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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晚上,未央都拿着那张名片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拍摄的工作虽然辛苦,但是不得不说这算是一份很不错的工作。
而且莫临虽然做事不靠谱,但是工作上面还是很靠谱的,最起码比她出去胡乱找工作强得多。可是要是再遇上苏媚怎么办?未央一想到那个女人就觉得恐怖。
林菀洗完澡后,敷了个面膜出来,见未央拿着一张名片略有所思的样子,含着声音问道:“你在看什么呢?一晚上了,再好看都该看腻了。”
未央在床上坐起来,将名片递给林菀道:“今天出去面试的时候,我遇到莫临了,这是他给我的名片,说他之后会有摄影展,希望我去当他的专属模特。我在犹豫,不知道要不要去?”
一听未央说莫临找她去当专属模特,林菀整个人跟打了鸡血一样,‘唰‘一下把脸上的面膜摘了,跳到床上叫道:“去呀,干嘛不去!莫临的专属模特,多少人求都求不来,你还有犹豫什么。”说着,越发激动起来,一把拍在未央的背上激动道:“未央,你这是要红啦!凡”
未央想的可没林菀这么乐观:“哪有这么容易红啊!你别这么一惊一乍的。你也不想想我现在的情况,叶氏集团的下堂女主人,我怕我去了还没红就先黑了。”
“哎呀,红不红先别说,反正摄影模特跟明星又不一样,不需要抛头露面的。莫临给钱一向大方,你就当赚笔钱也好啊。”林菀觉得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未央不能就这么轻易放弃謦。
“可要是再碰上苏媚怎么办?”上几次的事情,未央可还记忆犹新。
“有陆铭飞罩着你你还怕什么?更何况人家好歹是个大明星,哪有这么容易就碰上,你别杞人忧天了。”林菀盯着手里的名片两眼冒光,忽然觉得自己介绍未央去当书模的决定简直太有远见了。
等了很久都没有听到未央的回应,林菀一抬头,就看到未央坐在那里失魂落魄的样子。
忘记不该在未央面前提起陆铭飞,林菀暗叫不好,立即转移话题道:“我去客厅看看乌云有没有踢被子,大热天要是着凉就不好了。”说着,一溜烟就跑了。
闻言,未央忍俊不禁,这么热的天,乌云要是盖着被子才会生病吧?
不过林菀这么一闹,倒是让未央做了决定。
既然决定依靠自己生活,那为什么要放弃这么好的机会?她不偷不抢,没什么见不得人的。
这一晚未央睡得出奇的好,第二天早上起床,林菀见她准备出门,大喜过望道:“未央,你终于想通啦!”
未央点头,笑道:“你说的没错,人干嘛跟钱过不去。不就是拍几张照片而已,也不会出什么大事。”
出门前,未央穿上了莫临给她买的鞋子,居然出奇的合脚。都说莫临的眼光毒,看来不仅仅是在摄影方面。
经过上次的教训,未央这次学聪明了,特地早到了十五分钟。
到了地方,未央才发现莫临的工作室是在临湖的一栋独立小楼。不过两层,整面墙上爬满了爬山虎,只见一片绿油油的,早已看不清原本的墙面。
小楼外面围了一圈木栅栏,有蔷薇缠绕期间,夏天正是蔷薇开花的季节。虽然天气炎热,但是仍有几多粉色的蔷薇花顶着烈日绽放。
院子里摆着秋千和鱼池,看得出来主人是精心布置过的。
只是这么温馨的院子,跟莫临那个人真是格格不入。他那样的人,未央觉得一定喜欢的都是现代化的东西,跟科幻电影里男主的家一样。
“愣着干什么,都看了半天了,难道要我抬你进去?”正在未央犹豫要不要按门铃的时候,莫临讨厌的声音在未央背后响起。
然后莫临走到了未央前面,站在大门前输了下指纹,门就打开了。
似乎早就料到未央会来,看到未央的时候,莫临一点都不惊讶。
门一开,他就自顾自走了进去,未央只好赶紧跟上。
“老莫,早啊!”门口的吊椅上坐着一个时尚的女孩子,穿着中性涂鸦的套装,一头短发染的金黄,嘴里嚼着口香糖,见到莫临的时候也没站起来,随口喊了一句。
