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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说这刘小乐的发小兼曾经的情敌因与王季礼的婚事即将敲定,忍不住来到赫儒依家炫耀一番,谁知赫儒依不仅不若往常一样被动挨打,反而掌握了话语的主动权,一时不查,竟给赫儒依道了歉。
虽张氏告诫赫儒依不要与刘小乐来往,但本着冤家宜解不宜结的态度,赫儒依还是希望能与刘小乐和平相处,一方面自家在凤栖村根基浅薄,无依无傍,也就不好与人结仇;另一方面,如果王季礼考上秀才,又与刘小乐结婚,那就是村里乃至镇上都有头有脸的人物了,得罪了他们对自己没有好处。不是有句话说的好么,“小孩子才分对错,成人只看利弊”,所以,鉴于前世的经验,她选择了息事宁人。
“其实,我现在才觉得,只有小乐姐和他才最合适。我一直把他当哥哥去依赖而已。何况,现在我在守孝,三年内是不会谈婚论嫁的。你俩能走到一起,我也是乐见的。而且我娘也说,是把他当自己孩子看的,那十两银子就是给他的,你们也不要有什么负担。”
赫儒依的一番话让刘小乐非但不能找茬,还有些受用。毕竟这件事他们三人做的都不甚光明,只能当作没有发生。
“赫婶子待礼哥哥好,我们一定会感念的。”刘小乐觉得自己是闷声发大财,自然也就忘了今天来此的目的。当然,在她看来,结果远远好于预期。而且今天还有特别满意的地方,就是她一直在说“礼哥哥”而赫儒依只用“他”代替,这也就说明赫儒依本分多了。
其实,在刘小乐看来,赫儒依一直是她羡慕、嫉妒的对象,就如同村里的妇女都讨厌张翠兰一样。村里的小姑娘都是要分担家务的,可赫儒依不是。赫儒依在外有能干的父亲,在家有温柔的母亲。她与她母亲一样,都是享福之人,她们白皙漂亮,一点都不像农村人该有的样子,连穿衣打扮都像是城里人。她们说话从来不是财米油盐,总是满口的诗文挂在嘴边,就像不用几句成语都不会表达感情了一样,这也是刘小乐最嫉妒的地方。她没念过书,但是刘小乐教过她,可因为是她教的,所以水平总比她差好大一截,每次听到她和王季礼说话,她就自卑到了仰望他们的地步,所以渐渐的,这羡慕与嫉妒变成了恨,恨到想要毁掉赫儒依的一切美好。
终于,她等来了机会,王季礼要去镇里随丁举人进修,想要参加童子试,考取秀才。无奈王家勉强交得起束脩却没多余的钱送礼,她就把主意打到了赫儒依身上,她知道赫家在村里也算条件好的,赫儒依又十分迷恋王季礼,所以就故意经常念叨王季礼可怜,家里连束脩的钱都拿不起。又说可惜自己家里太穷,否则就算偷也要拿给王季礼。如此这般在赫儒依身边念叨,赫儒依也就产生了偷钱的念头。
然而刘小乐也不是一无是处的,她打小就喜欢王季礼,两家相隔不远,在她看来是比刘小乐还青梅竹马的。王季礼生的漂亮,学问又好,村里人都说他是能有出息的。可是她比不上赫儒依见多识广,就只能另辟蹊径,把自己打造成温柔知心的模样,总归这些年在王季礼心中也算能与赫儒依一较。
这次,亏得有这样一次机会,赫儒依向来是蜜罐里长大的,不知疾苦,也无城府,所以当她说自己哪怕是偷也要给王季礼凑束脩时,赫儒依就下手了。赫儒依把钱给王季礼的时候只说让他先用,王季礼便十分感恩。待自己无意中提到赫儒依是从家里偷来的钱时,王季礼便觉得赫儒依也不过如此了,一直是他高看了。因着实在差这份银钱,就拿着了,可是心中始终是不舒服。加之自己在一旁可惜,希望赫儒依悬崖勒马等话的说出,王季礼就只觉得自己善解人意,原本他家就在两个女孩之中挑选,有了王季礼对她的肯定,二人的婚事也算是板上钉钉了。
想到这些,刘小乐的脚步也轻快起来。
这边,张氏也听到了赫儒依两人的对话,深觉这刘家丫头太过欺人,但一想这银钱本就是打了鸭脑袋拿不回来了,这么卖一个好也不错,又觉得赫儒依长大了,学会为人处事了。
却说这刘小乐离开赫家的时候已近中午,简单用过午饭后,张氏就说要带着小一、小二去田里掰点玉米回来煮,顺便挖点野菜回来*食。一家人把两只狗拴好,又锁上院门就出去了。
这是赫儒依到古代以来第一次和张氏一起到自家田里。看到满眼青翠、十分茁壮的玉米竿上都挂着大棒的玉米,赫儒依也馋了,和小二争先恐后地往地里跑,挑选着自己看中的玉米。
挑玉米大家是都会的,挑选茸穗下嫩上焦的玉米是最为鲜嫩可口的,但是为了保证不小心掰掉了没长成的玉米,还是要把玉米厚厚的外衣划一个小口,再用指甲戳破一个玉米粒,看看是不是迅速反浆,如果是的话,才是最好的。
赫重瑞是个心细的男人,这一共就两亩的玉米地还种了两垄早玉米,专供夏季煮着吃的。掰了十棒玉米之后,赫儒依又把没了玉米棒的玉... -->>
