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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手把枪举到头顶,开始大叫着击发……
他带动了战友,子弹如雨般下落,像那块大石头的方向倾泄过去——
李竺的眼睛瞪大,失去了所有的动作——
——————然后,她眨了眨眼,不可思议地探出半边头,又揉了揉眼睛,重新确认了下自己不是在做梦。“他们是认真的吗?”
首先,人们必须知道,枪不是上手就能用的武器。给你一把匕首,你会知道用它来刺、砍、削,但一把枪,尤其是长枪,如果没有经过培训,恐怕连击发都做不到,而想要击中目标就更需要大量的练习,这所有练习的基本,就是正确的射击姿势。一个异常简单的道理,把手举过头顶这样开枪,连瞄准都做不到,子弹会飞去哪里?这是想上天吗?
其次,在有效击发距离的极限上,即使经过仔细瞄准,子弹也可能因为风速而射偏。如果大部分人不是把枪举在头顶,就是把它用打台球一般的姿势别在身后反向射击,对于200米外的一个小点来说,这就等于是你拿着一个飞镖去射走廊尽头的一元硬币,李竺甚至可以站起来跳舞,只要运气没有差到极点,都不会有被击中的危险。
第三,人不可能边跑边射,这会让子弹的轨迹更加不可控制,但他们全都在跑,越来越近——所以这也就意味着李竺的击发变得越来越容易,她仿佛身处于一个黑色幽默的射击场里,周围响满了枪声,但全都是隔壁在练习射击,和她没什么关系,她要做的就只是对不断变大,而且(为了靠近她不得不)越来越聚拢的人群练习枪法。
甚至都没有弹片接近她的头皮!她又扣了三发,两个人应声而倒,然后低头装弹,起来又是两发,感觉自己在玩一个兼具恐怖、滑稽与荒唐的射击游戏。他们就没有人哪怕上过几节射击课吗?能不能对她这个对手有点最基本的尊重!
人群也逐渐意识到了对手刀枪不入的事实,他们已经对着敌人的方向射击了很久,敌人非但没有尸骨无存,而且还依旧百发百中。这只能说明一个不争的事实——她有强大的巫术护体。
五百万的诱惑的确很大,能让人无视掉战友的死,归根到底,他们这些人也早习惯了,达尔富尔地区的大部分战役都是如此。两个部落间不存在和平的可能,如果对方赢了,你们所有人都会死,而战役也不存在任何战术可言,大部分时候就是这样,大家一起上前猛冲,如果对面先死完了——那么自己这边总是能剩下一点点的,战士们能做的,就是祈祷自己是最后活下来的少数人之一。
不过,这逻辑对于有巫术护体的人是不适用的,之前的猛冲,是人们意识到,对面只有一个敌人,消灭掉她就赢了,但现在一旦发现她根本不可战胜,逻辑链条顿时断裂,不知是谁先大喊起来,掉头冲向吉普车:车胎已经爆了,但这时候在极端的恐惧下,他们记不起来,也有人还记得,但却固执地认为,车有四个轮子,那么剩下三个是好的应该也开得起来。
对李竺来说,这一切虽然仍然困惑,但也变得更简单了,机枪的有效射击距离是五百米,她现在可以站起来冲着一群背影扫射。——大部分电影作品往往夸大了正面1v多的能力,又大大地提高了背面逃跑的成功率,事实上,一旦人们把背面对准机枪口,这就等于是把命交了出去,子弹远比人的脚步要快得多,想要跑出射程以外,无异于痴人说梦,跑个z字形可能还更有用一点,直线快跑的话,不管速度多快,也不过就是活动的靶子而已。