莫临似乎很习惯这样打招呼的方式,指了指身后的未央介绍道:“这是我新找的模特夏未央。”又指了指那个女孩子:“这是阿绿,我们这的道具师和服装师。”
“Hello!美女。”听着音乐的阿绿高高举了下手,朝着未央喊了一句。
“你好。”未央也朝她礼貌地打了声招呼。
“哟西,我说老莫,你这面子够大的,叶总的前未婚妻你都请动了,也不怕人家一怒之下把我们这小破屋都给端了。”
这边未央还没消化完阿绿的特立独行,二楼又下来一个蓝色短袖西装年轻男人,双手插袋,左耳上的钻石耳钉熠熠生辉。
那人说的直接,未央面上一哂,有些尴尬,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
“去你的,我还巴不得人家
把我这工作室端了,刚好可以把你们这些瘟神送送走。”莫临将手里的背包丢向了楼梯上的男人。
“很贵的!”那人动作灵活的接住了莫临丢过去的背包,怒其不争道:“你这败家老爷们。”
下楼之后,那人将莫临的背包丢到了一旁的沙发上,走到未央伸出手自我介绍道:“叫我火箭就好了,我是这里的造型师。平时我们没大没小惯了,要是说错了什么话,你可别介意。”
“火箭,我记得上次见你这么人模狗样说话的时候,还是在你相亲遇上美女的时候吧?”阿绿在吊椅上晃荡着双脚,大声嘲笑着火箭。
看得出来三个人的关系真的很好,阿绿嘲笑火箭的时候,火箭也是笑咪咪的,一点不悦的意思都没有。
受到了大家的感染,未央也不再那么拘束了。她知道这几个人都是口无遮拦而已,话说过了就过了,并没存别的意思,于是也渐渐放松了下来。
在旁边听了半天,未央才知道莫临这么有名的摄影师,整个工作室居然只有三个人。按照莫临的话来说,就是人够用就好了,
胡闹了一会,莫临突然严肃了起来,对火箭说道:“交给你了,你赶紧带她去换个造型,这样子土实在受不了。”
未央低头看了眼自己的白色吊带长裙和高跟鞋,都是今年的新款,虽然不够时尚,但是也不至于让莫临这么嫌弃!
“Noproblem!包在我身上了。”火箭比了个‘OK’的手势,朝着莫临信誓旦旦的保证道。
接着,火箭就带着未央上了二楼。到了二楼以后,未央才发现这里别有洞天。
跟一楼和院子的温馨感不同,这里的体现的是一种专业感,专业的工作环境,专业的道具,专业的摄影场景……
总之目之所及,这里的一切都好像贴上了莫临的标签。特别是墙上挂着的那些摄影作品,确实让人有美不胜收的感觉。当然,也显示出主人有多自恋。
火箭见未央的眼神四处好奇的打量,得意之情溢于言表:“怎么样?是不是忽然爱上老莫了?他可真的是摄影界百年一遇的奇才啊。”
“呵呵……”未央不知道该怎么回应,只能干笑两声表明自己的立场。
不再继续莫临是不是奇才这个话题,在未央坐上造型台的时候,火箭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原本玩世不恭的眼神忽然变得深邃,盯着镜子里的未央探究了很久。
“你的脸型是很标准的瓜子脸,气质又很古典,黑长直完全遮盖了你的魅力,我觉得还是卷发比较好。”火箭用手指挑了绺未央的头发仔细瞧了瞧:“最好再染个巧克力色,既不张扬,又称肤色。”
听了火箭对自己的一番评头论足,未央才明白那些原本进理发店只想修一修头发的女人,最后出来为什么都变了一个人——因为理发师的那张嘴真是太会蛊惑人了。
不过像火箭这种高级造型师,跟普通理发店的设计师还是有区别的,因为后者还会遵从顾客的意愿,而前者直接拿起剪子开始修剪未央的头发。
“我觉得还是黑色的直头发最好看。”火箭拿着剪子第一刀下去的时候,未央的耳畔响起了一个久远的声音。
就因为对方无心的一句话,未央留了这么多年的直头发,从来不敢烫,从来不敢染。
有个问题未央一直想不明白,既然陆铭飞觉得黑色的直发最好看,那为什么会喜欢栗色卷发的蒋梦这么多年?