却说这刘小乐的发小兼曾经的情敌因与王季礼的婚事即将敲定,忍不住来到赫儒依家炫耀一番,谁知赫儒依不仅不若往常一样被动挨打,反而掌握了话语的主动权,一时不查,竟给赫儒依道了歉。
虽张氏告诫赫儒依不要与刘小乐来往,但本着冤家宜解不宜结的态度,赫儒依还是希望能与刘小乐和平相处,一方面自家在凤栖村根基浅薄,无依无傍,也就不好与人结仇;另一方面,如果王季礼考上秀才,又与刘小乐结婚,那就是村里乃至镇上都有头有脸的人物了,得罪了他们对自己没有好处。不是有句话说的好么,“小孩子才分对错,成人只看利弊”,所以,鉴于前世的经验,她选择了息事宁人。
“其实,我现在才觉得,只有小乐姐和他才最合适。我一直把他当哥哥去依赖而已。何况,现在我在守孝,三年内是不会谈婚论嫁的。你俩能走到一起,我也是乐见的。而且我娘也说,是把他当自己孩子看的,那十两银子就是给他的,你们也不要有什么负担。”
赫儒依的一番话让刘小乐非但不能找茬,还有些受用。毕竟这件事他们三人做的都不甚光明,只能当作没有发生。
“赫婶子待礼哥哥好,我们一定会感念的。”刘小乐觉得自己是闷声发大财,自然也就忘了今天来此的目的。当然,在她看来,结果远远好于预期。而且今天还有特别满意的地方,就是她一直在说“礼哥哥”而赫儒依只用“他”代替,这也就说明赫儒依本分多了。
其实,在刘小乐看来,赫儒依一直是她羡慕、嫉妒的对象,就如同村里的妇女都讨厌张翠兰一样。村里的小姑娘都是要分担家务的,可赫儒依不是。赫儒依在外有能干的父亲,在家有温柔的母亲。她与她母亲一样,都是享福之人,她们白皙漂亮,一点都不像农村人该有的样子,连穿衣打扮都像是城里人。她们说话从来不是财米油盐,总是满口的诗文挂在嘴边,就像不用几句成语都不会表达感情了一样,这也是刘小乐最嫉妒的地方。她没念过书,但是刘小乐教过她,可因为是她教的,所以水平总比她差好大一截,每次听到她和王季礼说话,她就自卑到了仰望他们的地步,所以渐渐的,这羡慕与嫉妒变成了恨,恨到想要毁掉赫儒依的一切美好。
终于,她等来了机会,王季礼要去镇里随丁举人进修,想要参加童子试,考取秀才。无奈王家勉强交得起束脩却没多余的钱送礼,她就把主意打到了赫儒依身上,她知道赫家在村里也算条件好的,赫儒依又十分迷恋王季礼,所以就故意经常念叨王季礼可怜,家里连束脩的钱都拿不起。又说可惜自己家里太穷,否则就算偷也要拿给王季礼。如此这般在赫儒依身边念叨,赫儒依也就产生了偷钱的念头。
然而刘小乐也不是一无是处的,她打小就喜欢王季礼,两家相隔不远,在她看来是比刘小乐还青梅竹马的。王季礼生的漂亮,学问又好,村里人都说他是能有出息的。可是她比不上赫儒依见多识广,就只能另辟蹊径,把自己打造成温柔知心的模样,总归这些年在王季礼心中也算能与赫儒依一较。
这次,亏得有这样一次机会,赫儒依向来是蜜罐里长大的,不知疾苦,也无城府,所以当她说自己哪怕是偷也要给王季礼凑束脩时,赫儒依就下手了。赫儒依把钱给王季礼的时候只说让他先用,王季礼便十分感恩。待自己无意中提到赫儒依是从家里偷来的钱时,王季礼便觉得赫儒依也不过如此了,一直是他高看了。因着实在差这份银钱,就拿着了,可是心中始终是不舒服。加之自己在一旁可惜,希望赫儒依悬崖勒马等话的说出,王季礼就只觉得自己善解人意,原本他家就在两个女孩之中挑选,有了王季礼对她的肯定,二人的婚事也算是板上钉钉了。
想到这些,刘小乐的脚步也轻快起来。
这边,张氏也听到了赫儒依两人的对话,深觉这刘家丫头太过欺人,但一想这银钱本就是打了鸭脑袋拿不回来了,这么卖一个好也不错,又觉得赫儒依长大了,学会为人处事了。
却说这刘小乐离开赫家的时候已近中午,简单用过午饭后,张氏就说要带着小一、小二去田里掰点玉米回来煮,顺便挖点野菜回来*食。一家人把两只狗拴好,又锁上院门就出去了。
这是赫儒依到古代以来第一次和张氏一起到自家田里。看到满眼青翠、十分茁壮的玉米竿上都挂着大棒的玉米,赫儒依也馋了,和小二争先恐后地往地里跑,挑选着自己看中的玉米。
挑玉米大家是都会的,挑选茸穗下嫩上焦的玉米是最为鲜嫩可口的,但是为了保证不小心掰掉了没长成的玉米,还是要把玉米厚厚的外衣划一个小口,再用指甲戳破一个玉米粒,看看是不是迅速反浆,如果是的话,才是最好的。
赫重瑞是个心细的男人,这一共就两亩的玉米地还种了两垄早玉米,专供夏季煮着吃的。掰了十棒玉米之后,赫儒依又把没了玉米棒的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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