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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趁着这一刻的死寂,程咬金快速巡视酒馆……可是,哪里有裴承秀那个贱妇的身影?程咬金暗暗吃、惊,旋即又怒睁铜铃大眼,仔仔细细上上下下扫视一遍酒馆。
的确没有那一袭明晃碍眼的红袍。
不对嘛,明明亲眼看见裴承秀走进酒馆,怎么一眨眼就不见踪迹?
程咬金深吸一口怒气,双目再次圆睁,里里外外将酒馆第三度打量一遍,依然没有发现那一张熟悉的面庞……啊,不对,有一个熟悉的人!
程咬金大喜,嗓音粗犷急急道:“兄弟,在此地遇上你甚好,你可曾瞧见过一位脸上有伤的红衫女人进出这间酒馆?”
被唤作兄弟的男人,著一袭白衣,孤身临窗而坐,对月品酒,被如此一通发问,刚及他唇边的酒樽被缓缓地放下。
一双凤目淡淡地瞥向满脸怒容的程咬金,薄唇勾起:“女人?”
程咬金毫不客气道:“对,一个长相特别难看的女人!”
白衣公子沉吟,修长的手指在酒樽轻缓滑动,似是陷入深思。
程咬金这会儿暴躁得厉害,连声催促:“究竟有还是没有?”
白衣公子蚕眉微颦,不动声色地移动桌底下一条修长的腿,轻轻压住什么,才淡淡开口道出二字。
“没有。”
*
“没有”这两个字传入裴承秀耳朵里时,她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却在同一刹分明感觉到一条修长的腿探向她伸来,稳稳妥妥踩住她。
好大的胆子!居然敢踩踏人!裴承秀在心底暗想,怒火中烧。
但这一刹,裴承秀并不打算逞匹夫之勇。她又不是傻子,早就察觉被一位提刀大汉盯上。至于这位大汉的名号,她亦有所耳闻,恰是秦王李世民麾下又一猛将,外称“混世牛魔王程咬金”,也是尉迟敬德的至交好友。
最近真是倒霉透顶,怎么走哪都能遇见秦王的人?!
裴承秀无可奈何摇头,叹气连连。若非顾忌父亲大人才在皇帝陛下跟前痛哭流涕,否则,在程咬金辱骂她的第一句话时,她就打算提刀而出,杀程咬金一个粗手不及!
也罢,时移世易,今非昔比,万万不可在此节骨眼上再生事端……所谓忍字头上一把刀,这把刀且不插程咬金,只插她自己罢。
可是,程咬金的辱骂之言为何有完没完?这个粗糙汉子,骂起人来居然如此凶猛?
这一刹那,裴承秀忽然有些后悔,后悔自己在关键时刻心软了——方才她故意假装不知被人尾随而大大咧咧进入酒馆,目的是想引程咬金进入热闹之地,再于睽睽众目之下与他一决高下,毕竟么,打架斗殴之事再传到皇上跟前,她好歹有一个“当街受胁,正当自卫”的理由。
岂料她进入酒馆,寻一处酒桌坐定,刚交待店小二来一壶上等好酒,哪知一道白色身影突然从斜旁掠至她跟前,她连对方面庞尚未看清楚,背部就挨了一记,接着整个人被踢至桌底。
她本能的欲反抗,却立马听见程咬金如若骂街一般的咆哮,她怔了怔,下意识觉得程咬金的修养太不入流,若与如此一位五大三粗的莽汉动手,实在太有损她的格调。
早知她一时心软反而助长了程咬金的嚣张气焰,她就真应该在第一时刻杀出去,痛殴程咬金!
心情非常非常不痛快,裴承秀很不屑一顾的动了动脑袋,想要从桌下间隙一窥程咬金此时此刻的脸部神情,哪知她刚刚一动,竟又被人霸道的踩住衣袖,再不好动弹。
“怎么会没有!”她听见程咬金的嗓音异常粗犷,几乎是在破口大骂,“老子分明看见那个臭不要脸的丑八怪大摇大摆走进来!”
丑八怪?拜托,哪怕她脸上挨了一刀狠的,也实在离丑八怪相差十万八千里好不好?!
桌子底下的裴承秀蹙眉,轻轻嗤了一声。
出乎她意料的是,接下去竟听见一句平静毫无情绪起伏的回答,“在下未曾见到程兄口中所述之貌丑者,却见过一位玉树临风仪表堂堂的公子往酒馆后门而去。”
玉树临风,仪表堂堂?!
裴承秀以为自己听错,不禁愣住。待她仔细琢磨这八个字好一会儿,她这才确定回话者的的确确是夸她相貌堂堂。
哎哟,这年头,居然有人在为她说话?裴承秀吃了一惊。
接下去,她又听见程咬金的嗓音陡然提高许多,“公子?什么鬼的公子!你所看见的,是不是一个比老子略矮、窄肩细腰、穿著一件明晃碍眼大红衣袍的‘男人’?”
不等回话,程咬金又是一声堪比骂街的咆哮,“坏了!让那个四处招摇的裴承秀溜了!奶奶的熊!”“咚咚”一阵急促的奔跑声,好像是程咬金提刀扑向后门,追人而去。
而这一刻,踩住裴承秀衣袖的脚才缓缓挪开。
裴承秀亦在同一时分神注意到踩住她衣袍的那双脚,著一双翘头履,鞋履以锦缎为綦,饰有明珠良玉。
咦,珠履客。
裴承秀在心底暗暗惊奇——本朝男子非王孙贵胄者,皆著便服穿素履,仅有富贵人家才对鞋履款式非常讲究。
……
这个人,难道认识自己?
nbsp; 趁着这一刻的死寂,程咬金快速巡视酒馆……可是,哪里有裴承秀那个贱妇的身影?程咬金暗暗吃、惊,旋即又怒睁铜铃大眼,仔仔细细上上下下扫视一遍酒馆。
的确没有那一袭明晃碍眼的红袍。
不对嘛,明明亲眼看见裴承秀走进酒馆,怎么一眨眼就不见踪迹?