后来遇上了叶楚戈,未央才知道答案——爱情从来都跟好坏无关!
所以陆铭飞,你看你对我这么坏,我还是无可救药的喜欢你……
等到未央从回忆里回过神来的时候,火箭已经开始给她烫头发了。长长的头发被卷成了一个个小卷放在肩头,黑长直的时代终于过去了。
此时的未央眸光似水,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笑靥如花。
既然头发都已经改变了,那是不是意味着住在她心里的陆铭飞终于要消失了。
折腾了半天,火箭先是给未央烫了头发,后来又染了头发。弄好了造型以后,又开始给未央画了一个新的妆。最后在衣架前徘徊了许久,挑了一套改良过的露腰套装。
全副武装之后,火箭对着全身镜里的未央欣慰道:“我简直就是天才,居然能化腐朽为神奇!”
越听这话越变扭,未央不明白,自己怎么就成了腐朽?
改造完之后,出去工作的莫临也刚好回来了,瞥了未央一眼,冷淡道:“看起来还可以,总算还有救。”
未央的腰很纤细,肚子上一点赘肉都没有,加上腰间的皮肤白皙光滑,火箭挑的衣服刚好展现了她的这些优势。
只是未央从小到大都没穿过这样暴露的衣服,总觉得哪里怪怪的,下意识地去拉衣服的下摆,想要遮住腰间裸?露的皮肤。
这个小动作恰巧被莫临看到了,不由讥讽她道:“果然是养在深闺人未识的大家闺秀,*型的有钱
土包子。”
打造完以后,莫临就告诉未央可以下班了。
“不是要拍照吗?怎么做了个造型就可以走了?”未央不解,这世上哪有不工作白拿钱的好事。
莫临将今天刚拍的照片导入了电脑,头也不回地对未央说道:“你这个样子不再进化个十天半个月我没法拍,我可不想砸了自己的招牌。”
“那你上次不就拍了?”被吐槽了一天,未央终于忍不住嘀咕了一声。
“上次不一样。”电脑前的莫临脚下一滑,身下的转椅就转了半圈,他双手环胸,看着未央挑眉道:“那是工作,工作是为了赚钱,现在是为了艺术。”
谬论!未央在心里吐槽了一句,换回了自己的衣服和鞋子,拿着自己包就离开了。
今天林菀的公司团建聚餐,所以今晚只有未央一个人吃饭。
离开工作室的时候正是傍晚,浓浓的暑气渐消,未央不赶着回去,所以就沿着湖边的林荫道一路走去。
胡乱走了十几分钟,未央只觉得眼前的景象越来越熟悉,她居然到了自己原来的高中,原来莫临的工作室跟这里这么近。
正是学校放学的时候,暑假被抓回来补课的学生三两成群的从学校里涌出来。看着一张张年轻的面孔,未央脑海里过去的画面开始与现在的场景重叠。
校门口冷饮店的老板已经换人了,招牌饮品也从原来的桂花绿豆汤变成了现在的珍珠奶茶。
倒是看门的大伯还是原来的那个,看到未央站在门口,传达室里的大伯忽然欣喜的大叫:“我记得你,你就是那个爱哭的小姑娘。每年毕业的学生这么多,只有你在高考之后一个人躲在教室里哭这么久。那时候我去巡夜,听到教室里有女孩子的哭声,真是把我吓了个半死。”
“不好意思,当时我没想吓着您。”没想到大伯还记着自己这么丢脸的时候,未央有些脸红,不好意思道。
说起陈年往事,大伯的兴致高昂:“现在像你们这样恋旧情的孩子不多了,毕业了这么久还惦记着来学校看看。刚有个很帅的男生也来了,现在估计正在参观自己以前的教室呢,你要不要也进去看看?”
