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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这书是你的?”女人的声音好像在极力压抑着。
“当然是我的,我要离开了,把书还给我,还要店门要关了,你也收拾一下。”宁采臣拿过书包,并伸手抓住白皮书,想要把书放回书包。却发现女人很用力的握着书,宁采臣一用力,还拿不过来。什么意思?宁采臣眉头一皱,看着女人,发现这个女人抿着嘴巴,盯着他,眼神十分的火热。
“看样子是新打印出来的,我能肯定这本书绝对没有出版过。”女人的手紧紧地抓着书,直视着宁采臣的眼睛。
“我正打算这两天去出版社走一趟。”看她捏得太紧,担心把书弄折皱的宁采臣一直看着她的手,发现这个女人还挺讲究的,虽然很用力地握着书,但拿捏的位置和力道都不会太过分,并不会对书籍造成什么损坏。
听到宁采臣这句话,女人的眼神变得更加炽热,因为这句话透露出一个信息,这本书的主人就是这个男孩!
她站了起来,以穿着高跟鞋,比宁采臣高出半个头的优势,靠近宁采臣。红唇微动,吐出热气,微微贴身对宁采臣道:“这是一本好书。”
宁采臣叹一口气,放开拿着书的手,后退几步,与过于靠近让他有些不舒服的女人拉开距离。
“有话直说。”宁采臣看出来,这个女人看上了这本书,她是一位出版社的编辑?
“我是杂志社的主编,这是我的名片,我想签下你这本书。”发觉宁采臣的不自在,女人也退一步,坐赶集到床沿上,把书轻放在床上,从口袋之中掏出一张名片,递给宁采臣。
主编?酒鬼主编,好像不怎么靠谱。出于礼貌,宁采臣还是接过名片。
名片很简单,白底黑字,杨晴,智慧果杂志社的主编,旁边还有她的电话和杂志社的图标。看样子这个主编还是货真价实的,不过宁采臣对这个人的第一印象实在不好,把这本书交给一个酒鬼,似乎也太不负责了。而且杂志社并不能直接出版,只能在杂志上连载,不怎么符合他的初衷。以后要出版还是要找其他的出版社。
太麻烦,还是直接找出版社,干脆简单。
“我会考虑的。”点点头,宁采臣没有直接拒绝,他把床上的书拿起,放入书包之中,打算离开。
杨晴在社会上打拼的时间不短,见过各色的人,宁采臣这样的态度,她马上明白过来,他这是在拒绝。让宁采臣离开,错过这个机会?
杂志社的主编,听起来好听,若不是智慧果已经衰败破落,又怎么会让年纪轻轻资历尚浅的她当上主编。智慧果也曾经辉煌过,但也正是由于曾经的辉煌,让其全体上下的眼睛都被蒙蔽,他们变得高傲盲目,固守着以前的策略,眼睛只看到过去。然后,他们的辉煌也终于变得只存在于过去。读者渐渐减少,一位位作者离开,一个个有实力的编辑离开,社长换人,主编出走。
现在的智慧果,只剩下一个空壳,在苟延残喘着,用不了多久,就将完全倒闭。
她当上这个主编,自然是希望杂志社在她手中重新崛起,但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智慧果衰败至此,已经无力回天。就算她再努力,在一个缺少内容的杂志社,也没办法做成任何事。
支撑了一年的时间,现今终于无法再坚持下去,这个她注入心血和青春的地方,将要消失。
所以她借酒消愁,酒量不大的她就进了这家诊所。
然后她看到这本书,这书并不是在市面上买的,而是直接打印,个人装订的。当了多年的编辑,本能之下,她拿起这本书。
《福尔摩斯侦探集》很普通的名字,这是侦探小说,是智慧果主打的类型。‘血字的研究’也就是说这只是其中的一部,看来写这本书的人心还挺大的,想把它发展成为一个系列。然后她看到了角落的笔名,盗梦者,没有听说过,看来是一位没有名气的新人作者。
字写的倒是不错,不知道内容怎么样,怀着这样想法,她翻开了书。她没抱什么期待,一位名不经传的新人,写的还是侦探小说,很难有什么出彩的地方。
然后……情节的离奇曲折,惊险引人;结构的巧妙安排,丝丝入扣而悬念丛生;前后呼应而跌宕起伏,使人读起来欲罢不能,结局出人意料又耐人寻味。这本书,绝对是她见过的最好的侦探小说!她心中重新燃起火焰,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有可能会是智慧果重新崛起的希望!