李竺刚开始只是想多拖延点时间,从没想过自己能活着生还,可现在她的目标就完全不同了,二十多个人,不到五分钟的时间死了十多个,这简直是单方面的屠杀和射击练习,她还能站起来稳一稳呼吸:这两个人凑在一块跑,目标更大,先来一枪,枪口平移,再击一发子弹……
在沙漠里,一切都简单而残酷,一片平原,没有掩体,瞄准了扣下扳机,就是这么简单。她手持的m249极限距离是800米,在这么好的条件下,没理由射不准,到最后一个人的时候,因为他快跑到车边上,她甚至不怕浪费子弹,直接开始扫射。
几分钟内,整个场地都充斥着鞭打声和嚎叫声,还有叫声在喉咙里猛然噎住的抽气声,就像是在玩什么游戏似的,人们遵循着某种莫名的节奏先后软倒——这时候反而不会有什么声音,只会激扬出轻微的沙尘。血流得满地都是,一整片阴影都被染红了,昆虫们急急忙忙地爬出来进食。当最后一个人跌下去的时候,李竺的双手已经一片软麻,肩部感觉也快被磕出一个洞。她把枪丢到地上,茫然地看着这幅画面,过了一会忽然弯腰吐了起来,好一会才缓过劲,抹着嘴到近处去查看情况。
“没想到居然会是这样。”
她有点儿失魂落魄,走到车门口半天都不知道做什么:她猜不出敌人的心理活动,但从他们异常的表演里至少可以明白一点,那就是他们估计根本没受过专业的训练,国家弱就是这样可悲,连穷凶极恶的匪徒都无知得可笑,在先进的文明面前,甚至连20换1都没法做到。
她是靠碾压的装备,丰富的常识赢的,而李竺从未有一刻像现在这样强烈地感觉到,这些素质也是她出身的社会培育出来的,真正动乱的社会养出来的人,现在都在地上躺着。
国弱,就连犬牙尖齿都是弱的。
——不过,她们的知识到底还是不够丰富,如果早知道这边的人都是这样打仗的,那根本不必叫傅展走。搞到现在,人死了,车也开不了了,她就算赢了也哪里都没法去,如果傅展没回来接她,那她最终也只能死在这里。
这想法自然是不可接受的,李竺围着车子转了几圈——她现在只能先把车胎换好再说了,地图肯定是随傅展走的,她连现在自己在哪里都很模糊,但不论如何,有车总是好的,也许她运气好,能在车里发现一张地图,自己往绿洲方向摸过去。
如果没让傅展走就好了,现在肯定会这样想——不过当时根本不会想得这么好,毕竟不可能所有私军都是这个样子,总也会有精锐的部队……
当车声再度传来,另一条车队浩浩荡荡地出现在地平线边缘的时候,李竺就不再觉得他们的决定有什么愚蠢的了。她望着远处吉普车顶的反光——那么远,还看不清人脸,就已经可以看到重机枪黑洞洞的枪口了——又看了看周围一地的血泊,思绪转了又转,最终,还是苦笑着放弃了去拿枪的念头。站在原地,对着车队做出了投降的姿势。
“是她!”
这里刚发生的大屠杀显然让车队非常警惕,车速非常的慢,车窗、天窗,处处都是林立的枪口,这支非正规部队实力确实比刚才由李竺送葬的那支强盛得多,枪支保养的情况明显就更胜一筹,直到看清她的脸,气氛才有了变化,人们的喊叫声充满了丰收的兴奋与喜悦——
“我们抓到女的了!”