“不用了,我就在外面看看就好。”未央本就是无意间走到这里的,并没有想回学校的意思。
“来都来了,干嘛不看呀,这不是白来了吗?明年学校就要搬到新校区了,以后你就是想看恐怕也看不到了。”看门的大伯格外热情,一个劲鼓动未央进去。
听说学校要搬迁了,未央顿时一怔,有一股淡淡的伤感在心底蔓延。
曾经未央以为,这座辉煌的学府会像她的记忆一样在岁月的长河里岿然不动。蓦然回首,她才发现它已经是那样的苍老。
想到以后可能再也看不到了,未央终于决定进去看看:“原来学校就要搬迁了,那大伯你也会跟着去新的校区吗?”
“不去了。”大伯摇摇头,感慨道:“年纪大了准备退休了,新学校太远,我这把老骨头是走不动了。再说了,新的再好,我还是喜欢这里。”
从字里行间,未央可以感受的到这位老人对这所学校所倾注的感情有多深。
未央觉得,等搬到了新校区,或许再没有一个人,会像大伯一样永远怀念这里。
本来就是暑假,又是补课下课的时间,学校里几乎没什么人了。透过教室的窗户,可以看见一些用功的学生还在里面奋笔疾书。
沿着熟悉的走道,未央走到了高三十七班,这是她曾经的教室。教室的门开着,里面却没有一个人。
刚刚高考结束,整间教室被收拾的很干净。桌椅上再也看不见那些厚厚的书本,教室里显得空荡荡的。
教室后面的黑板报上,已经从‘无悔青春’变成了‘拼搏奋进’。
这里的学生已经换过了好几批,教室里的摆设全都变了模样,只是课桌椅用的依旧是原来的那套。
抱... -->>
一晚上,未央都拿着那张名片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拍摄的工作虽然辛苦,但是不得不说这算是一份很不错的工作。
而且莫临虽然做事不靠谱,但是工作上面还是很靠谱的,最起码比她出去胡乱找工作强得多。可是要是再遇上苏媚怎么办?未央一想到那个女人就觉得恐怖。
林菀洗完澡后,敷了个面膜出来,见未央拿着一张名片略有所思的样子,含着声音问道:“你在看什么呢?一晚上了,再好看都该看腻了。”
未央在床上坐起来,将名片递给林菀道:“今天出去面试的时候,我遇到莫临了,这是他给我的名片,说他之后会有摄影展,希望我去当他的专属模特。我在犹豫,不知道要不要去?”
一听未央说莫临找她去当专属模特,林菀整个人跟打了鸡血一样,‘唰‘一下把脸上的面膜摘了,跳到床上叫道:“去呀,干嘛不去!莫临的专属模特,多少人求都求不来,你还有犹豫什么。”说着,越发激动起来,一把拍在未央的背上激动道:“未央,你这是要红啦!凡”
未央想的可没林菀这么乐观:“哪有这么容易红啊!你别这么一惊一乍的。你也不想想我现在的情况,叶氏集团的下堂女主人,我怕我去了还没红就先黑了。”
“哎呀,红不红先别说,反正摄影模特跟明星又不一样,不需要抛头露面的。莫临给钱一向大方,你就当赚笔钱也好啊。”林菀觉得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未央不能就这么轻易放弃謦。
“可要是再碰上苏媚怎么办?”上几次的事情,未央可还记忆犹新。
“有陆铭飞罩着你你还怕什么?更何况人家好歹是个大明星,哪有这么容易就碰上,你别杞人忧天了。”林菀盯着手里的名片两眼冒光,忽然觉得自己介绍未央去当书模的决定简直太有远见了。
等了很久都没有听到未央的回应,林菀一抬头,就看到未央坐在那里失魂落魄的样子。
忘记不该在未央面前提起陆铭飞,林菀暗叫不好,立即转移话题道:“我去客厅看看乌云有没有踢被子,大热天要是着凉就不好了。”说着,一溜烟就跑了。
闻言,未央忍俊不禁,这么热的天,乌云要是盖着被子才会生病吧?
