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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书吧 www.liujiubook.com,玩菜刀的少年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继续向着赤炎帝国的方向前进。

    很快他们便在路边找到了一家合适的酒店,住了下来。

    第二天早上,他们起床之后继续前行,大约用了两天的时间,他们便抵达了炽焰帝国的边境地区。在这个即将一去不回头的地方,几个人稍作停留和整顿。

    他们详细的考虑起了即将展开的突破炽焰帝国将信送到白马国的计划。在细致的考虑了危险系数和自己的能力之后,他们决定先不要动,用几天只见整顿一下装备和人手的比较好。因为,如果能力不够的话,就算是用最快的速度向前冲击,也只能是飞蛾扑火,自找死路。

    第二天早上,范晓奇征求朋友们的意见,怎样使用他从*师杨云手中分到的那份钱。南宫无痕建议他去松球酒家美美地吃一顿;陈铁建议他雇一个跟班;赵羽和蒋蓉建议他找一个称心如意的情妇。

    酒饭当天就吃了,由跟班伺候着吃。酒饭是赵羽去订的,跟班则是陈铁帮助找的。这个跟班是庇卡底人,我们这位自命不凡的陈铁,看见他站在杜奈尔桥上往河里吐口水,观看水面漾起的一个个圆圆,便把他雇了来。

    陈铁说,这个人当时那样专心致志,证明他善于深思熟虑,沉着冷静,因此不用什么人推荐,就把他领了回来。这个庇卡底人名叫小赵,他被雇佣他的绅士的非凡派头迷住了,以为自己找了个好主儿。可是,到了这个主人家里一看,下房已经让一个名叫小王的伙计占据了,而陈铁对他说,虽然他的寓所相当宽敞,但容不下两个跟班,他得去伺候范晓奇,他这才多少有些失望。然而,及至看到主人请客的那次晚餐,尤其看到范晓奇从口袋里掏出一大把金币付帐,他又以为自己福星高照了,暗暗感谢上天,让自己跟了这样一个富人。他是个长期混不饱肚子的角色,这次盛筵的残羹剩饭让他饱吃了一顿,所以直到饭后他仍然以为自己交了好运。不过,晚上为主人铺床的时候,小赵的幻想破灭了。房子倒是有两间,一间过厅,一间卧室,床却只有一张。小赵只好从达达尼昂床上抽出一条毯子,睡在过厅里;范晓奇呢,从此就少盖一条毯子。

    南宫无痕也有一个跟班,名叫小李,是他用一种特殊的方法训练出来,给自己当差的。这位高贵的爵爷生性沉默。这里所说的爵爷当然是南宫无痕。五六年来,他与自己的两个伙伴,陈铁和赵羽,亲密无间地生活在一起。在这两个伙伴的记忆中,他们倒是经常见他露出微笑,但从来没有听见他笑出声。他说话言简意赅,说自己想说的,从来不多说一句,不矫饰,不做作,不卖弄,实事求是,绝不添枝加叶。

    南宫无痕虽然年方三十,仪表堂堂,思想高雅,却谁也没发现他有情妇。他从来不谈女人,不过也不阻止别人当他的面谈;他偶然插两句话,也多是尖酸刻薄,愤世嫉俗。显而易见,这类谈话令他非常反感。他矜持孤僻,沉默寡言,显得像个老头儿;这些多年的习惯他不愿抛弃,便把格里默训练得能根据他简单的手势或嘴唇简单的动作行事。不到万不得已,他是不对格里默说话的。

    小李对主人的品格深深热爱,对主人的天才极为敬佩,但在他面前总是诚惶诚恐。有时,他自以为完全领会了主人的意图,雷厉风行去执行主人的命令,所做的却与主人的意旨背道而驰。每每遇到这种情形,南宫无痕耸耸肩膀,并不动怒,只是揍格里默一顿,也只有在这样的时候,他一天才说几句话。

    陈铁呢,正如我们所看见的那样,性格与南宫无痕完全相反。他不仅话多,而且爱大声嚷嚷,至于别人听不听,则全然不在乎——这里得为他说句公道话:他说话是图痛快,是图听见自己说话那份痛快。他无事不谈,只有学问除外。对于这一点,他自己解释说,那是因为他从小就对有学问的人,抱有根深蒂固的厌恶。他不像南宫无痕那样气宇轩昂,也感到自己气质上不如南宫无痕,所以在他们交往之初,他对这个气度不凡的人,往往表现得不公正,因而极力想超过他,办法就是追求服饰的华丽。可是,南宫无痕虽然穿着普普通通的外套,但只要他一昂首迈步,便立刻显出独领风骚的派头,使穿着讲究的陈铁,显得相形见绌了。陈铁为了自我安慰,就常常在外边吹嘘自己如何大走桃花运,说他从黄袍贵族变成佩剑贵族之后,情妇也就由村妇换成了男爵夫人,而眼下呢,确确实实有一位外国王妃对他恩爱有加呢。这类事情,阿托斯向来闭口不谈。

    常言道:“有其主必有其仆。”现在且按下南宫无痕的跟班小孙不谈,而来谈谈波托斯的跟班小李吧。

    小李是诺曼底人,本来有一个温厚的名字,叫李如钢,主人给他换成了小李这样一个非常响亮,非常容易记的名字。他给陈铁当差的条件仅仅是穿、住不愁就行,不过要穿住得讲究。他没有别的要求,只要求每天有两个钟头的自由时间,去搞点什么名堂,满足自己其他方面的需要。这条件波托斯接受了,觉得挺相宜。他拿出几件旧衣服和替换的斗篷,去为小李订做了几件紧身短上衣。多亏了一个心灵手巧的裁缝,把这些旧衣服翻成了新的。不过,有人怀疑裁缝的老婆想让他放弃贵族习惯,屈就于她。小李到处跟着主人,可神气了。

    至于南宫无痕,他的性格介绍得够充分的了。再说,他本人的性格也好,他的伙伴们的性格也好,我们可以在其成熟的过程中随时介绍。赵羽斯的跟班,名叫小王。由于他的主人希望有一天能当上教士,所以这个跟班像教士的仆人一样,总是穿着黑衣裳。他是贝里克人,三十五到四十岁光景,性情温厚,文静,人长得胖胖的,在主人留给他的空闲时间,常读宗教书籍,必要的时候,也为主人和他自己做饭,菜的样数不多,但极为可口。除此之外,他算得上又哑,又瞎,又聋,忠实得死心塌地。

    现在,我们对这几个主人及跟班,至少有了表面的了解,下面就来看一看他们每个人的临时住所吧。

    南宫无痕住在费鲁街,和户森堡公园相隔不过几步远。他的寓所是一套两小间房子,布置得挺讲究,是连家具一起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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