第63章达尔富尔(4)
苏丹达尔富尔jem总部
“你看起来很不好。”
有人对k说,声音嘶哑低沉,但英语以外的好,这多少让人松了口气,在达尔富尔这样的地方,你最不想要的就是和手里有枪的当权人士发生误解,尤其是当你孤身前来,手里还拎了两个沉重的大箱子,里头装满了诱人犯罪的美钞时。
一路上人们都在饶有兴致地打量他的箱子,还有人伸腿碰了碰,这让k不禁抿紧了嘴唇,但他反而挺直背,露出更加高深莫测的微笑,这些黑人打量人的眼神非常赤裸,每双眼睛似乎都在诉说一个故事:他们怎么残忍地对待误入达尔富尔的美国游客,把他们切成一片片送回家的那种。
但他不是美国游客,他身系美国尊严,即使孤身到此,也可以视为美国人的大胆——这些该死的黑人不敢得罪美国,这里距离南达尔富尔已经很近了,南苏丹也近在咫尺,这里是中国人势力范围的边缘,而在南苏丹,说话算话的至少还要再加一个美国人。
他们在皮卡车的车斗里挤成一团,摇摇晃晃,开过满天沙尘的土路,逐渐靠近用树枝扎起的低矮大门,远处有几栋混凝土建筑,这已经淋漓尽致地说明了jem的实力,这组织一向敢于冒险,前几天他们闯入北面,进行了一次大胆的行动,也的确得到了丰厚的回报。
“你好,k先生。”走下车,一个负责人出来迎接他,他黑得发亮,头皮也剃得光光的,但牙齿很白,笑容大方,眼神毫不躲闪,这样的人换身西装,出入华尔街的上流party不会有违和感,k暗自提高警惕。“很高兴最终见到你——人不是每天都能见到舆论漩涡里的人物,是不是?”
看来那些新闻报道他全都看过,k心头涌起一阵烦躁,他寸步不让,“你是在说我还是你?劳勃先生?”
劳勃有个很复杂的非洲名字,不过,在圈内人们都叫他劳勃,他笑着做了个手势,“对我们两个都适用,都适用,这边请。”
“你选了两个很有意思的目标,能发现她纯属运气。”
在带他看货的路上,劳勃告诉他,“我们发现她的时候,她站在血泊里,看起来吓得不轻,她对我们说,她到的时候这里就是这样子。住在一百公里外的富尔人,死了二十多个,一地都是血,她看起来吓得快发疯,但却毫发无伤。她说她和男人迷路了,是走到这里来的——我们发现她的时候她正想开走富尔人留下的车。”
“做过硝烟反应鉴定没有?”k先问,随后从劳勃的表情里意识到自己问了个傻问题,在达尔富尔怎么会有实验室,这里人也不会去鉴定指纹。
“发现凶器了吗?”他转而问,“是谁干的。”
“不知道。”劳勃说,他似乎想起了什么别的事,心不在焉地嘟囔,“如果每桩发生在达尔富尔的流血冲突都要搞明白来龙去脉,那我们就别想关心别的事了。”
k意识到,劳勃不但对这种事习以为常,漠不关心,而且也无法了解到一百公里以外的事情,他的势力范围没覆盖到北达尔富尔那么远,针对这点问个不停,肯定会影响到地主的心情。他闭上嘴,劳勃继续说道,“无论你如何,她确实是个非常幸运的女孩——能够目睹这样的场面还幸存下来的人非常少,大多数人都疯了,而她虽然怕得要命,但精神却很好,能吃,能喝——吃得喝得比我手下一半人还都好,落入我手里的女人从来没有没被轮奸的,她还是第一个。”
被他这么一说,李竺的确处处运气都好,但劳勃其实还是在向他邀功——k强调过无数次,他要看到一个完好的李竺,这女人手里肯定没有u盘,在百分百确定以前,他不会让重要的人质被无意义的糟蹋。
他瞥了经过的黑人民兵一眼,在心底想着这里有多少人患有艾滋病,劳勃的脚步在一排宿舍的最里间停下,从腰间仔细地掏出一把小钥匙打开门,“从抓到她到现在,我每天亲自给她送饭,除了我以外没人能打开这扇门,k先生,我希望这样的诚意能让你满意。”
从开始到现在,他一直很客气,但k不会误解他的潜台词:如果他带来的东西不能让他满意,那么劳勃就会叫他知道一下jem都是怎么对待那些不长眼的美国人的。他对美国境内的新闻知道得清清楚楚,很明白k现在究竟是怎么个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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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手把枪举到头顶,开始大叫着击发……
他带动了战友,子弹如雨般下落,像那块大石头的方向倾泄过去——
李竺的眼睛瞪大,失去了所有的动作——
——————然后,她眨了眨眼,不可思议地探出半边头,又揉了揉眼睛,重新确认了下自己不是在做梦。“他们是认真的吗?”