不过林菀这么一闹,倒是让未央做了决定。
既然决定依靠自己生活,那为什么要放弃这么好的机会?她不偷不抢,没什么见不得人的。
这一晚未央睡得出奇的好,第二天早上起床,林菀见她准备出门,大喜过望道:“未央,你终于想通啦!”
未央点头,笑道:“你说的没错,人干嘛跟钱过不去。不就是拍几张照片而已,也不会出什么大事。”
出门前,未央穿上了莫临给她买的鞋子,居然出奇的合脚。都说莫临的眼光毒,看来不仅仅是在摄影方面。
经过上次的教训,未央这次学聪明了,特地早到了十五分钟。
到了地方,未央才发现莫临的工作室是在临湖的一栋独立小楼。不过两层,整面墙上爬满了爬山虎,只见一片绿油油的,早已看不清原本的墙面。
小楼外面围了一圈木栅栏,有蔷薇缠绕期间,夏天正是蔷薇开花的季节。虽然天气炎热,但是仍有几多粉色的蔷薇花顶着烈日绽放。
院子里摆着秋千和鱼池,看得出来主人是精心布置过的。
只是这么温馨的院子,跟莫临那个人真是格格不入。他那样的人,未央觉得一定喜欢的都是现代化的东西,跟科幻电影里男主的家一样。
“愣着干什么,都看了半天了,难道要我抬你进去?”正在未央犹豫要不要按门铃的时候,莫临讨厌的声音在未央背后响起。
然后莫临走到了未央前面,站在大门前输了下指纹,门就打开了。
似乎早就料到未央会来,看到未央的时候,莫临一点都不惊讶。
门一开,他就自顾自走了进去,未央只好赶紧跟上。
“老莫,早啊!”门口的吊椅上坐着一个时尚的女孩子,穿着中性涂鸦的套装,一头短发染的金黄,嘴里嚼着口香糖,见到莫临的时候也没站起来,随口喊了一句。
莫临似乎很习惯这样打招呼的方式,指了指身后的未央介绍道:“这是我新找的模特夏未央。”又指了指那个女孩子:“这是阿绿,我们这的道具师和服装师。”
“Hello!美女。”听着音乐的阿绿高高举了下手,朝着未央喊了一句。
“你好。”未央也朝她礼貌地打了声招呼。
“哟西,我说老莫,你这面子够大的,叶总的前未婚妻你都请动了,也不怕人家一怒之下把我们这小破屋都给端了。”
这边未央还没消化完阿绿的特立独行,二楼又下来一个蓝色短袖西装年轻男人,双手插袋,左耳上的钻石耳钉熠熠生辉。
那人说的直接,未央面上一哂,有些尴尬,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
“去你的,我还巴不得人家
把我这工作室端了,刚好可以把你们这些瘟神送送走。”莫临将手里的背包丢向了楼梯上的男人。
“很贵的!”那人动作灵活的接住了莫临丢过去的背包,怒其不争道:“你这败家老爷们。”
下楼之后,那人将莫临的背包丢到了一旁的沙发上,走到未央伸出手自我介绍道:“叫我火箭就好了,我是这里的造型师。平时我们没大没小惯了,要是说错了什么话,你可别介意。”
“火箭,我记得上次见你这么人模狗样说话的时候,还是在你相亲遇上美女的时候吧?”阿绿在吊椅上晃荡着双脚,大声嘲笑着火箭。
看得出来三个人的关系真的很好,阿绿嘲笑火箭的时候,火箭也是笑咪咪的,一点不悦的意思都没有。
受到了大家的感染,未央也不再那么拘束了。她知道这几个人都是口无遮拦而已,话说过了就过了,并没存别的意思,于是也渐渐放松了下来。
在旁边听了半天,未央才知道莫临这么有名的摄影师,整个工作室居然只有三个人。按照莫临的话来说,就是人够用就好了,
