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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崇走了,日子也依旧是要过的。
其实江城距离叶城的距离并不远,坐飞机不过三四个小时的距离,偶尔心血来潮也可以相聚。只是偶尔的相聚,比起长久的相处,毕竟是不同的。
身体的距离远了,心也就远了。
盛崇到叶城之后,第一时间给段媗打了电话报平安,段媗当时正在开半月会,恰巧轮到财务组做汇报,段媗想也没想的挂了电话。盛崇以为她在耍性子,电话一个接一个的打,在哄她这件事上,他向来都表现得很有耐心。而如今身处异地,更是不敢大意。
段媗原本是想给他发条信息说在开会,结果盛崇电话一个接一个的打,导致她根本没办法编写信息,段媗一怒之下直接把手机调成静音,然后关了机,塞回包里。
过了一会儿,段媗想了想,把包雨诗叫了进来,包雨诗将一杯咖啡放在段媗面前,然后附下身子,段媗轻身在她耳边说:“去给盛先生发个信息,就说我在开会。”
包雨诗自然是有盛崇的电话的,就像韦昕彤和谢永飞都能联系到段媗一样。
盛崇这头正在郁闷,段媗竟然直接关机,这样的待遇,自从两年前,他就没再‘享受’过了。韦昕彤还在想为什么上一秒盛崇头上还只是飘着几朵乌云,下一秒就直接降下了倾盆暴雨,这情绪转换显得太快,结果又过了一小会儿,就见到盛崇头上小雨转多云,虽然还是没有晴空万里,但是好歹算是微风和熙。
盛崇知道了段媗不是故意挂他电话,心情便放松了一点儿,靠坐在车子后车厢的沙发上,闭目养神。
一旦回到叶城,之前自由自在风和日丽的日子,便一去不复返了。然而,盛崇却甘之如饴。
若非万不得已,他是不会留在江城的,叶城有更多的资源,更广阔的平台,宁为鸡头不为凤尾,在他看来,不过是懦弱的借口,只有在更大的平台上,才会有更多的可能,才有成为凤首的那一天。
更何况,还有段媗。如果他站得不够高,又怎么能护得住她?
盛崇在叶城的时候,并没有住在那幢占地四十多亩,逼得连公路都要绕道的丧心病狂的祖宅,而是住在市中心离公司不远的一处高级复式高级公寓。而只有周末或者工作空闲的时候,才会回去陪老爷子吃饭下棋。在叶城市中心这种一平米卖到九万块的高档公寓小区里,住的人并不多,许多房子被买下来作投资,然后经过豪华的装修之后,空荡荡的空在那里,只为了让主人偶尔想起来时,来这里稍作休息。而每当夜晚来临的时候,一整栋房子里只有孤零零的几盏灯亮起,像是在夜空中亮起的星,高贵又孤冷。
当然,在这些为数不多的选择在这种鬼城中居住的人中,大都是在市中心写字楼里上班的顶级精英,这些人大都和盛崇一样,身上带着浓厚的工作狂属性,推崇的是所谓的即便钱到死也花不完,依旧要工作至死的精神。而当清晨降临,成群结对的豪车排着队从小区门口出去的样子,活像一场豪华盛大的名车展览会。
盛崇大学毕业后的两三年里就住在这个黄金铺地的地方,当时他心中满是豪情壮志,并不觉得寂寞,而如今韦昕彤将他送到楼下之后,他却觉得屋子里头空荡荡的,有点儿渗人。
“屋子在你回来之前,我已经安排人打扫过了。”韦昕彤见他神色还有些恍惚,略微提高了声音,问道:“你那几台车,要让人去开回来吗?”
