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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信见将士一心,心下松了一口气。要说被三万多人包围住,尽管还没被发现,但是心里不害怕那是假的。
如果将士不用命的话,想拿五百人去袭击三万人的大军,即使运用奇谋,也绝无成功的可能性。若是一味强干,那只能说明这个指挥官不是疯子就是傻子。
主意既定,宇信当下不再犹豫,果断下令道:“传令全军,立即清除地面痕迹,然后就地埋伏。从此刻起,敢不听号令擅自行动者,斩!”
张飞闻令大惊,小心询问道:“大哥,你的意思是埋伏在这马群聚集处?这里离祭台可不到两里,恐怕会很容易被发现的。一旦情况万急,咱们可没反应时间啊,而且这里地势不开阔,即便到时想突围部队也很难展开!”
宇信只是微微一笑,并不作答,反而扭头去看赵云,那意思是叫赵云来解释其中缘由。宇信已经想好了,张飞的本性还是更适合冲锋陷阵,要他静下心来动脑子确实太难为他了,所以现在宇信决定重点培养赵云。
赵云见宇信朝他望来,知道这是大哥在考验他,当下鼓足勇气,大胆地推断道:“云料大哥算定鲜卑人不会发觉会有人敢于此死地埋伏,故而让我等在此设伏。这样做也能起到出其不意的效果。”
宇信听完赵云的解释,还是比较满意的,只是补充道:“云弟所言有理,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我等就是要行敌人意想不到的事方能突袭成功。另外,翼德应当也发现了,此地骏马成群结队却无人捕获。只因鲜卑人视之为神马,长久以来不敢侵扰,以致此涧野马不畏生人,所以信断定敌人从未接近过这处溪涧。”
张飞闻言恍然大悟,拍着额头叫道:“飞明白了,难怪俺总觉得子龙和许胖子竟然没费什么力气便得了好马这事有些蹊跷,现在想来倒合乎情理了。”
赵云此刻也是惭愧万分,抱拳拜谢道:“大哥洞察力果然非同一般,弟万分佩服,日后定要多向大哥学习。”
宇信微微点了点头,随即大手一挥,低声吼道:“时候不早了,快入溪涧中埋伏。全军注意隐蔽,不要被敌人发现了。”
一个时辰后,宇信就听到山涧外传来马嘶和马蹄声,然后就是众人下马的摩擦声响。很好,敌人已经到了!
宇信缓缓从隐蔽处探出头来,正看见一身着貂裘皮战甲,头顶雁羽盔的八尺壮汉领着十几员战将,在数百侍卫的簇拥下走进了山涧口,径直往祭台那边去了。
宇信急忙唤过蹋顿问道:“蹋顿,你可认得那头顶雁羽盔的汉子,信料此人必是这队鲜卑人的头领。”
蹋顿听宇信如此一说,也从草丛堆里露出了小半个脑袋往祭台那边望去,片刻后才确认道:“将军,俺认得此人,他是东部鲜卑一部的首领,名叫厥机!”
宇信听到“厥机”二字时,不由心神一震,自言自语道:“他就是厥机啊!我在中原就听说此人是鲜卑一族的大首领。呵呵,看来这次运气不错,出来游玩还能碰上一条大鱼。”
厥机就这么非常不幸地被宇信盯上了。这也不能怨天尤人,只怪厥机穿着太扎眼了。他一身华丽衣甲,行事又如此高调,外人一眼便能认出他是首领,进攻的时候绝对会成为重点“关照”的对象。树大招风,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蹋顿可不知宇信在打什么主意,当下点了点头,继续介绍道:“将军所言不错,这厥机一部的控弦之士有十万之多,在整个鲜卑国内绝对算是排得上号的大部族。这些年来,厥机部没少欺负过我们,族中好多兄弟都死在了他们手上。”<... -->>
宇信见将士一心,心下松了一口气。要说被三万多人包围住,尽管还没被发现,但是心里不害怕那是假的。
如果将士不用命的话,想拿五百人去袭击三万人的大军,即使运用奇谋,也绝无成功的可能性。若是一味强干,那只能说明这个指挥官不是疯子就是傻子。
主意既定,宇信当下不再犹豫,果断下令道:“传令全军,立即清除地面痕迹,然后就地埋伏。从此刻起,敢不听号令擅自行动者,斩!”
张飞闻令大惊,小心询问道:“大哥,你的意思是埋伏在这马群聚集处?这里离祭台可不到两里,恐怕会很容易被发现的。一旦情况万急,咱们可没反应时间啊,而且这里地势不开阔,即便到时想突围部队也很难展开!”
宇信只是微微一笑,并不作答,反而扭头去看赵云,那意思是叫赵云来解释其中缘由。宇信已经想好了,张飞的本性还是更适合冲锋陷阵,要他静下心来动脑子确实太难为他了,所以现在宇信决定重点培养赵云。
赵云见宇信朝他望来,知道这是大哥在考验他,当下鼓足勇气,大胆地推断道:“云料大哥算定鲜卑人不会发觉会有人敢于此死地埋伏,故而让我等在此设伏。这样做也能起到出其不意的效果。”
宇信听完赵云的解释,还是比较满意的,只是补充道:“云弟所言有理,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我等就是要行敌人意想不到的事方能突袭成功。另外,翼德应当也发现了,此地骏马成群结队却无人捕获。只因鲜卑人视之为神马,长久以来不敢侵扰,以致此涧野马不畏生人,所以信断定敌人从未接近过这处溪涧。”
张飞闻言恍然大悟,拍着额头叫道:“飞明白了,难怪俺总觉得子龙和许胖子竟然没费什么力气便得了好马这事有些蹊跷,现在想来倒合乎情理了。”
赵云此刻也是惭愧万分,抱拳拜谢道:“大哥洞察力果然非同一般,弟万分佩服,日后定要多向大哥学习。”
宇信微微点了点头,随即大手一挥,低声吼道:“时候不早了,快入溪涧中埋伏。全军注意隐蔽,不要被敌人发现了。”
一个时辰后,宇信就听到山涧外传来马嘶和马蹄声,然后就是众人下马的摩擦声响。很好,敌人已经到了!
宇信缓缓从隐蔽处探出头来,正看见一身着貂裘皮战甲,头顶雁羽盔的八尺壮汉领着十几员战将,在数百侍卫的簇拥下走进了山涧口,径直往祭台那边去了。
宇信急忙唤过蹋顿问道:“蹋顿,你可认得那头顶雁羽盔的汉子,信料此人必是这队鲜卑人的头领。”
蹋顿听宇信如此一说,也从草丛堆里露出了小半个脑袋往祭台那边望去,片刻后才确认道:“将军,俺认得此人,他是东部鲜卑一部的首领,名叫厥机!”
宇信听到“厥机”二字时,不由心神一震,自言自语道:“他就是厥机啊!我在中原就听说此人是鲜卑一族的大首领。呵呵,看来这次运气不错,出来游玩还能碰上一条大鱼。”
厥机就这么非常不幸地被宇信盯上了。这也不能怨天尤人,只怪厥机穿着太扎眼了。他一身华丽衣甲,行事又如此高调,外人一眼便能认出他是首领,进攻的时候绝对会成为重点“关照”的对象。树大招风,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蹋顿可不知宇信在打什么主意,当下点了点头,继续介绍道:“将军所言不错,这厥机一部的控弦之士有十万之多,在整个鲜卑国内绝对算是排得上号的大部族。这些年来,厥机部没少欺负过我们,族中好多兄弟都死在了他们手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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