胡闹了一会,莫临突然严肃了起来,对火箭说道:“交给你了,你赶紧带她去换个造型,这样子土实在受不了。”
未央低头看了眼自己的白色吊带长裙和高跟鞋,都是今年的新款,虽然不够时尚,但是也不至于让莫临这么嫌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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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火箭就带着未央上了二楼。到了二楼以后,未央才发现这里别有洞天。
跟一楼和院子的温馨感不同,这里的体现的是一种专业感,专业的工作环境,专业的道具,专业的摄影场景……
总之目之所及,这里的一切都好像贴上了莫临的标签。特别是墙上挂着的那些摄影作品,确实让人有美不胜收的感觉。当然,也显示出主人有多自恋。
火箭见未央的眼神四处好奇的打量,得意之情溢于言表:“怎么样?是不是忽然爱上老莫了?他可真的是摄影界百年一遇的奇才啊。”
“呵呵……”未央不知道该怎么回应,只能干笑两声表明自己的立场。
不再继续莫临是不是奇才这个话题,在未央坐上造型台的时候,火箭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原本玩世不恭的眼神忽然变得深邃,盯着镜子里的未央探究了很久。
“你的脸型是很标准的瓜子脸,气质又很古典,黑长直完全遮盖了你的魅力,我觉得还是卷发比较好。”火箭用手指挑了绺未央的头发仔细瞧了瞧:“最好再染个巧克力色,既不张扬,又称肤色。”
听了火箭对自己的一番评头论足,未央才明白那些原本进理发店只想修一修头发的女人,最后出来为什么都变了一个人——因为理发师的那张嘴真是太会蛊惑人了。
不过像火箭这种高级造型师,跟普通理发店的设计师还是有区别的,因为后者还会遵从顾客的意愿,而前者直接拿起剪子开始修剪未央的头发。
“我觉得还是黑色的直头发最好看。”火箭拿着剪子第一刀下去的时候,未央的耳畔响起了一个久远的声音。
就因为对方无心的一句话,未央留了这么多年的直头发,从来不敢烫,从来不敢染。
有个问题未央一直想不明白,既然陆铭飞觉得黑色的直发最好看,那为什么会喜欢栗色卷发的蒋梦这么多年?
后来遇上了叶楚戈,未央才知道答案——爱情从来都跟好坏无关!
所以陆铭飞,你看你对我这么坏,我还是无可救药的喜欢你……
等到未央从回忆里回过神来的时候,火箭已经开始给她烫头发了。长长的头发被卷成了一个个小卷放在肩头,黑长直的时代终于过去了。
此时的未央眸光似水,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笑靥如花。
既然头发都已经改变了,那是不是意味着住在她心里的陆铭飞终于要消失了。
折腾了半天,火箭先是给未央烫了头发,后来又染了头发。弄好了造型以后,又开始给未央画了一个新的妆。最后在衣架前徘徊了许久,挑了一套改良过的露腰套装。
全副武装之后,火箭对着全身镜里的未央欣慰道:“我简直就是天才,居然能化腐朽为神奇!”
越听这话越变扭,未央不明白,自己怎么就成了腐朽?
