情的原因。因为十几岁的孩子,是不能从根本上去理解与爱情有关的林林总总的,所以从某种角度上来说,跟她讲再多也是白搭。
虽然当时并没有给她答案,但我却在内心里反复思考着这个问题,尤其是对此时已经坠入爱情旋涡的我来说,这个问题的思考并不多余,也并不复杂。
一眨眼,十年已经过去,嘴巴上的绒毛也已经变黑变硬了。现在,当我漫步湖边的时候,看见有人当众相拥而吻,我竟然也能够熟视无睹了,完全忘却了少年时此种情境下那份面红耳赤的羞怯。仍然是现在,当我看到夫妻二人手牵着手,提着一把青菜或者一条鱼从街口的菜场里走出来的时候,一颗心却暗暗地羡慕起他们。也许,湖边拥吻的那对过了当晚就会分手,但这种在锅碗瓢盆油盐酱醋里积攒出来的爱情却似陈年的酒,时间越长味道越香。
细想想,爱情其实真的很简单。
把削好的苹果递到她手里,用湿润的纸巾帮她擦去额头的汗珠,给她的早餐端上刚热过的牛奶,帮她炒菜做饭刷锅洗碗,帮她捶背捏腿揉肩膀。这些那些,却又不局限于这些那些。
她不在身边的时候总是想着她,总是想听到她的声音,总是回味着她长发里飘出来的淡淡香味。实在太想她了,就用手机给她打个骚扰电话,让她知道我在想她。
她要工作的时候,我总是希望她能认真工作,自己却总是忍不住趁她不注意的时候伸出食指去挠她痒痒。
关于她的点点滴滴,自己总是珍藏于内心的最深处,惟恐被人偷去,转过身去,自己却总是莫名其妙地就拿出来向朋友们大声宣告。
她问傻问题的时候,自己会不厌其烦地回答了一遍又一遍。“等我老了,你还会爱我吗?”“会”“我的牙齿都掉光了,你还会吻我吗?”“会,我吻你的牙床。”
她在身边的时候,自己就要在一连串自己也解释不清的矛盾中频繁变换角色。既会敬她如母,又会怜她如女;既会赖她如姐,又会宠她如妹;既会从她如师,又会引她为徒;既会亲她如友,又会气她如仇。
小别之前,总是喜欢在她的额头印上自己的吻,让我嘴唇的温度始终留在她身上。归来之时,总是喜欢将她横着抱起,用旋转的弧度来表达我的欢欣,任由她紧趴在自己肩上大呼小叫。
她的悲伤和喜悦总是喜欢拿来说与我听,我也是。我办公桌的玻璃板下压着她的照片,有事没事地总要看上几回傻笑几回,她也是。
她的朋友成了我的朋友,我的朋友成了她的朋友。我们拥有共同的梦想,共同的餐桌,共同的枕头,共同的被子。她会很自然地张嘴咬住我夹给她的菜,我也会很乐意替她解决剩在碗里的饭。
我总是在追忆着与她的过去,认为与她相识是自己的幸运。我总是珍惜着与她的现在,珍惜着每一个牵手每一个拥抱。我总是憧憬着与她的未来,将来与她生一群孩子,然后就默默地看着孩子长大。
这就是我的爱情观,我写下来却并不打算给那个朋友看,因为我知道,这些土得掉渣的生活是为她们这些新新人类所不齿的。她们内心里也如十年前的我那样,期待一场轰轰烈烈地爱情,而绝对不是我现在所说的这种平实得无风也无浪的生活。我能理解并且会很坦然地接受她们的不齿,毕竟她们还只是孩子。
我想,也许再过十年,当生活的记忆都沉淀下来之后,或许她们也会总结出类似的文字,因为那个时间,她们都已经长大了。
二五年七月十七日凌晨三点于新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