盛崇道:“不用了。”
他在江城买了四台车,一台跑车两台轿车和一台七座的商务车,临走之前,他专门把车子全部都停在了江华路别墅的小车库里头,钥匙则放在二楼客厅的茶几上了。至于他衣帽间里春夏秋冬四季的装备,他的领带皮带袖扣领带夹,也全部都留在原地。
他除了一只行李箱什么都没带走,只是想用这样的方式告诉段媗,他一直都在。
说的直白一点儿,就是即便自己人不在江城,也要想办法用各种东西刷存在感占地盘。
段媗直到晚上睡觉之前,敷着面膜从卧室里出来洗脸的时候,才看到盛崇留在茶几上的那几把钥匙。那几把钥匙段媗兜挺熟悉的,盛崇的车她也开过,当初考刚刚考完驾照之后,盛崇就让她开他的法拉利练手。
用这位壕的话来说:“你开这辆车出去安全,不说性能好,别的人看到你的车都会跟你保持距离。”
那一刹那,段媗顿时有种风中凌乱的感觉。之后她撞到的封璞那辆跑车的时候,她深切的懂得了为什么盛崇会这么说。就是蹭了个漆而已,维修费用竟然高达五位数!
段媗将那几把钥匙从桌子上拿起来,然后忍不住给盛崇打了个电话。
盛崇回叶城的第一天,中午就到了公寓,然后直接倒在床上睡了一觉。这十来天的时间他忙着工作上的交接,段媗的态度又十分模糊,他休息得不太好。一到叶城之后,他想着反正木已成舟,反而一觉睡得特别好,直到段媗晚上八点给他打电话,他才醒来,迷迷糊糊的从床头柜将手机拿起来。然而等到他看到屏幕上显示的名字的时候,他瞬间就清醒过来了。
“是不是想我了?这个时候给我打电话?”盛崇欢快的在床上翻了个身,被子被他掀到一边,露出被睡袍包裹着的精瘦腰身。段媗最喜欢的部位,除了他的锁骨,就是他的腰,更准确的说是他有着六块腹肌和流畅马甲线的小腹。
段媗清了清嗓子,问他:“刚睡醒吗?刚刚打了你电话好久。”
说到打电话,盛崇顿时就委屈了。不过,在段媗面前,他向来都是只有七分的委屈,也要装成十分,求安抚。
“你今天下午挂我的电话,而且,连信息都不给我回。”盛崇指控道。
段媗略有些尴尬,盛崇给她电话的时候,他正在开会,之后就把这件事给忘到脑后了。
“我当时在开会么,现在不是给你回电话了。”段媗敷衍道,然后迅速转开话题:“你吃晚饭了吗?该不会从下午一直睡到现在吧?”
段媗问起来,盛崇才察觉到自己有点儿饿。他抓了抓头发,从床上坐起来,将被子掀开到一边儿:“你不说我还不觉得,现在真的有点儿饿了。”
“那你赶快换衫出门吃饭,现在都快九点了,再晚吃了就要睡,会不消化。”
盛崇踩着拖鞋,顶着一头乱糟糟还翘了一束呆毛的头发走到厨房里,翻开了冰箱。不得不说韦昕彤确实很了解他,冰箱里东西一应俱全,矿泉水咖啡果汁和速冻水饺,他在英国留学的时候倒是操练出了一手还能拿出来见人的厨艺,炒个蛋炒饭西红柿炒蛋什么的,还是没问题的。之前和段媗在一起的时候,段媗要是晚上饿了,又要赶稿子(盛崇:这八成是借口……),就会缠着他下楼随便弄点什么,两个人一起吃夜宵。
至于现在,他一个人也懒得做。由于如今已经从轻快的小盛,变成了懒惰的盛少,所以他连门都懒得出的时候,干脆就在家里给自己下速冻水饺。
“懒得换衣服,不想出门了。”盛崇将手机开了外音放到一边,然后往锅里倒了点儿水,一边跟段媗聊天,一边懒洋洋的等着煮水饺。
“你那边怎么那么大的杂音?”段媗皱着眉头问。
盛崇连忙拿了手机从厨房里头出来:“现在好点儿了吗?刚刚在厨房里。”
段媗犹豫了一下,问道:“你的车钥匙全放在茶几上,我看到了。”
盛崇嘴角不自觉的带了一丝笑:“那你就收着。”
段媗咽了下口水:“不用叫人给你开过去吗?”
盛崇倒在沙发上:“我又不是不回去了,再说,我不在那里,总得给你留点儿什么,好让你睹物思人。”
“如果在古代,我肯定要给你留下我战马,现在,就只能留给你我的车了。”盛崇的声音低沉又悦耳,带着浓浓的宠溺,那种甜腻的情绪,几乎要从电话这头穿越电磁波去到另一个时空。
两人又聊了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大部分的时间是盛崇在吐槽。他这个习惯,倒是一直都没变,喜欢跟段媗吐槽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谁说男人就不八卦呢?他们只是八卦得不如女人那样明显。
等到十多分钟之后,厨房里已经是水汽滚滚,盛崇一转头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顿时哀嚎一声:“我的水啊!”