改造完之后,出去工作的莫临也刚好回来了,瞥了未央一眼,冷淡道:“看起来还可以,总算还有救。”
未央的腰很纤细,肚子上一点赘肉都没有,加上腰间的皮肤白皙光滑,火箭挑的衣服刚好展现了她的这些优势。
只是未央从小到大都没穿过这样暴露的衣服,总觉得哪里怪怪的,下意识地去拉衣服的下摆,想要遮住腰间裸?露的皮肤。
这个小动作恰巧被莫临看到了,不由讥讽她道:“果然是养在深闺人未识的大家闺秀,*型的有钱
土包子。”
打造完以后,莫临就告诉未央可以下班了。
“不是要拍照吗?怎么做了个造型就可以走了?”未央不解,这世上哪有不工作白拿钱的好事。
莫临将今天刚拍的照片导入了电脑,头也不回地对未央说道:“你这个样子不再进化个十天半个月我没法拍,我可不想砸了自己的招牌。”
“那你上次不就拍了?”被吐槽了一天,未央终于忍不住嘀咕了一声。
“上次不一样。”电脑前的莫临脚下一滑,身下的转椅就转了半圈,他双手环胸,看着未央挑眉道:“那是工作,工作是为了赚钱,现在是为了艺术。”
谬论!未央在心里吐槽了一句,换回了自己的衣服和鞋子,拿着自己包就离开了。
今天林菀的公司团建聚餐,所以今晚只有未央一个人吃饭。
离开工作室的时候正是傍晚,浓浓的暑气渐消,未央不赶着回去,所以就沿着湖边的林荫道一路走去。
胡乱走了十几分钟,未央只觉得眼前的景象越来越熟悉,她居然到了自己原来的高中,原来莫临的工作室跟这里这么近。
正是学校放学的时候,暑假被抓回来补课的学生三两成群的从学校里涌出来。看着一张张年轻的面孔,未央脑海里过去的画面开始与现在的场景重叠。
校门口冷饮店的老板已经换人了,招牌饮品也从原来的桂花绿豆汤变成了现在的珍珠奶茶。
倒是看门的大伯还是原来的那个,看到未央站在门口,传达室里的大伯忽然欣喜的大叫:“我记得你,你就是那个爱哭的小姑娘。每年毕业的学生这么多,只有你在高考之后一个人躲在教室里哭这么久。那时候我去巡夜,听到教室里有女孩子的哭声,真是把我吓了个半死。”
“不好意思,当时我没想吓着您。”没想到大伯还记着自己这么丢脸的时候,未央有些脸红,不好意思道。
说起陈年往事,大伯的兴致高昂:“现在像你们这样恋旧情的孩子不多了,毕业了这么久还惦记着来学校看看。刚有个很帅的男生也来了,现在估计正在参观自己以前的教室呢,你要不要也进去看看?”
“不用了,我就在外面看看就好。”未央本就是无意间走到这里的,并没有想回学校的意思。
“来都来了,干嘛不看呀,这不是白来了吗?明年学校就要搬到新校区了,以后你就是想看恐怕也看不到了。”看门的大伯格外热情,一个劲鼓动未央进去。
听说学校要搬迁了,未央顿时一怔,有一股淡淡的伤感在心底蔓延。
曾经未央以为,这座辉煌的学府会像她的记忆一样在岁月的长河里岿然不动。蓦然回首,她才发现它已经是那样的苍老。
想到以后可能再也看不到了,未央终于决定进去看看:“原来学校就要搬迁了,那大伯你也会跟着去新的校区吗?”
“不去了。”大伯摇摇头,感慨道:“年纪大了准备退休了,新学校太远,我这把老骨头是走不动了。再说了,新的再好,我还是喜欢这里。”
从字里行间,未央可以感受的到这位老人对这所学校所倾注的感情有多深。
未央觉得,等搬到了新校区,或许再没有一个人,会像大伯一样永远怀念这里。
本来就是暑假,又是补课下课的时间,学校里几乎没什么人了。透过教室的窗户,可以看见一些用功的学生还在里面奋笔疾书。
沿着熟悉的走道,未央走到了高三十七班,这是她曾经的教室。教室的门开着,里面却没有一个人。
刚刚高考结束,整间教室被收拾的很干净。桌椅上再也看不见那些厚厚的书本,教室里显得空荡荡的。
教室后面的黑板报上,已经从‘无悔青春’变成了‘拼搏奋进’。
这里的学生已经换过了好几批,教室里的摆设全都变了模样,只是课桌椅用的依旧是原来的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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