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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碰不得的?就算是阿华的老板邓骅,最终不也毙命在如日中天之时?
旧的势力倒下去,也就意味着有新的势力要站出来。如果错过了这个机会,老五自己都无法原谅自己。
况且阿华再厉害,他也只有一条命而已。从这一点上来说,老五觉得自己更具优势。因为他至今仍住在低矮的贫民区里,孑然一人。所以他没有任何牵挂。
老五不拍死,他随时都可以把自己的这条命拼出去。他相信阿华是无法做到这一点的。所以他便在这场争斗中捏住了一张令对方无法招架的底牌。
当老五走进梦乡楼的时候,他已经揣好那张底牌,做出了最坏的打算。所以他一点也不畏惧。即使当大名鼎鼎的阿华真的出现在他面前,他也能面不改色地喝着自己的啤酒,而对阿华送过来的白酒视而不见。
老五知道:在江湖上闯荡有些原则是不能触碰的。他已经喝了高德森的酒,如果他再喝下阿华的酒,那两种美酒就会冲撞成致命的毒药。这毒药即使不会燃尽他的躯体,也会腐蚀掉他在道上的名声。而一旦失去了名声,他便只能再次回归为遭人蔑视的角色。
所以老五便用冷冷的目光迎视着阿华,明确地传达出无法动摇的敌意。
阿华自罚了一杯酒,然后悄然退下。
这件事被在场所有的弟兄看在眼里,并且在短短半天的时间内便传遍了省城。人们议论纷纷:一个叫做“老五”的年轻人拒绝了华哥的敬酒,难道省城江湖真的到了改朝换代的时刻?
晚上老五离开梦乡楼的时候,早已有些灵通的朋友在等着他。他们簇拥着老五,一定要请他痛快地喝一顿。后者也没有推辞,他觉得这自己现在配得上这样的待遇。
老五喝得大醉,他甚至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到这间小屋的。也许是被那帮朋友送回来的?这里的环境确实有些丢人,不过有什么关系呢?属于自己的辉煌时代已经在拉开序幕了。
上午醒来之后,老五没有立即起床。他懒懒地躺着,透过窗户欣赏着户外灿烂的阳光。同时他开始盘算该去哪里先填一填肚子,因为一会又得对着一盘土豆丝耗上一整天呢。
正思忖间,屋外忽然传来了敲门的声音。
“谁啊?”老五闷声闷气地问了句,同时警惕地皱起了眉头。他这个地方一般是不会有客人到访的。
“送外卖的。”敲门的人在屋外答道,“有个朋友给您订好了早餐,让我们送过来。”
老五松开眉头,嘴角露出一丝笑意,暗想:肯定是做完请客的朋友吧?他们的心思倒是挺周到呢。于是他应了句:“稍等啊。”然后起身简单地套了条裤子,赤膊着往门口走去。
刚刚开春不就,余寒尤存。但老五习惯光着膀子。他喜欢展示自己强健的肌肉以及胳膊上纹着的那株苍劲的青松。
屋门打开之后,老五看见门口站着一个服务生打扮的小伙子。那小伙子看到老五,立刻把一个纸制的快餐袋递送过来。
老五伸手接过,同时漫不经心地问了句:“是什么?”
“是您最爱吃的。”小伙子笑嘻嘻地,言辞间还带着些许神秘。
老五看轮廓原以为是汉堡之类的东西,可接到手里感觉硬硬的又不太像。他也懒得猜了,直接把袋子里的东西倒了出来。却见那东西圆圆的如拳头般大小,却是一只灰不溜秋的土豆,表皮上还沾着泥巴,就像刚从地里挖出来的一样。
老五的脸色顿时沉了下来。“谁让你送的?”他瞪着眼睛问道。
“你不是最爱吃土豆吗?现在给你送到家里来,你怎么还不高兴了?”伴随着这句戏亵的话语,又有一个年轻人从屋门外的墙角里闪了出来,这人皮肤白白的,看起来很文静,只是一双眼睛黑溜溜,又显得鬼灵得很。
老五一打眼就觉得这人面熟,略一回想认出对方正是梦乡楼的酒店经理马亮。他的心先是一紧,随即便又沉住气,皮笑肉不笑地说道:“我是喜欢吃土豆,不过得到梦乡楼找个座,就着啤酒慢慢吃。”
“妈的,废什么话!”马亮突然间变了脸色,暴喝一声道,“小冰,喂丫的!”
小冰正是那个服务生打扮的小伙子,他得到马亮的命令后,立刻便挥拳抡向老五的面门,而此刻他的笑容尚且还挂在脸上未曾散去。
老五已经有所提防,他略一侧身,伸出左臂格了一下,同时抬脚去踢小冰的下盘。小冰不但不躲,反而又向上抢了一步,硬拼着吃了老五一脚,趁势和对方纠缠在一起,成了近身角力的局势。老五虽然体格上更健壮一些,但是在狭小的门廊下一时也占不到太大的便宜。
而这正是小冰追求的效果,因为在他旁边还有一个马亮呢。见小冰和老五纠缠不清,马亮毫不含糊,上去对着老五的肋部就是一拳。老五一声闷哼,被这一拳打得几乎窒息。他的身体不受控制地蜷缩起来,手上的力道也失去了。
对碰不得的?就算是阿华的老板邓骅,最终不也毙命在如日中天之时?