首先,人们必须知道,枪不是上手就能用的武器。给你一把匕首,你会知道用它来刺、砍、削,但一把枪,尤其是长枪,如果没有经过培训,恐怕连击发都做不到,而想要击中目标就更需要大量的练习,这所有练习的基本,就是正确的射击姿势。一个异常简单的道理,把手举过头顶这样开枪,连瞄准都做不到,子弹会飞去哪里?这是想上天吗?
其次,在有效击发距离的极限上,即使经过仔细瞄准,子弹也可能因为风速而射偏。如果大部分人不是把枪举在头顶,就是把它用打台球一般的姿势别在身后反向射击,对于200米外的一个小点来说,这就等于是你拿着一个飞镖去射走廊尽头的一元硬币,李竺甚至可以站起来跳舞,只要运气没有差到极点,都不会有被击中的危险。
第三,人不可能边跑边射,这会让子弹的轨迹更加不可控制,但他们全都在跑,越来越近——所以这也就意味着李竺的击发变得越来越容易,她仿佛身处于一个黑色幽默的射击场里,周围响满了枪声,但全都是隔壁在练习射击,和她没什么关系,她要做的就只是对不断变大,而且(为了靠近她不得不)越来越聚拢的人群练习枪法。
甚至都没有弹片接近她的头皮!她又扣了三发,两个人应声而倒,然后低头装弹,起来又是两发,感觉自己在玩一个兼具恐怖、滑稽与荒唐的射击游戏。他们就没有人哪怕上过几节射击课吗?能不能对她这个对手有点最基本的尊重!
人群也逐渐意识到了对手刀枪不入的事实,他们已经对着敌人的方向射击了很久,敌人非但没有尸骨无存,而且还依旧百发百中。这只能说明一个不争的事实——她有强大的巫术护体。
五百万的诱惑的确很大,能让人无视掉战友的死,归根到底,他们这些人也早习惯了,达尔富尔地区的大部分战役都是如此。两个部落间不存在和平的可能,如果对方赢了,你们所有人都会死,而战役也不存在任何战术可言,大部分时候就是这样,大家一起上前猛冲,如果对面先死完了——那么自己这边总是能剩下一点点的,战士们能做的,就是祈祷自己是最后活下来的少数人之一。
不过,这逻辑对于有巫术护体的人是不适用的,之前的猛冲,是人们意识到,对面只有一个敌人,消灭掉她就赢了,但现在一旦发现她根本不可战胜,逻辑链条顿时断裂,不知是谁先大喊起来,掉头冲向吉普车:车胎已经爆了,但这时候在极端的恐惧下,他们记不起来,也有人还记得,但却固执地认为,车有四个轮子,那么剩下三个是好的应该也开得起来。
对李竺来说,这一切虽然仍然困惑,但也变得更简单了,机枪的有效射击距离是五百米,她现在可以站起来冲着一群背影扫射。——大部分电影作品往往夸大了正面1v多的能力,又大大地提高了背面逃跑的成功率,事实上,一旦人们把背面对准机枪口,这就等于是把命交了出去,子弹远比人的脚步要快得多,想要跑出射程以外,无异于痴人说梦,跑个z字形可能还更有用一点,直线快跑的话,不管速度多快,也不过就是活动的靶子而已。
