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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拽起一缕她铺在洁白的棉被上的发丝在指尖把玩,娇艳含笑的容颜仿佛一朵颜色鲜艳的小花。
纯良无害的小花好看又招人,他就那样笑着,朝着她贴近。
当季眠吻住凌幼灵脖颈时,说的是“我永远不要离开你”。
当季眠在上面吮出一个红痕,呼吸变得急促的时候,说的是“我们会一直在一起”。
他观察着她的反应,小心翼翼地碰她。明明被碰的人是她呀,他却发起抖来。
冰凉的指尖像是一块坚硬的冰,碰到发烫的皮肤发出“嘶嘶嘶”的细微声响。眼前仿佛萦绕着一抹朦胧的白雾,他越是靠近就越觉着要被她的体温烤化了。
从来没有哪一刻,季眠感觉自己像现在这么干净。
不出于任何目的,不需要任何回报,就只是简简单单,顺应着自己的心,这么喜欢她了而已。
不知是身体的哪个部位负责生产爱。
爱意呀,源源不断地涌出来,融入血液,就连头发丝都变得温柔卷曲。
黏稠的血液在身体里发酵,大量的二氧化碳让肌肤缺氧着,渴望贴近。
季眠的眼眶红红的,带着娇含着怯,像一只揣着秘密的兔子。
他用自己的唇轻轻地贴了一下她的唇,发出响响“啵——”的一声,然后马上退开,抬起头看她的表情。
凌幼灵闭着眼睛,仰着下巴,配合他的动作。
粉色微嘟的唇上有一小角被他吻得亮晶晶,柔和的光线打在她安静的长睫毛上,如此的令人动心。
好喜欢凌宥呀。
怎么能这么喜欢一个人的呢?
不想要自己了,想把自己的内脏骨骼和血液都掏空,留下一张皮,让她住进来,把她和自己锁在一起。
不想成为一个人,不想成为一个独立的个体。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那么的不紧密,我们可以找到的关联无非就是感情,还有记忆。但是我们的身体却可以离开彼此,各自生存,我们会遇到自然的不可抗力,时间和诱惑让我们变心。
季眠害怕,害怕有一天,她会离开自己。
她说的“我爱你”,他还没有捂热呢,就开始担惊受怕会失去。
季眠得到的爱太少了。
胆子小、消极厌世、怕疼怕到死、没有安全感、爱哭、渴望被人哄,这样的季眠不是家族想要看到的季眠,却是家族养成的一个季眠。
从小到大,他都没有太多自己的选择,被人推着向前走,得到什么、失去什么都没有太大的反应。
女人让他穿洋装、留长发,他就把童年给她糟蹋。
家族让他进男校,他就穿起黑领,与权力同流合污着,按照惯例。
顾九歌让他去死,他也毫不犹豫地去了。就算不能按照计划回来,也没关系。
死就死吧,反正活着也没什么意思。
在这个季眠不能决定太多的世界里,只有凌宥是不同的。
他是自己选择去爱她的,她是一个特例。这个特例让季眠变得患得患失,不安又欣喜。
太喜欢了要怎么办呀?
恨不得将她的骨头和肉拆下来,和自己的烂肉揉成一团,用搅拌机打碎了,黏在一起。
若是生命终止,我们也就不再为变故恐惧。
永永远远,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这样糟糕的想法让季眠不自觉地散发出一种愉悦的的气场,他的笑容变态到失常,可惜凌幼灵闭着眼睛,什么都没看见。
这是,最佳的作案时机。
或许可以,趁着她这么美的时候,一口咬破她的喉咙。
那时,她的鲜血将往他的皮肤上飞溅。温热又干净的血液,来自爱人的血液,像一场有温度的太阳雨润着罪孽深重的心灵。
一不小心放任了自己的想象,季眠兴奋得过了头。
乐极生悲,一阵眩晕猝不及防地来袭……
“我,我不想让顾九歌回来!”季眠难过地哭嚎。
——所幸,凌幼灵的喉咙保住了。
“季眠乖,下次再见咯!”她睁开眼,好笑地拍了拍他的肩,以示安抚。
看吧,顾九歌回来她这么高兴!季眠钻牛角尖地想:说不定她哄他就是为了让顾九歌快点回来!