旧的势力倒下去,也就意味着有新的势力要站出来。如果错过了这个机会,老五自己都无法原谅自己。
况且阿华再厉害,他也只有一条命而已。从这一点上来说,老五觉得自己更具优势。因为他至今仍住在低矮的贫民区里,孑然一人。所以他没有任何牵挂。
老五不拍死,他随时都可以把自己的这条命拼出去。他相信阿华是无法做到这一点的。所以他便在这场争斗中捏住了一张令对方无法招架的底牌。
当老五走进梦乡楼的时候,他已经揣好那张底牌,做出了最坏的打算。所以他一点也不畏惧。即使当大名鼎鼎的阿华真的出现在他面前,他也能面不改色地喝着自己的啤酒,而对阿华送过来的白酒视而不见。
老五知道:在江湖上闯荡有些原则是不能触碰的。他已经喝了高德森的酒,如果他再喝下阿华的酒,那两种美酒就会冲撞成致命的毒药。这毒药即使不会燃尽他的躯体,也会腐蚀掉他在道上的名声。而一旦失去了名声,他便只能再次回归为遭人蔑视的角色。
所以老五便用冷冷的目光迎视着阿华,明确地传达出无法动摇的敌意。
阿华自罚了一杯酒,然后悄然退下。
这件事被在场所有的弟兄看在眼里,并且在短短半天的时间内便传遍了省城。人们议论纷纷:一个叫做“老五”的年轻人拒绝了华哥的敬酒,难道省城江湖真的到了改朝换代的时刻?
晚上老五离开梦乡楼的时候,早已有些灵通的朋友在等着他。他们簇拥着老五,一定要请他痛快地喝一顿。后者也没有推辞,他觉得这自己现在配得上这样的待遇。
老五喝得大醉,他甚至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到这间小屋的。也许是被那帮朋友送回来的?这里的环境确实有些丢人,不过有什么关系呢?属于自己的辉煌时代已经在拉开序幕了。
上午醒来之后,老五没有立即起床。他懒懒地躺着,透过窗户欣赏着户外灿烂的阳光。同时他开始盘算该去哪里先填一填肚子,因为一会又得对着一盘土豆丝耗上一整天呢。
正思忖间,屋外忽然传来了敲门的声音。
“谁啊?”老五闷声闷气地问了句,同时警惕地皱起了眉头。他这个地方一般是不会有客人到访的。
“送外卖的。”敲门的人在屋外答道,“有个朋友给您订好了早餐,让我们送过来。”
老五松开眉头,嘴角露出一丝笑意,暗想:肯定是做完请客的朋友吧?他们的心思倒是挺周到呢。于是他应了句:“稍等啊。”然后起身简单地套了条裤子,赤膊着往门口走去。
刚刚开春不就,余寒尤存。但老五习惯光着膀子。他喜欢展示自己强健的肌肉以及胳膊上纹着的那株苍劲的青松。
屋门打开之后,老五看见门口站着一个服务生打扮的小伙子。那小伙子看到老五,立刻把一个纸制的快餐袋递送过来。
老五伸手接过,同时漫不经心地问了句:“是什么?”
“是您最爱吃的。”小伙子笑嘻嘻地,言辞间还带着些许神秘。
老五看轮廓原以为是汉堡之类的东西,可接到手里感觉硬硬的又不太像。他也懒得猜了,直接把袋子里的东西倒了出来。却见那东西圆圆的如拳头般大小,却是一只灰不溜秋的土豆,表皮上还沾着泥巴,就像刚从地里挖出来的一样。
老五的脸色顿时沉了下来。“谁让你送的?”他瞪着眼睛问道。
“你不是最爱吃土豆吗?现在给你送到家里来,你怎么还不高兴了?”伴随着这句戏亵的话语,又有一个年轻人从屋门外的墙角里闪了出来,这人皮肤白白的,看起来很文静,只是一双眼睛黑溜溜,又显得鬼灵得很。
老五一打眼就觉得这人面熟,略一回想认出对方正是梦乡楼的酒店经理马亮。他的心先是一紧,随即便又沉住气,皮笑肉不笑地说道:“我是喜欢吃土豆,不过得到梦乡楼找个座,就着啤酒慢慢吃。”
“妈的,废什么话!”马亮突然间变了脸色,暴喝一声道,“小冰,喂丫的!”
小冰正是那个服务生打扮的小伙子,他得到马亮的命令后,立刻便挥拳抡向老五的面门,而此刻他的笑容尚且还挂在脸上未曾散去。
老五已经有所提防,他略一侧身,伸出左臂格了一下,同时抬脚去踢小冰的下盘。小冰不但不躲,反而又向上抢了一步,硬拼着吃了老五一脚,趁势和对方纠缠在一起,成了近身角力的局势。老五虽然体格上更健壮一些,但是在狭小的门廊下一时也占不到太大的便宜。
而这正是小冰追求的效果,因为在他旁边还有一个马亮呢。见小冰和老五纠缠不清,马亮毫不含糊,上去对着老五的肋部就是一拳。老五一声闷哼,被这一拳打得几乎窒息。他的身体不受控制地蜷缩起来,手上的力道也失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