李竺刚开始只是想多拖延点时间,从没想过自己能活着生还,可现在她的目标就完全不同了,二十多个人,不到五分钟的时间死了十多个,这简直是单方面的屠杀和射击练习,她还能站起来稳一稳呼吸:这两个人凑在一块跑,目标更大,先来一枪,枪口平移,再击一发子弹……
在沙漠里,一切都简单而残酷,一片平原,没有掩体,瞄准了扣下扳机,就是这么简单。她手持的m249极限距离是800米,在这么好的条件下,没理由射不准,到最后一个人的时候,因为他快跑到车边上,她甚至不怕浪费子弹,直接开始扫射。
几分钟内,整个场地都充斥着鞭打声和嚎叫声,还有叫声在喉咙里猛然噎住的抽气声,就像是在玩什么游戏似的,人们遵循着某种莫名的节奏先后软倒——这时候反而不会有什么声音,只会激扬出轻微的沙尘。血流得满地都是,一整片阴影都被染红了,昆虫们急急忙忙地爬出来进食。当最后一个人跌下去的时候,李竺的双手已经一片软麻,肩部感觉也快被磕出一个洞。她把枪丢到地上,茫然地看着这幅画面,过了一会忽然弯腰吐了起来,好一会才缓过劲,抹着嘴到近处去查看情况。
“没想到居然会是这样。”
她有点儿失魂落魄,走到车门口半天都不知道做什么:她猜不出敌人的心理活动,但从他们异常的表演里至少可以明白一点,那就是他们估计根本没受过专业的训练,国家弱就是这样可悲,连穷凶极恶的匪徒都无知得可笑,在先进的文明面前,甚至连20换1都没法做到。
她是靠碾压的装备,丰富的常识赢的,而李竺从未有一刻像现在这样强烈地感觉到,这些素质也是她出身的社会培育出来的,真正动乱的社会养出来的人,现在都在地上躺着。
国弱,就连犬牙尖齿都是弱的。
——不过,她们的知识到底还是不够丰富,如果早知道这边的人都是这样打仗的,那根本不必叫傅展走。搞到现在,人死了,车也开不了了,她就算赢了也哪里都没法去,如果傅展没回来接她,那她最终也只能死在这里。
这想法自然是不可接受的,李竺围着车子转了几圈——她现在只能先把车胎换好再说了,地图肯定是随傅展走的,她连现在自己在哪里都很模糊,但不论如何,有车总是好的,也许她运气好,能在车里发现一张地图,自己往绿洲方向摸过去。
如果没让傅展走就好了,现在肯定会这样想——不过当时根本不会想得这么好,毕竟不可能所有私军都是这个样子,总也会有精锐的部队……
当车声再度传来,另一条车队浩浩荡荡地出现在地平线边缘的时候,李竺就不再觉得他们的决定有什么愚蠢的了。她望着远处吉普车顶的反光——那么远,还看不清人脸,就已经可以看到重机枪黑洞洞的枪口了——又看了看周围一地的血泊,思绪转了又转,最终,还是苦笑着放弃了去拿枪的念头。站在原地,对着车队做出了投降的姿势。
“是她!”
这里刚发生的大屠杀显然让车队非常警惕,车速非常的慢,车窗、天窗,处处都是林立的枪口,这支非正规部队实力确实比刚才由李竺送葬的那支强盛得多,枪支保养的情况明显就更胜一筹,直到看清她的脸,气氛才有了变化,人们的喊叫声充满了丰收的兴奋与喜悦——
“我们抓到女的了!”