他用双手按住自己留下的吻痕,耗尽最后一点精力把它的红色又加重了几分,而后再也坚持不住地缓缓歪倒在了凌宥的身上。
都做得这么明显了,凌幼灵怎么会不知道季眠这个心机婊的目的。
他无非就是向顾九歌挑衅一下——“本人季眠,到此一游。”
这种幼稚园的把戏,聪明机智的顾九歌才不会上当呢。
——“喂,你解释一下,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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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拽起一缕她铺在洁白的棉被上的发丝在指尖把玩,娇艳含笑的容颜仿佛一朵颜色鲜艳的小花。
纯良无害的小花好看又招人,他就那样笑着,朝着她贴近。
当季眠吻住凌幼灵脖颈时,说的是“我永远不要离开你”。
当季眠在上面吮出一个红痕,呼吸变得急促的时候,说的是“我们会一直在一起”。
他观察着她的反应,小心翼翼地碰她。明明被碰的人是她呀,他却发起抖来。
冰凉的指尖像是一块坚硬的冰,碰到发烫的皮肤发出“嘶嘶嘶”的细微声响。眼前仿佛萦绕着一抹朦胧的白雾,他越是靠近就越觉着要被她的体温烤化了。
从来没有哪一刻,季眠感觉自己像现在这么干净。
不出于任何目的,不需要任何回报,就只是简简单单,顺应着自己的心,这么喜欢她了而已。
不知是身体的哪个部位负责生产爱。
爱意呀,源源不断地涌出来,融入血液,就连头发丝都变得温柔卷曲。
黏稠的血液在身体里发酵,大量的二氧化碳让肌肤缺氧着,渴望贴近。
季眠的眼眶红红的,带着娇含着怯,像一只揣着秘密的兔子。
他用自己的唇轻轻地贴了一下她的唇,发出响响“啵——”的一声,然后马上退开,抬起头看她的表情。
凌幼灵闭着眼睛,仰着下巴,配合他的动作。
粉色微嘟的唇上有一小角被他吻得亮晶晶,柔和的光线打在她安静的长睫毛上,如此的令人动心。
好喜欢凌宥呀。
怎么能这么喜欢一个人的呢?
不想要自己了,想把自己的内脏骨骼和血液都掏空,留下一张皮,让她住进来,把她和自己锁在一起。
不想成为一个人,不想成为一个独立的个体。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那么的不紧密,我们可以找到的关联无非就是感情,还有记忆。但是我们的身体却可以离开彼此,各自生存,我们会遇到自然的不可抗力,时间和诱惑让我们变心。
季眠害怕,害怕有一天,她会离开自己。
她说的“我爱你”,他还没有捂热呢,就开始担惊受怕会失去。
季眠得到的爱太少了。
胆子小、消极厌世、怕疼怕到死、没有安全感、爱哭、渴望被人哄,这样的季眠不是家族想要看到的季眠,却是家族养成的一个季眠。
从小到大,他都没有太多自己的选择,被人推着向前走,得到什么、失去什么都没有太大的反应。
女人让他穿洋装、留长发,他就把童年给她糟蹋。
家族让他进男校,他就穿起黑领,与权力同流合污着,按照惯例。
顾九歌让他去死,他也毫不犹豫地去了。就算不能按照计划回来,也没关系。
死就死吧,反正活着也没什么意思。
在这个季眠不能决定太多的世界里,只有凌宥是不同的。
他是自己选择去爱她的,她是一个特例。这个特例让季眠变得患得患失,不安又欣喜。
太喜欢了要怎么办呀?
恨不得将她的骨头和肉拆下来,和自己的烂肉揉成一团,用搅拌机打碎了,黏在一起。
若是生命终止,我们也就不再为变故恐惧。
永永远远,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这样糟糕的想法让季眠不自觉地散发出一种愉悦的的气场,他的笑容变态到失常,可惜凌幼灵闭着眼睛,什么都没看见。
这是,最佳的作案时机。
或许可以,趁着她这么美的时候,一口咬破她的喉咙。
那时,她的鲜血将往他的皮肤上飞溅。温热又干净的血液,来自爱人的血液,像一场有温度的太阳雨润着罪孽深重的心灵。
一不小心放任了自己的想象,季眠兴奋得过了头。
乐极生悲,一阵眩晕猝不及防地来袭……
“我,我不想让顾九歌回来!”季眠难过地哭嚎。
——所幸,凌幼灵的喉咙保住了。
“季眠乖,下次再见咯!”她睁开眼,好笑地拍了拍他的肩,以示安抚。
看吧,顾九歌回来她这么高兴!季眠钻牛角尖地想:说不定她哄他就是为了让顾九歌快点回来!
他用双手按住自己留下的吻痕,耗尽最后一点精力把它的红色又加重了几分,而后再也坚持不住地缓缓歪倒在了凌宥的身上。
都做得这么明显了,凌幼灵怎么会不知道季眠这个心机婊的目的。
他无非就是向顾九歌挑衅一下——“本人季眠,到此一游。”
这种幼稚园的把戏,聪明机智的顾九歌才不会上当呢。
——“喂,你解释一下,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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