这如果放在古代,大概就是所谓的美人误国了。
盛崇吃完速冻水饺,在除了他自己连个影子都没有的屋子里头睡了一晚,第二天上午醒来的时候,下意识的往床另外一边摸,结果触手一片冰凉,顿时感到有些低落。
起床洗澡换衫,洗脸剃须喷香水,一身雅痞风范的休闲西装,抓得十分有型的头发,盛崇一出门,依旧是那个光鲜亮丽的盛三少。
开车从堵得水泄不通的市中心出来,去盛家的老宅子。一路上开车经过如同城市血管般的大大小小的公路,盛崇发现,这几年里,虽然他也经常回来,但是叶城依旧在不经意间,依旧有了变化。
谁也无法否认,叶城是个繁华的大都市,与经济处于衰退期的港城和台北相比,叶城的蒸蒸日上,就像是慢慢老去的壮年大叔与逐渐成熟的年轻男人一样,对比鲜明。然而,再繁荣的经济也掩盖不了这座城市中,那股几乎能用鼻子闻出来的冷漠的味道。特别是在市中心的写字楼里,哪怕是在阳光最为灿烂的天气里,那里也感觉不到阳光的暖意,数字在每个人头上跳跃,代表着他们每一分每一秒的价值。
虽然无数的文学家艺术家哲学家都曾经说过,时间是无价的,然而在资本面前,除了死亡,一切都可以标上价格用以贩卖。至于死亡在最后是否也会屈从于资本的脚步,那又有谁知道呢?
盛崇一脚油门一脚刹车的出了交通最为拥堵的市三环,一路开回家。他每次回叶城,最先见的往往不是父亲,而是老爷子。盛家第三代的每一个人都清楚,老爷子才是整个家族的中心和支柱。至于盛淳德和盛镇川,盛崇心中其实一直都有着隐约的猜测,或许整个盛世集团的接班,是落不到这两个人肩膀上了。
如果老爷子愿意给他们放权,十多年前就该放权了,用不着等到现在。
拖到现在,只能说老爷子在等待,等待着第三代的盛家子孙们成长起来。
这也是盛崇无论如何也必须要回叶城,一争胜负的原因。因为决定结果的,或许不会是他爸,而是他自己。
当然,这也只是盛崇自己个人的猜测,而且是不可对人言的猜测,在一切还没有尘埃落定之前,他都只能将之埋在心里。
盛家的老爷子,今年已经快要八十岁了,却依旧是个十分健朗的老头子。他的生活作息十分规律,每天七点起床,打一套太极拳,然后早餐的主食是一碗小米粥,配上各类蔬菜和水果,然后再看一看当天的报纸,要是心情好,就在家里那个有足球场那么大的草坪上打一打高尔夫,下午的生活也很简单,就是在书房里看一看书,或者出门散散心,偶尔有客人来拜访他,如果对他了解,也大都会选在下午。晚上,这位老人家带着老花镜上上网,关注一下社会时事,偶尔还看看电视剧。总而言之,这是一个相当跟得上时代步伐,又坚持自己生活步调的老头子。
盛崇到祖宅的时候,恰巧是上午十一点,老头子正在打高尔夫。盛崇穿着西装皮鞋,就跟着过去,做起了球童的工作,给老头子看草纹摆球了。可惜,盛三少看草纹的本事远不如他看K线图那样精准,老爷子高尔夫技术还不错,偏偏被他那神一样的摆球方向给折腾了个够呛。
最后,老爷子拿着高尔夫球杆老当益壮的在盛崇屁股后头抽了一下:“你给我起开,让人家专业的来!”