nbsp;“这书是你的?”女人的声音好像在极力压抑着。
“当然是我的,我要离开了,把书还给我,还要店门要关了,你也收拾一下。”宁采臣拿过书包,并伸手抓住白皮书,想要把书放回书包。却发现女人很用力的握着书,宁采臣一用力,还拿不过来。什么意思?宁采臣眉头一皱,看着女人,发现这个女人抿着嘴巴,盯着他,眼神十分的火热。
“看样子是新打印出来的,我能肯定这本书绝对没有出版过。”女人的手紧紧地抓着书,直视着宁采臣的眼睛。
“我正打算这两天去出版社走一趟。”看她捏得太紧,担心把书弄折皱的宁采臣一直看着她的手,发现这个女人还挺讲究的,虽然很用力地握着书,但拿捏的位置和力道都不会太过分,并不会对书籍造成什么损坏。
听到宁采臣这句话,女人的眼神变得更加炽热,因为这句话透露出一个信息,这本书的主人就是这个男孩!
她站了起来,以穿着高跟鞋,比宁采臣高出半个头的优势,靠近宁采臣。红唇微动,吐出热气,微微贴身对宁采臣道:“这是一本好书。”
宁采臣叹一口气,放开拿着书的手,后退几步,与过于靠近让他有些不舒服的女人拉开距离。
“有话直说。”宁采臣看出来,这个女人看上了这本书,她是一位出版社的编辑?
“我是杂志社的主编,这是我的名片,我想签下你这本书。”发觉宁采臣的不自在,女人也退一步,坐赶集到床沿上,把书轻放在床上,从口袋之中掏出一张名片,递给宁采臣。
主编?酒鬼主编,好像不怎么靠谱。出于礼貌,宁采臣还是接过名片。
名片很简单,白底黑字,杨晴,智慧果杂志社的主编,旁边还有她的电话和杂志社的图标。看样子这个主编还是货真价实的,不过宁采臣对这个人的第一印象实在不好,把这本书交给一个酒鬼,似乎也太不负责了。而且杂志社并不能直接出版,只能在杂志上连载,不怎么符合他的初衷。以后要出版还是要找其他的出版社。
太麻烦,还是直接找出版社,干脆简单。
“我会考虑的。”点点头,宁采臣没有直接拒绝,他把床上的书拿起,放入书包之中,打算离开。
杨晴在社会上打拼的时间不短,见过各色的人,宁采臣这样的态度,她马上明白过来,他这是在拒绝。让宁采臣离开,错过这个机会?
杂志社的主编,听起来好听,若不是智慧果已经衰败破落,又怎么会让年纪轻轻资历尚浅的她当上主编。智慧果也曾经辉煌过,但也正是由于曾经的辉煌,让其全体上下的眼睛都被蒙蔽,他们变得高傲盲目,固守着以前的策略,眼睛只看到过去。然后,他们的辉煌也终于变得只存在于过去。读者渐渐减少,一位位作者离开,一个个有实力的编辑离开,社长换人,主编出走。
现在的智慧果,只剩下一个空壳,在苟延残喘着,用不了多久,就将完全倒闭。
她当上这个主编,自然是希望杂志社在她手中重新崛起,但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智慧果衰败至此,已经无力回天。就算她再努力,在一个缺少内容的杂志社,也没办法做成任何事。
支撑了一年的时间,现今终于无法再坚持下去,这个她注入心血和青春的地方,将要消失。
所以她借酒消愁,酒量不大的她就进了这家诊所。
然后她看到这本书,这书并不是在市面上买的,而是直接打印,个人装订的。当了多年的编辑,本能之下,她拿起这本书。
《福尔摩斯侦探集》很普通的名字,这是侦探小说,是智慧果主打的类型。‘血字的研究’也就是说这只是其中的一部,看来写这本书的人心还挺大的,想把它发展成为一个系列。然后她看到了角落的笔名,盗梦者,没有听说过,看来是一位没有名气的新人作者。
字写的倒是不错,不知道内容怎么样,怀着这样想法,她翻开了书。她没抱什么期待,一位名不经传的新人,写的还是侦探小说,很难有什么出彩的地方。
然后……情节的离奇曲折,惊险引人;结构的巧妙安排,丝丝入扣而悬念丛生;前后呼应而跌宕起伏,使人读起来欲罢不能,结局出人意料又耐人寻味。这本书,绝对是她见过的最好的侦探小说!她心中重新燃起火焰,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有可能会是智慧果重新崛起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