第63章达尔富尔(4)
苏丹达尔富尔jem总部
“你看起来很不好。”
有人对k说,声音嘶哑低沉,但英语以外的好,这多少让人松了口气,在达尔富尔这样的地方,你最不想要的就是和手里有枪的当权人士发生误解,尤其是当你孤身前来,手里还拎了两个沉重的大箱子,里头装满了诱人犯罪的美钞时。
一路上人们都在饶有兴致地打量他的箱子,还有人伸腿碰了碰,这让k不禁抿紧了嘴唇,但他反而挺直背,露出更加高深莫测的微笑,这些黑人打量人的眼神非常赤裸,每双眼睛似乎都在诉说一个故事:他们怎么残忍地对待误入达尔富尔的美国游客,把他们切成一片片送回家的那种。
但他不是美国游客,他身系美国尊严,即使孤身到此,也可以视为美国人的大胆——这些该死的黑人不敢得罪美国,这里距离南达尔富尔已经很近了,南苏丹也近在咫尺,这里是中国人势力范围的边缘,而在南苏丹,说话算话的至少还要再加一个美国人。
他们在皮卡车的车斗里挤成一团,摇摇晃晃,开过满天沙尘的土路,逐渐靠近用树枝扎起的低矮大门,远处有几栋混凝土建筑,这已经淋漓尽致地说明了jem的实力,这组织一向敢于冒险,前几天他们闯入北面,进行了一次大胆的行动,也的确得到了丰厚的回报。
“你好,k先生。”走下车,一个负责人出来迎接他,他黑得发亮,头皮也剃得光光的,但牙齿很白,笑容大方,眼神毫不躲闪,这样的人换身西装,出入华尔街的上流party不会有违和感,k暗自提高警惕。“很高兴最终见到你——人不是每天都能见到舆论漩涡里的人物,是不是?”
看来那些新闻报道他全都看过,k心头涌起一阵烦躁,他寸步不让,“你是在说我还是你?劳勃先生?”
劳勃有个很复杂的非洲名字,不过,在圈内人们都叫他劳勃,他笑着做了个手势,“对我们两个都适用,都适用,这边请。”
“你选了两个很有意思的目标,能发现她纯属运气。”
在带他看货的路上,劳勃告诉他,“我们发现她的时候,她站在血泊里,看起来吓得不轻,她对我们说,她到的时候这里就是这样子。住在一百公里外的富尔人,死了二十多个,一地都是血,她看起来吓得快发疯,但却毫发无伤。她说她和男人迷路了,是走到这里来的——我们发现她的时候她正想开走富尔人留下的车。”
“做过硝烟反应鉴定没有?”k先问,随后从劳勃的表情里意识到自己问了个傻问题,在达尔富尔怎么会有实验室,这里人也不会去鉴定指纹。
“发现凶器了吗?”他转而问,“是谁干的。”
“不知道。”劳勃说,他似乎想起了什么别的事,心不在焉地嘟囔,“如果每桩发生在达尔富尔的流血冲突都要搞明白来龙去脉,那我们就别想关心别的事了。”
k意识到,劳勃不但对这种事习以为常,漠不关心,而且也无法了解到一百公里以外的事情,他的势力范围没覆盖到北达尔富尔那么远,针对这点问个不停,肯定会影响到地主的心情。他闭上嘴,劳勃继续说道,“无论你如何,她确实是个非常幸运的女孩——能够目睹这样的场面还幸存下来的人非常少,大多数人都疯了,而她虽然怕得要命,但精神却很好,能吃,能喝——吃得喝得比我手下一半人还都好,落入我手里的女人从来没有没被轮奸的,她还是第一个。”
被他这么一说,李竺的确处处运气都好,但劳勃其实还是在向他邀功——k强调过无数次,他要看到一个完好的李竺,这女人手里肯定没有u盘,在百分百确定以前,他不会让重要的人质被无意义的糟蹋。
他瞥了经过的黑人民兵一眼,在心底想着这里有多少人患有艾滋病,劳勃的脚步在一排宿舍的最里间停下,从腰间仔细地掏出一把小钥匙打开门,“从抓到她到现在,我每天亲自给她送饭,除了我以外没人能打开这扇门,k先生,我希望这样的诚意能让你满意。”
从开始到现在,他一直很客气,但k不会误解他的潜台词:如果他带来的东西不能让他满意,那么劳勃就会叫他知道一下jem都是怎么对待那些不长眼的美国人的。他对美国境内的新闻知道得清清楚楚,很明白k现在究竟是怎么个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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