于是,盛崇就被打发到草坪旁的摇摇椅上坐着喝茶。今天的阳光正好,他穿得又厚,并不觉得冷,靠在摇摇椅上,竟然慢慢的睡着了,等到他醒来的时候,旁边摆着的茶都凉了,老爷子更是不知去向。... -->>
盛崇走了,日子也依旧是要过的。
其实江城距离叶城的距离并不远,坐飞机不过三四个小时的距离,偶尔心血来潮也可以相聚。只是偶尔的相聚,比起长久的相处,毕竟是不同的。
身体的距离远了,心也就远了。
盛崇到叶城之后,第一时间给段媗打了电话报平安,段媗当时正在开半月会,恰巧轮到财务组做汇报,段媗想也没想的挂了电话。盛崇以为她在耍性子,电话一个接一个的打,在哄她这件事上,他向来都表现得很有耐心。而如今身处异地,更是不敢大意。
段媗原本是想给他发条信息说在开会,结果盛崇电话一个接一个的打,导致她根本没办法编写信息,段媗一怒之下直接把手机调成静音,然后关了机,塞回包里。
过了一会儿,段媗想了想,把包雨诗叫了进来,包雨诗将一杯咖啡放在段媗面前,然后附下身子,段媗轻身在她耳边说:“去给盛先生发个信息,就说我在开会。”
包雨诗自然是有盛崇的电话的,就像韦昕彤和谢永飞都能联系到段媗一样。
盛崇这头正在郁闷,段媗竟然直接关机,这样的待遇,自从两年前,他就没再‘享受’过了。韦昕彤还在想为什么上一秒盛崇头上还只是飘着几朵乌云,下一秒就直接降下了倾盆暴雨,这情绪转换显得太快,结果又过了一小会儿,就见到盛崇头上小雨转多云,虽然还是没有晴空万里,但是好歹算是微风和熙。
盛崇知道了段媗不是故意挂他电话,心情便放松了一点儿,靠坐在车子后车厢的沙发上,闭目养神。
一旦回到叶城,之前自由自在风和日丽的日子,便一去不复返了。然而,盛崇却甘之如饴。
若非万不得已,他是不会留在江城的,叶城有更多的资源,更广阔的平台,宁为鸡头不为凤尾,在他看来,不过是懦弱的借口,只有在更大的平台上,才会有更多的可能,才有成为凤首的那一天。
更何况,还有段媗。如果他站得不够高,又怎么能护得住她?
盛崇在叶城的时候,并没有住在那幢占地四十多亩,逼得连公路都要绕道的丧心病狂的祖宅,而是住在市中心离公司不远的一处高级复式高级公寓。而只有周末或者工作空闲的时候,才会回去陪老爷子吃饭下棋。在叶城市中心这种一平米卖到九万块的高档公寓小区里,住的人并不多,许多房子被买下来作投资,然后经过豪华的装修之后,空荡荡的空在那里,只为了让主人偶尔想起来时,来这里稍作休息。而每当夜晚来临的时候,一整栋房子里只有孤零零的几盏灯亮起,像是在夜空中亮起的星,高贵又孤冷。
当然,在这些为数不多的选择在这种鬼城中居住的人中,大都是在市中心写字楼里上班的顶级精英,这些人大都和盛崇一样,身上带着浓厚的工作狂属性,推崇的是所谓的即便钱到死也花不完,依旧要工作至死的精神。而当清晨降临,成群结对的豪车排着队从小区门口出去的样子,活像一场豪华盛大的名车展览会。
盛崇大学毕业后的两三年里就住在这个黄金铺地的地方,当时他心中满是豪情壮志,并不觉得寂寞,而如今韦昕彤将他送到楼下之后,他却觉得屋子里头空荡荡的,有点儿渗人。
“屋子在你回来之前,我已经安排人打扫过了。”韦昕彤见他神色还有些恍惚,略微提高了声音,问道:“你那几台车,要让人去开回来吗?”
