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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自身与时间,三样不被他的话影响的事物里占了两个,这句话很安全。
——哦,是四样,现在还多了一个连恰。
“很狂?”这回轮到连恰睁大眼睛了,“哎——完全想象不出来啊。”
蓝森默默地点头表示赞同,他想如果小时候的他看见现在的自己,恐怕会摆着一副恨铁不成钢的神情教训他暴殄天物。
与其说是狂,不如说是中二——可蓝森不想把话说得那么诚实,因为就连他自己都觉得这实在太丢脸了。
不但丢脸,而且无知。他不是很想让连恰知道曾经的自己是什么样子。
“但是感觉稍微有点可爱呢。”连恰笑眯眯地评价。
强烈的心虚促使蓝森试图转移话题,他四处看了一圈,伸手指了指一栋乳白色的建筑。
“那个啊?”连恰果然被转移了注意力,“那是经管大楼,经院和管院的专业课都在这里,一层都是自习室,挺舒服的,就是不能通宵,每天十点就关楼了。”
“……”其实他是想说,那是他曾经上专业课的地方。
七点半多一点儿的时候,两个人顺利到达明海报告厅。出示参观票后,连恰把蓝森从后门推进去,嘱咐他进去之后找许芸芸一起坐。
这没费蓝森什么力气,因为他刚刚进门,就看见许芸芸在冲他挥手,显然是已经注意着门口好一阵子了。
蓝森有点奇怪许芸芸怎么认出自己的,但他还是从善如流地走过去,在许芸芸为他占的位子上坐下,点了点头表示谢意。
“不用谢我,恰恰拜托我照顾你一下,怕你迷路。”许芸芸摆摆手,“她微信告诉我你穿什么了……我说,你这打扮也太土了吧?”
蓝森很赞同地又点了点头,他要的就是土。
“噗哈哈哈哈……”结果,许芸芸乐了,趴在前排椅背上笑了好一会儿,“哎,别说,你们有时候真挺像的。”
报告厅里放着欢快的音乐,大屏幕上打着看了让人有点发晕的辩题,台上两边各放着一张长桌,上面摆着辩位牌,主持人的主持台在正中间,立着个话筒还放着束花。
蓝森觉得很新鲜——他的人生和辩论赛这种事情从来无缘——因此他很感兴趣地环视四周,在不引人注目的前提下,偷偷伸着脖子去看讲台上的各种布置。
周围来观赛的大多是其他院队的新生,也有不少资格老一年的成员,他们叽里呱啦地讨论着辩题可能的观点,可能的胶着以及双方论点的优劣,蓝森凝神屏气地听了一会儿,然后不得不承认他听得云里雾里。
有几个人闲得发慌,相互打赌哪边会赢。
蓝森从兜里掏出便签纸,写了一张字条给许芸芸:[连恰是哪一队?]
“教育学院。”许芸芸简短地回答,“恰恰是二辩位,等会儿出来就坐那儿——喏,看见了吗,右边那排椅子,从里面往外数第二个。”
蓝森顺着许芸芸手指的方向看过去,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他的视线落在前几排座位上,忽然发现坐在第一排的乔宇飞。
第一排座位显然是特殊的,那里坐了几个教授模样的人,几个评委,还有两三个乔宇飞这样的高年级生。
他的视力很好,因此眼尖地发现了蛋糕盒子和一大束鲜花。
“前面那一排是评委和教授嘉宾,还有两个队的领队。”许芸芸牢记着连恰照顾蓝森的嘱咐,很仔细地替他解释,“啊,对了,你看见最左边那个男生了吗?那个人叫乔宇飞,我特别讨厌他,因为他特别混不吝,你要记住啊。”
不管在哪,都先把乔宇飞黑个底朝天——这是许芸芸的想法,简单粗暴。
蓝森愣了一下,急忙写了一张纸条:[为什么?]
许芸芸撇了撇嘴,斟酌了一会儿,凑得离蓝森近一点,小声开口:“反正你也说不出去,告诉你吧,那个人喜欢恰恰,一直死缠烂打的,怎么拒绝都不听,而且还一副已经是恰恰男朋友的样子,恶心巴拉的。”
“……”
许芸芸把蓝森的神情解读为对乔宇飞的不解:“是吧,我也不知道怎么能有人这么不要脸,恰恰不喜欢他,他还一直缠着,所以我才特别讨厌他。恰恰让我照顾你,那你也要记住了啊,这个人,能踩就踩,能揍就揍!”
