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家庭浴疗的操作方法及宜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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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药浴疗法是利用药煎汤的热蒸汽熏蒸患处,待温后以药淋洗、浸洗患处。根据药液熏洗人体部位的不同,一般分为全身药浴疗法、头面部药浴疗法、手足部药浴疗法、坐浴药疗法等。
1.全身药浴疗法
(1)操作方法:必须按病症配制处方,经煎煮后倒入容器(浴盆或浴缸)中,使入浴者头部外露,浸渍全身。
(2)注意事项:水温要适中,不能过烫,以免被烫伤。洗浴时要注意保暖,避免受寒、吹风,洗浴完毕应立即擦干皮肤;冬秋之季,浴处宜温暖且避风。饭前饭后30分钟内不宜浴疗,空腹洗浴容易发生低血糖休克,饭后饱腹洗浴则会影响食物消化吸收。高热大汗、高血压病、主动脉瘤、心脏病、心脏功能不全及有出血倾向等患者禁用此法。年迈者和心、肺、脑病等患者,不宜单独洗浴,应有人协助洗浴,且洗浴时间不宜过长。
2.头面部药浴疗法
(1)操作方法:将药物煎液倒入清洁且消毒过的脸盆中,外罩毛巾,趁热熏蒸面部,待药液温度适宜后沐发、洗头、洗面。
(2)注意事项:熏洗时要掌握好面部和盛药液器皿间的距离,要注意蒸汽热度适中,以免烫伤面部皮肤。沐发洗面时要注意避免受到风寒,同时也应注意避免浴后受风寒。有面部急性发炎等皮肤病的患者应慎用此疗法。
3.手足部药浴疗法
(1)操作方法:根据疾病的性质选用药物,将所选药物加水煎煮,然后将滤过的药液倒入瓷盆或木桶内,外罩毛巾,将患处手足与容器封严,趁热熏蒸,然后待药液温后浸洗手足,洗脚时可以用手摩擦双足。每次15~30分钟,每日1~3次。
(2)注意事项:水温以50~60℃为宜,不能使用冷水。洗完或泡澡后立刻用毛巾擦干,避免受凉。并根据患病部位的不同,决定药液量的多少。例如洗脚时以药液浸没两足踝部为宜。
4.坐浴药疗法
(1)操作方法:将所需药物煎汤后去渣取药液置于盆中,先熏蒸,待药液温后浸洗肛门或阴部。每次15~30分钟,每日2~3次。
(2)注意事项:药汤温度要适宜,不可太热,以免烫伤皮肤或黏膜,但也不可太冷,以免影响疗效或产生不良刺激,一般以40~50℃为宜。而肛门周围脓肿已化脓者,则不宜使用坐熏洗法疗法。
总之,采用家庭药浴疗法时除要按病辨、选方用药外,对皮肤有刺激性或腐蚀性药物切不可使用。严格控制药温,一般要按部位、病情、年龄等因素而定,以不烫手或能忍耐为宜。若发现皮肤过敏者,应立即停止治疗。处方中若有作用猛烈或有毒性的药物,应根据病情,严格控制用量、用法。未提及可内服者,一律禁止口服,并且严防溅入口、眼、鼻中。孕妇尤应注意。凡老人、儿童、病情较重急者,药疗时最好要有专人陪护,避免烫伤、着凉或发生意外。洗时或洗后均应避免遭受风寒。
家庭药浴疗法是利用药煎汤的热蒸汽熏蒸患处,待温后以药淋洗、浸洗患处。根据药液熏洗人体部位的不同,一般分为全身药浴疗法、头面部药浴疗法、手足部药浴疗法、坐浴药疗法等。
1.全身药浴疗法
(1)操作方法:必须按病症配制处方,经煎煮后倒入容器(浴盆或浴缸)中,使入浴者头部外露,浸渍全身。
(2)注意事项:水温要适中,不能过烫,以免被烫伤。洗浴时要注意保暖,避免受寒、吹风,洗浴完毕应立即擦干皮肤;冬秋之季,浴处宜温暖且避风。饭前饭后30分钟内不宜浴疗,空腹洗浴容易发生低血糖休克,饭后饱腹洗浴则会影响食物消化吸收。高热大汗、高血压病、主动脉瘤、心脏病、心脏功能不全及有出血倾向等患者禁用此法。年迈者和心、肺、脑病等患者,不宜单独洗浴,应有人协助洗浴,且洗浴时间不宜过长。
2.头面部药浴疗法
(1)操作方法:将药物煎液倒入清洁且消毒过的脸盆中,外罩毛巾,趁热熏蒸面部,待药液温度适宜后沐发、洗头、洗面。
(2)注意事项:熏洗时要掌握好面部和盛药液器皿间的距离,要注意蒸汽热度适中,以免烫伤面部皮肤。沐发洗面时要注意避免受到风寒,同时也应注意避免浴后受风寒。有面部急性发炎等皮肤病的患者应慎用此疗法。
3.手足部药浴疗法
(1)操作方法:根据疾病的性质选用药物,将所选药物加水煎煮,然后将滤过的药液倒入瓷盆或木桶内,外罩毛巾,将患处手足与容器封严,趁热熏蒸,然后待药液温后浸洗手足,洗脚时可以用手摩擦双足。每次15~30分钟,每日1~3次。
(2)注意事项:水温以50~60℃为宜,不能使用冷水。洗完或泡澡后立刻用毛巾擦干,避免受凉。并根据患病部位的不同,决定药液量的多少。例如洗脚时以药液浸没两足踝部为宜。
4.坐浴药疗法
(1)操作方法:将所需药物煎汤后去渣取药液置于盆中,先熏蒸,待药液温后浸洗肛门或阴部。每次15~30分钟,每日2~3次。
(2)注意事项:药汤温度要适宜,不可太热,以免烫伤皮肤或黏膜,但也不可太冷,以免影响疗效或产生不良刺激,一般以40~50℃为宜。而肛门周围脓肿已化脓者,则不宜使用坐熏洗法疗法。
总之,采用家庭药浴疗法时除要按病辨、选方用药外,对皮肤有刺激性或腐蚀性药物切不可使用。严格控制药温,一般要按部位、病情、年龄等因素而定,以不烫手或能忍耐为宜。若发现皮肤过敏者,应立即停止治疗。处方中若有作用猛烈或有毒性的药物,应根据病情,严格控制用量、用法。未提及可内服者,一律禁止口服,并且严防溅入口、眼、鼻中。孕妇尤应注意。凡老人、儿童、病情较重急者,药疗时最好要有专人陪护,避免烫伤、着凉或发生意外。洗时或洗后均应避免遭受风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