程咬金深吸一口怒气,双目再次圆睁,里里外外将酒馆第三度打量一遍,依然没有发现那一张熟悉的面庞……啊,不对,有一个熟悉的人!
程咬金大喜,嗓音粗犷急急道:“兄弟,在此地遇上你甚好,你可曾瞧见过一位脸上有伤的红衫女人进出这间酒馆?”
被唤作兄弟的男人,著一袭白衣,孤身临窗而坐,对月品酒,被如此一通发问,刚及他唇边的酒樽被缓缓地放下。
一双凤目淡淡地瞥向满脸怒容的程咬金,薄唇勾起:“女人?”
程咬金毫不客气道:“对,一个长相特别难看的女人!”
白衣公子沉吟,修长的手指在酒樽轻缓滑动,似是陷入深思。
程咬金这会儿暴躁得厉害,连声催促:“究竟有还是没有?”
白衣公子蚕眉微颦,不动声色地移动桌底下一条修长的腿,轻轻压住什么,才淡淡开口道出二字。
“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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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这两个字传入裴承秀耳朵里时,她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却在同一刹分明感觉到一条修长的腿探向她伸来,稳稳妥妥踩住她。
好大的胆子!居然敢踩踏人!裴承秀在心底暗想,怒火中烧。
但这一刹,裴承秀并不打算逞匹夫之勇。她又不是傻子,早就察觉被一位提刀大汉盯上。至于这位大汉的名号,她亦有所耳闻,恰是秦王李世民麾下又一猛将,外称“混世牛魔王程咬金”,也是尉迟敬德的至交好友。
最近真是倒霉透顶,怎么走哪都能遇见秦王的人?!
裴承秀无可奈何摇头,叹气连连。若非顾忌父亲大人才在皇帝陛下跟前痛哭流涕,否则,在程咬金辱骂她的第一句话时,她就打算提刀而出,杀程咬金一个粗手不及!
也罢,时移世易,今非昔比,万万不可在此节骨眼上再生事端……所谓忍字头上一把刀,这把刀且不插程咬金,只插她自己罢。
可是,程咬金的辱骂之言为何有完没完?这个粗糙汉子,骂起人来居然如此凶猛?
这一刹那,裴承秀忽然有些后悔,后悔自己在关键时刻心软了——方才她故意假装不知被人尾随而大大咧咧进入酒馆,目的是想引程咬金进入热闹之地,再于睽睽众目之下与他一决高下,毕竟么,打架斗殴之事再传到皇上跟前,她好歹有一个“当街受胁,正当自卫”的理由。
岂料她进入酒馆,寻一处酒桌坐定,刚交待店小二来一壶上等好酒,哪知一道白色身影突然从斜旁掠至她跟前,她连对方面庞尚未看清楚,背部就挨了一记,接着整个人被踢至桌底。
她本能的欲反抗,却立马听见程咬金如若骂街一般的咆哮,她怔了怔,下意识觉得程咬金的修养太不入流,若与如此一位五大三粗的莽汉动手,实在太有损她的格调。
早知她一时心软反而助长了程咬金的嚣张气焰,她就真应该在第一时刻杀出去,痛殴程咬金!
心情非常非常不痛快,裴承秀很不屑一顾的动了动脑袋,想要从桌下间隙一窥程咬金此时此刻的脸部神情,哪知她刚刚一动,竟又被人霸道的踩住衣袖,再不好动弹。
“怎么会没有!”她听见程咬金的嗓音异常粗犷,几乎是在破口大骂,“老子分明看见那个臭不要脸的丑八怪大摇大摆走进来!”
丑八怪?拜托,哪怕她脸上挨了一刀狠的,也实在离丑八怪相差十万八千里好不好?!
桌子底下的裴承秀蹙眉,轻轻嗤了一声。
出乎她意料的是,接下去竟听见一句平静毫无情绪起伏的回答,“在下未曾见到程兄口中所述之貌丑者,却见过一位玉树临风仪表堂堂的公子往酒馆后门而去。”
玉树临风,仪表堂堂?!
裴承秀以为自己听错,不禁愣住。待她仔细琢磨这八个字好一会儿,她这才确定回话者的的确确是夸她相貌堂堂。
哎哟,这年头,居然有人在为她说话?裴承秀吃了一惊。
接下去,她又听见程咬金的嗓音陡然提高许多,“公子?什么鬼的公子!你所看见的,是不是一个比老子略矮、窄肩细腰、穿著一件明晃碍眼大红衣袍的‘男人’?”
不等回话,程咬金又是一声堪比骂街的咆哮,“坏了!让那个四处招摇的裴承秀溜了!奶奶的熊!”“咚咚”一阵急促的奔跑声,好像是程咬金提刀扑向后门,追人而去。
而这一刻,踩住裴承秀衣袖的脚才缓缓挪开。
裴承秀亦在同一时分神注意到踩住她衣袍的那双脚,著一双翘头履,鞋履以锦缎为綦,饰有明珠良玉。
咦,珠履客。
裴承秀在心底暗暗惊奇——本朝男子非王孙贵胄者,皆著便服穿素履,仅有富贵人家才对鞋履款式非常讲究。
……
这个人,难道认识自己?