“…………”
在意想不到的时候,问题得到了解答。
连恰不喜欢乔宇飞。
蓝森一时间急得差点开口说话,克制住之后,低下头去摸便签纸,还没写两个字,就被许芸芸打断了:“别写了,有话待会儿说,快点看,开始了,恰恰上场啦!”
第十四章(下)
蓝森并不是没看过辩论赛。
在他小学和初中的时候,班里都举办过类似的比赛,老师提出一个论题,同学自愿组成队伍,把班里的桌椅分开排成两列,你来我往,像模像样。
——也只是像模像样而已。
实际上那到最后总会发展成双方毫无意义的大声争辩,仿佛哪一方声音够大就是赢家。蓝森虽然不喜欢那样的吵闹,却也暗暗羡慕着能肆无忌惮大声说话的同龄人。
说什么都好,哪怕是令人发笑的、愚蠢的话,哪怕是诅咒他人的、阴暗的话,都能不计后果地说出来……这真是令人羡慕到眼眶发疼。
但连恰不一样,她的辩论赛也不一样。
连恰站起身的时候脊背挺得很直;连恰的双手交叠在身前,姿势矜持漂亮;连恰说话的声音被刻意压低了一些,去掉了平常说话时惯有的孩子气,变得沉稳锐利;甚至连恰的表情也收敛起来了,目光沉静,只露着一点恰到好处的笑容。
她的声音不算很大,语速不快,没有咄咄逼人,也没有横眉立目,却远比那样要来得有说服力得多。
有那么一瞬间,蓝森竟然觉得连恰很陌生。
“看到没有,赛场礼仪和姿态,给我回去好好练练,记住了。”
“两边都被培训得不错,还是女辩手的仪态更好些。”
如果不是亲眼看见,他绝不可能想象到连恰还有这样的一面。
他所见过的连恰是活泼的,可爱的,总让他想到某种毛绒绒的小动物,和她总是闪闪发亮的眼睛一样令人愉快。可现在,眼前的连恰更多地带着超乎寻常的自信姿态——这并不是说她平时就不自信了——... -->>
他自身与时间,三样不被他的话影响的事物里占了两个,这句话很安全。
——哦,是四样,现在还多了一个连恰。
“很狂?”这回轮到连恰睁大眼睛了,“哎——完全想象不出来啊。”
蓝森默默地点头表示赞同,他想如果小时候的他看见现在的自己,恐怕会摆着一副恨铁不成钢的神情教训他暴殄天物。
与其说是狂,不如说是中二——可蓝森不想把话说得那么诚实,因为就连他自己都觉得这实在太丢脸了。
不但丢脸,而且无知。他不是很想让连恰知道曾经的自己是什么样子。
“但是感觉稍微有点可爱呢。”连恰笑眯眯地评价。
强烈的心虚促使蓝森试图转移话题,他四处看了一圈,伸手指了指一栋乳白色的建筑。
“那个啊?”连恰果然被转移了注意力,“那是经管大楼,经院和管院的专业课都在这里,一层都是自习室,挺舒服的,就是不能通宵,每天十点就关楼了。”
“……”其实他是想说,那是他曾经上专业课的地方。
七点半多一点儿的时候,两个人顺利到达明海报告厅。出示参观票后,连恰把蓝森从后门推进去,嘱咐他进去之后找许芸芸一起坐。
这没费蓝森什么力气,因为他刚刚进门,就看见许芸芸在冲他挥手,显然是已经注意着门口好一阵子了。
蓝森有点奇怪许芸芸怎么认出自己的,但他还是从善如流地走过去,在许芸芸为他占的位子上坐下,点了点头表示谢意。
“不用谢我,恰恰拜托我照顾你一下,怕你迷路。”许芸芸摆摆手,“她微信告诉我你穿什么了……我说,你这打扮也太土了吧?”