盛崇道:“不用了。”
他在江城买了四台车,一台跑车两台轿车和一台七座的商务车,临走之前,他专门把车子全部都停在了江华路别墅的小车库里头,钥匙则放在二楼客厅的茶几上了。至于他衣帽间里春夏秋冬四季的装备,他的领带皮带袖扣领带夹,也全部都留在原地。
他除了一只行李箱什么都没带走,只是想用这样的方式告诉段媗,他一直都在。
说的直白一点儿,就是即便自己人不在江城,也要想办法用各种东西刷存在感占地盘。
段媗直到晚上睡觉之前,敷着面膜从卧室里出来洗脸的时候,才看到盛崇留在茶几上的那几把钥匙。那几把钥匙段媗兜挺熟悉的,盛崇的车她也开过,当初考刚刚考完驾照之后,盛崇就让她开他的法拉利练手。
用这位壕的话来说:“你开这辆车出去安全,不说性能好,别的人看到你的车都会跟你保持距离。”
那一刹那,段媗顿时有种风中凌乱的感觉。之后她撞到的封璞那辆跑车的时候,她深切的懂得了为什么盛崇会这么说。就是蹭了个漆而已,维修费用竟然高达五位数!
段媗将那几把钥匙从桌子上拿起来,然后忍不住给盛崇打了个电话。
盛崇回叶城的第一天,中午就到了公寓,然后直接倒在床上睡了一觉。这十来天的时间他忙着工作上的交接,段媗的态度又十分模糊,他休息得不太好。一到叶城之后,他想着反正木已成舟,反而一觉睡得特别好,直到段媗晚上八点给他打电话,他才醒来,迷迷糊糊的从床头柜将手机拿起来。然而等到他看到屏幕上显示的名字的时候,他瞬间就清醒过来了。
“是不是想我了?这个时候给我打电话?”盛崇欢快的在床上翻了个身,被子被他掀到一边,露出被睡袍包裹着的精瘦腰身。段媗最喜欢的部位,除了他的锁骨,就是他的腰,更准确的说是他有着六块腹肌和流畅马甲线的小腹。
段媗清了清嗓子,问他:“刚睡醒吗?刚刚打了你电话好久。”
说到打电话,盛崇顿时就委屈了。不过,在段媗面前,他向来都是只有七分的委屈,也要装成十分,求安抚。
“你今天下午挂我的电话,而且,连信息都不给我回。”盛崇指控道。
段媗略有些尴尬,盛崇给她电话的时候,他正在开会,之后就把这件事给忘到脑后了。
“我当时在开会么,现在不是给你回电话了。”段媗敷衍道,然后迅速转开话题:“你吃晚饭了吗?该不会从下午一直睡到现在吧?”
段媗问起来,盛崇才察觉到自己有点儿饿。他抓了抓头发,从床上坐起来,将被子掀开到一边儿:“你不说我还不觉得,现在真的有点儿饿了。”
“那你赶快换衫出门吃饭,现在都快九点了,再晚吃了就要睡,会不消化。”
盛崇踩着拖鞋,顶着一头乱糟糟还翘了一束呆毛的头发走到厨房里,翻开了冰箱。不得不说韦昕彤确实很了解他,冰箱里东西一应俱全,矿泉水咖啡果汁和速冻水饺,他在英国留学的时候倒是操练出了一手还能拿出来见人的厨艺,炒个蛋炒饭西红柿炒蛋什么的,还是没问题的。之前和段媗在一起的时候,段媗要是晚上饿了,又要赶稿子(盛崇:这八成是借口……),就会缠着他下楼随便弄点什么,两个人一起吃夜宵。
至于现在,他一个人也懒得做。由于如今已经从轻快的小盛,变成了懒惰的盛少,所以他连门都懒得出的时候,干脆就在家里给自己下速冻水饺。
“懒得换衣服,不想出门了。”盛崇将手机开了外音放到一边,然后往锅里倒了点儿水,一边跟段媗聊天,一边懒洋洋的等着煮水饺。
“你那边怎么那么大的杂音?”段媗皱着眉头问。
盛崇连忙拿了手机从厨房里头出来:“现在好点儿了吗?刚刚在厨房里。”
段媗犹豫了一下,问道:“你的车钥匙全放在茶几上,我看到了。”
盛崇嘴角不自觉的带了一丝笑:“那你就收着。”
段媗咽了下口水:“不用叫人给你开过去吗?”
盛崇倒在沙发上:“我又不是不回去了,再说,我不在那里,总得给你留点儿什么,好让你睹物思人。”
“如果在古代,我肯定要给你留下我战马,现在,就只能留给你我的车了。”盛崇的声音低沉又悦耳,带着浓浓的宠溺,那种甜腻的情绪,几乎要从电话这头穿越电磁波去到另一个时空。
两人又聊了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大部分的时间是盛崇在吐槽。他这个习惯,倒是一直都没变,喜欢跟段媗吐槽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谁说男人就不八卦呢?他们只是八卦得不如女人那样明显。
等到十多分钟之后,厨房里已经是水汽滚滚,盛崇一转头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顿时哀嚎一声:“我的水啊!”