蓝森很赞同地又点了点头,他要的就是土。
“噗哈哈哈哈……”结果,许芸芸乐了,趴在前排椅背上笑了好一会儿,“哎,别说,你们有时候真挺像的。”
报告厅里放着欢快的音乐,大屏幕上打着看了让人有点发晕的辩题,台上两边各放着一张长桌,上面摆着辩位牌,主持人的主持台在正中间,立着个话筒还放着束花。
蓝森觉得很新鲜——他的人生和辩论赛这种事情从来无缘——因此他很感兴趣地环视四周,在不引人注目的前提下,偷偷伸着脖子去看讲台上的各种布置。
周围来观赛的大多是其他院队的新生,也有不少资格老一年的成员,他们叽里呱啦地讨论着辩题可能的观点,可能的胶着以及双方论点的优劣,蓝森凝神屏气地听了一会儿,然后不得不承认他听得云里雾里。
有几个人闲得发慌,相互打赌哪边会赢。
蓝森从兜里掏出便签纸,写了一张字条给许芸芸:[连恰是哪一队?]
“教育学院。”许芸芸简短地回答,“恰恰是二辩位,等会儿出来就坐那儿——喏,看见了吗,右边那排椅子,从里面往外数第二个。”
蓝森顺着许芸芸手指的方向看过去,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他的视线落在前几排座位上,忽然发现坐在第一排的乔宇飞。
第一排座位显然是特殊的,那里坐了几个教授模样的人,几个评委,还有两三个乔宇飞这样的高年级生。
他的视力很好,因此眼尖地发现了蛋糕盒子和一大束鲜花。
“前面那一排是评委和教授嘉宾,还有两个队的领队。”许芸芸牢记着连恰照顾蓝森的嘱咐,很仔细地替他解释,“啊,对了,你看见最左边那个男生了吗?那个人叫乔宇飞,我特别讨厌他,因为他特别混不吝,你要记住啊。”
不管在哪,都先把乔宇飞黑个底朝天——这是许芸芸的想法,简单粗暴。
蓝森愣了一下,急忙写了一张纸条:[为什么?]
许芸芸撇了撇嘴,斟酌了一会儿,凑得离蓝森近一点,小声开口:“反正你也说不出去,告诉你吧,那个人喜欢恰恰,一直死缠烂打的,怎么拒绝都不听,而且还一副已经是恰恰男朋友的样子,恶心巴拉的。”
“……”
许芸芸把蓝森的神情解读为对乔宇飞的不解:“是吧,我也不知道怎么能有人这么不要脸,恰恰不喜欢他,他还一直缠着,所以我才特别讨厌他。恰恰让我照顾你,那你也要记住了啊,这个人,能踩就踩,能揍就揍!”
“…………”
在意想不到的时候,问题得到了解答。
连恰不喜欢乔宇飞。
蓝森一时间急得差点开口说话,克制住之后,低下头去摸便签纸,还没写两个字,就被许芸芸打断了:“别写了,有话待会儿说,快点看,开始了,恰恰上场啦!”
第十四章(下)
蓝森并不是没看过辩论赛。
在他小学和初中的时候,班里都举办过类似的比赛,老师提出一个论题,同学自愿组成队伍,把班里的桌椅分开排成两列,你来我往,像模像样。
——也只是像模像样而已。
实际上那到最后总会发展成双方毫无意义的大声争辩,仿佛哪一方声音够大就是赢家。蓝森虽然不喜欢那样的吵闹,却也暗暗羡慕着能肆无忌惮大声说话的同龄人。
说什么都好,哪怕是令人发笑的、愚蠢的话,哪怕是诅咒他人的、阴暗的话,都能不计后果地说出来……这真是令人羡慕到眼眶发疼。
但连恰不一样,她的辩论赛也不一样。
连恰站起身的时候脊背挺得很直;连恰的双手交叠在身前,姿势矜持漂亮;连恰说话的声音被刻意压低了一些,去掉了平常说话时惯有的孩子气,变得沉稳锐利;甚至连恰的表情也收敛起来了,目光沉静,只露着一点恰到好处的笑容。
她的声音不算很大,语速不快,没有咄咄逼人,也没有横眉立目,却远比那样要来得有说服力得多。
有那么一瞬间,蓝森竟然觉得连恰很陌生。
“看到没有,赛场礼仪和姿态,给我回去好好练练,记住了。”
“两边都被培训得不错,还是女辩手的仪态更好些。”
如果不是亲眼看见,他绝不可能想象到连恰还有这样的一面。
他所见过的连恰是活泼的,可爱的,总让他想到某种毛绒绒的小动物,和她总是闪闪发亮的眼睛一样令人愉快。可现在,眼前的连恰更多地带着超乎寻常的自信姿态——这并不是说她平时就不自信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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