这如果放在古代,大概就是所谓的美人误国了。
盛崇吃完速冻水饺,在除了他自己连个影子都没有的屋子里头睡了一晚,第二天上午醒来的时候,下意识的往床另外一边摸,结果触手一片冰凉,顿时感到有些低落。
起床洗澡换衫,洗脸剃须喷香水,一身雅痞风范的休闲西装,抓得十分有型的头发,盛崇一出门,依旧是那个光鲜亮丽的盛三少。
开车从堵得水泄不通的市中心出来,去盛家的老宅子。一路上开车经过如同城市血管般的大大小小的公路,盛崇发现,这几年里,虽然他也经常回来,但是叶城依旧在不经意间,依旧有了变化。
谁也无法否认,叶城是个繁华的大都市,与经济处于衰退期的港城和台北相比,叶城的蒸蒸日上,就像是慢慢老去的壮年大叔与逐渐成熟的年轻男人一样,对比鲜明。然而,再繁荣的经济也掩盖不了这座城市中,那股几乎能用鼻子闻出来的冷漠的味道。特别是在市中心的写字楼里,哪怕是在阳光最为灿烂的天气里,那里也感觉不到阳光的暖意,数字在每个人头上跳跃,代表着他们每一分每一秒的价值。
虽然无数的文学家艺术家哲学家都曾经说过,时间是无价的,然而在资本面前,除了死亡,一切都可以标上价格用以贩卖。至于死亡在最后是否也会屈从于资本的脚步,那又有谁知道呢?
盛崇一脚油门一脚刹车的出了交通最为拥堵的市三环,一路开回家。他每次回叶城,最先见的往往不是父亲,而是老爷子。盛家第三代的每一个人都清楚,老爷子才是整个家族的中心和支柱。至于盛淳德和盛镇川,盛崇心中其实一直都有着隐约的猜测,或许整个盛世集团的接班,是落不到这两个人肩膀上了。
如果老爷子愿意给他们放权,十多年前就该放权了,用不着等到现在。
拖到现在,只能说老爷子在等待,等待着第三代的盛家子孙们成长起来。
这也是盛崇无论如何也必须要回叶城,一争胜负的原因。因为决定结果的,或许不会是他爸,而是他自己。
当然,这也只是盛崇自己个人的猜测,而且是不可对人言的猜测,在一切还没有尘埃落定之前,他都只能将之埋在心里。
盛家的老爷子,今年已经快要八十岁了,却依旧是个十分健朗的老头子。他的生活作息十分规律,每天七点起床,打一套太极拳,然后早餐的主食是一碗小米粥,配上各类蔬菜和水果,然后再看一看当天的报纸,要是心情好,就在家里那个有足球场那么大的草坪上打一打高尔夫,下午的生活也很简单,就是在书房里看一看书,或者出门散散心,偶尔有客人来拜访他,如果对他了解,也大都会选在下午。晚上,这位老人家带着老花镜上上网,关注一下社会时事,偶尔还看看电视剧。总而言之,这是一个相当跟得上时代步伐,又坚持自己生活步调的老头子。
盛崇到祖宅的时候,恰巧是上午十一点,老头子正在打高尔夫。盛崇穿着西装皮鞋,就跟着过去,做起了球童的工作,给老头子看草纹摆球了。可惜,盛三少看草纹的本事远不如他看K线图那样精准,老爷子高尔夫技术还不错,偏偏被他那神一样的摆球方向给折腾了个够呛。
最后,老爷子拿着高尔夫球杆老当益壮的在盛崇屁股后头抽了一下:“你给我起开,让人家专业的来!”
于是,盛崇就被打发到草坪旁的摇摇椅上坐着喝茶。今天的阳光正好,他穿得又厚,并不觉得冷,靠在摇摇椅上,竟然慢慢的睡着了,等到他醒来的时候,旁边摆着的茶都凉了,老爷子更是不知去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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